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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何许人也?

作者:徐 弢 · 2008-06-10 来源:凯风网

  1999年7月以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然而,潜逃海外的李洪志一伙在反华势力的纵容和扶植下,仍然不断向国内的痴迷者发布新的指令和“经文”,煽动他们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受其影响,国内的少数“法轮功”痴迷者不仅继续对他们视之为“宇宙神佛”的李洪志惟命是从,而且通过他们的所作所为影响了许多动摇不定的原“法轮功”习练者,使得他们经常出现反复,犹如恶疾复发。有鉴于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反邪教同仁仍要继续揭批李洪志的各种画皮伪装和歪理邪说,以帮助那些曾经受他蒙蔽的人们进一步认清这位邪教教主的真面目。

  一、李洪志何许人也?

  按照李洪志编造的“个人简历”,他从童年开始就“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家修炼法门,8岁时修炼圆满”;“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19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至出山”。同时,由他自任会长的“法轮功研究会”也吹嘘他“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同时,他本人也多次在各种场合声称:“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而且在末法时期开了这么一个门,是千年不遇的,万年不遇的”;“我是第一次真正把修炼的东西留给人,这是从来没有的,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没做过的事,给人留了一部上天的‘梯子’”;“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因为只有他才是“可以往来于宇宙各个不同空间的最大佛”,而且“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你跑到月球上,我都能保护得了你。”

  诸如此类的无知妄言无非是为了证明:李洪志是专门在“末法时期”来度人上天的救世主,他的地位比老子和耶稣还要高,他的法力比释迦牟尼还要超出“几十万倍”,因而“这世界上的一切都应听我的,没有我不行”。然而,这个“法身无数、法力无边、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李洪志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神、什么样的佛呢?对此,李洪志和他的高参们始终未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于是,一些“法轮功”习练者只好将他称作所谓的“宇宙神佛”,但是对于这个“宇宙神佛”究竟神到了何种程度,他们也说不上来。

  因此,为了弄清这个不可一世的“宇宙神佛”究竟是出自何方神圣,还是让我们先听听他的三位老邻居对他出山前的言行的描述吧!据李洪志在长春市建设广场居住时的邻居王大妈介绍:“李宏志(李洪志)这人性格暴躁,为人蛮横,就说我们家二小子吧,当时是1977年,有一天我在楼上听到楼下传来孩子的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便跑下楼来看,只见20多岁的李洪志正飞起一脚把我们八岁的孩子踢出一米远,我就质问他为什么打小孩子,当时李洪志说‘小孩子碍我的事就得打’,还扬言要连我一起打。”李洪志的另一位邻居小石则控诉说,有次他正在楼下磨刀玩,李宏志(李洪志)见了问他磨刀干什么,他随口答了一句“不干什么”,李洪志转身就走,不一会竟带来5个年轻力壮的人,没等小石反应过来,就把他围在中间暴打一顿,然后拂袖而去。还有一位邻居杨大爷评价道:李宏志(李洪志)一贯横行霸道,是远近闻名的打架大王,还曾因为手持菜刀与人打架而被派出所审查处理过。由此可见,李洪志原本就是一个横行乡里的地痞恶霸,后来之所以一度打出了“真、善、忍”的幌子,完全是出于发展其邪教组织的目的,但是在自认为有了一定的实力,成了一点“气候”之后,他必然会压抑不住自己的流氓本性,从而以百倍的疯狂进行更加严重的犯罪活动。

  据多方查实,李洪志于1952年7月7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原怀德县公主岭镇),1960年至1967年先后在长春市珠江路小学、第四中学、第四十八中学读书;1970年至1978年,他先后在总后201部队八一军马场、吉林省森林警察总队吹小号;1982年至1991年,转业在长春市粮油公司保卫科工作;1991年停薪留职后从事气功活动,直到1992年5月才开始正式传播“法轮功”。对于这些有着详尽的人证和物证材料的事实,李洪志本人和他的骨干成员都是心知肚明的。然而,他们却常常利用更改出身日期和涂改材料等卑鄙手段,妄图把这个肉体凡胎的普通人吹嘘为神通广大的活神仙。例如,为了造成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的假相,李洪志居然于1994年9月24日亲手将他的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涂改为1951年5月13日(即俗称“佛诞节”的农历四月初八),并且随即重新补办了新的身份证(附图1)。然而,在他的《职工晋级定级报告表》、《政审登记表》、《入团志愿书》等相关材料上,他的出生日期仍然是1952年7月7日。

 

 

