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的另外一项研究,也从生活形态、对社会的态度、个性品质等方面对“法轮功”受害者进行了研究。
生活形态
类别 |
对神秘现象、气功、人体特异功能感兴趣 |
知识面狭窄、零