附图1:李洪志涂改前后的居民身份证


  对于李洪志所编造的各种谎言,许多熟悉李洪志的群众在接受调查走访时都曾予以戳穿。例如,他的母亲卢淑真对记者说:“小来(李洪志小名)是在胡说、瞎编、骗人!你们别听他的。我眼看着他长大的,小时候哪有什么功,更不是什么传人。”再如,他在长春市珠江路小学的同学徐占璞说:“上学时,李洪志可能受了父母离异的影响,性格内向,但从没见他练过功”。其他许多对他知根知底的群众(包括他在长春市第48中学宣传队吹小号时的队长郭术军,在总后八一军马场工作时的老领导宋鹏林,该部文艺宣传队原队长李春慈,以及他在吉林省森警总队的同事兼室友吕玉武等)在接受采访时,也都对他所编造的学法练功的经历嗤之以鼻,纷纷说他是“胡扯”、“不可能”、“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相反,他们对李洪志自由散漫、工作马虎、成绩平平等不良表现却是记忆犹新(附图2)。

 

 

附图2:李洪志的毕业成绩单和政审登记表


  关于李洪志身世的真实材料大都已被媒体公诸于众,我们在此处就不再一一列举了,但是我们还要提醒那些痴迷他的人好好想一想,如果李洪志真的是什么法力无边、无所不能的神佛,那么当公安机关调查他的犯罪事实时,他何苦要假借出国探亲的名义,辗转逃往美国去寻求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庇护”呢?而且在我国政府于1999年发出国际通缉令后,他为什么不仅不敢踏入我国国门一步,而且连那些与我国订有引渡条约的国家也不敢去了呢?其实答案很简单:他不过是个肉体凡胎的普通人而已。

  二、李洪志是如何成神的?

  既然李洪志原本是一个肉体凡胎的普通人,他又如何能够摇身一变而成神、成佛、成仙呢?这主要是因为李洪志不仅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大骗子,而且颇有一套装神弄鬼的卑鄙伎俩。例如,他先是利用自己信口捏造的一大堆歪理邪说在全国各地举办了众多的“学习班”,接着又让一帮被他收买的无耻文人把这些歪理邪说收集起来,编造成《转法轮》等小册子来充当他所创立的邪教组织的经典;随后又大量印刷、一版再版,并且制作出大量的音像宣传品,以集装箱的形式输送到全国各地。就这样,在短短450多天的时间里(1992年5月——1993年8月),李洪志及其追随者居然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现代的造神运动,从而使这个粗野狂妄的凡夫俗子一跃成为了所谓的“大师”。

  与其它邪教组织相比,李洪志一伙在装神弄鬼的伎俩上确有其“高明”之处。例如,李洪志有一张在国内外流传极广的“法相”,上面不仅清楚地显示了他身着黄色佛服、打坐于莲花之上的神态,而且头顶上还有“佛光”环绕,俨然一个当代活佛。而为了得到这张“法相”,李洪志可是着实下了一番功夫。据有关部门调查,他在照片上穿的佛服是特意从专卖店里买来的戏服,莲花图案则是由他的弟子宋炳长用剪纸刀裁成的。后来,他们又利用现代照排技术拼出照片背后的“佛光”,于是一幅惊世骇俗的“传世法相”便诞生了。

  在做了这些铺垫之后,李洪志又煞费苦心地请人于1995年出笼了一部名为《转法轮》的“经典”,他们在该书的附录——“李洪志先生简介”中赫然写道:李洪志具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四大神功”,能够“预知人类的过去和未来”。为了把这些无知妄言与他们所鼓吹的“法力无边说”、“法身无数说”、“度人上天说”等歪理邪说结合起来,李洪志还多次对一些弟子扬言:“这本书(即《转法轮》)里边的每个字都是我的法身,每个字都是我的法身形象,每个字都是佛的形象。”他甚至还大言不惭地宣称他能够管理整个宇宙,并且曾经应中国国家领导人的请求,将地球爆炸推迟了30年。

  上述事实都可以被我们用来揭露李洪志一伙装神弄鬼的骗局,揭穿他是人不是神的画皮,然而正如不少有识之士所认识到的那样,要想彻底杜绝李洪志现象的再次发生,仅仅从事实层面上对其加以揭批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更深入地剖析李洪志打着“真、善、忍”的旗号进行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犯罪活动的真相。

  三、李洪志的主要劣迹

  为了更深入剖析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的危害性,我们对他利用“法轮功”进行犯罪活动的真相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归纳,并且从中总结出了他的如下几条罪状。

  其一,大肆牟取不义之财。关于李洪志一伙究竟利用“法轮功”组织牟取了多少不义之财,目前还难以得到一个精确的统计数字,但是仅从李洪志本人的奢华生活中,我们就足以窥见其疯狂敛财的贪婪程度。我们知道,李洪志夫妇在逃亡美国之后既无工作,也无正当收入,然而他们却很快在纽约等地购置了豪华住宅、在多家银行存下了巨额存款。例如,李洪志以他妻子李瑞的名义在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附近购置了一套600多平方米的房产,并且对其进行了豪华装修,仅后花园中的私人泳池就花去了2万4千多美元。那么,这些钱财又是从何处而来的呢?据有关部门查实,仅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就通过在全国各地举办“学习班”的方式窃取了300多万元的学费。后来,他又委托法轮功武汉总站的负责人开办了一家名为“武汉深深集团”的公司,并且通过该公司非法出版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牟取了9000多万元的暴利。与此同时,他手下的另外两家产业也通过类似的非法手段为他赚到了4000多万元的收入,并且全部没有上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二,肆意剥夺他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众所周知,新陈代谢、生老病死是现代医学的基本常识,也是人类繁衍发展的自然法则。但是李洪志为了神化他的“法轮大法”,居然宣称只要修炼他的“法轮功”,就可以做到不生病、不吃药。例如,他常常对“弟子”说:“造成人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那个黑色的物质业力场。它是属于阴性的东西,属于不好的东西。而那些不好的灵体,也是阴性的东西,都是属于黑的……念我的书就能够消它,念书的时候打出来的都是功,打出来的都是法,都可以起到消业的作用”,因此,“法轮大法的弟子都不允许看病,你看病就不是我法轮大法的人。”在这些歪理邪说的毒害下,许多无辜的“法轮功”习练者讳疾忌医,结果贻误治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更为可恶的是,李洪志一方面以“消业”为由阻止别人看病吃药,一方面却让自己的家人偷偷看病吃药。据统计,仅在1982年至1992年的十年间,李洪志一家就报销了73笔医疗费,其中,他本人报销医疗费的单据就有48张之多(附图3)。

 

 

附图3:李洪志的病情检查表和交费单据


  其三,利用邪教组织危害社会。李洪志本人在逃亡国外后声称,他手下的“法轮功”习练者既没有严密的组织,也没有参与政治活动。然而自1999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法轮功”邪教活动的时候都发现,他们不仅组织严密,而且都对李洪志惟命是从。例如,武汉和重庆等地的公安机关都查明,当地的“法轮功”习练者早已打着练功的旗号而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这种体系大致包括总站、分站、一级辅导站、二级辅导站和练功点等五个级别,而且所有总站的站长都必须由李洪志亲自任命。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庞大的邪教组织做后盾,自以为羽翼丰满的李洪志才悍然于1999年4月25日发动了骇人听闻的包围中南海事件,从而加速了他的“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覆灭。

  其四,利用迷信和伪科学来反对真科学。李洪志宣称他的“法轮大法”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最超常的科学”,这种“科学”不仅能让修炼者“益寿延年、消灾避祸、功德完满”,还能让他们“上法轮、开天目”,甚至成佛升天,因为他的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为了故弄玄虚,他一方面把所谓的“天目”说成是位于练功者的前额部位的“一面镜子”,它对于“不练功的人是扣着的;练功的人它就翻过来,”另一方面又自相矛盾地说“一般人很难经过自己的修炼开天目,多是师父给开的。”令人费解的是,这些难以自圆其说的疯话居然在一时间蒙骗了数以百万计的群众,其中甚至包括不少的硕士、博士和教授等高级知识分子。

  为了解开这个谜,我们对众多“法轮功”习练者的“心路历程”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从而发现了他们之所以会上当受骗,主要是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出于功利主义的考虑,例如,为了治疗疾病而抱着“不妨试一试”的心理练习“法轮功”;二是出于经验主义的态度,例如,把某些“法轮功”习练者的“亲身体验”当作“眼见为实”的东西,而不愿对其加以理性的分析;三是出于超越他人的企图,例如,为了让自己“跟不练功之人处在不同的境界层面上”而痴迷“法轮功”。在这几个方面的原因中,又以第三个原因的影响最大,也最容易诱使人走火入魔,例如,仅北京两家精神病院收治的因练“法轮功”而导致精神失常的患者,在1996年为9例,1997年为10例,1998年为22例,1999年上半年就有16例,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然而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一旦听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轻者会使人丧失理想,意志消沉,重者会使人精神失常,家庭破裂,甚至酿成自杀等惨剧。例如,自1999年以来,全国已有1600多名“法轮功”习练者因为自杀或讳疾忌医而导致死亡,对于这些人的死,作为罪魁祸首的李洪志当然是难逃其责的。(本文作者系北京大学哲学博士,武汉大学宗教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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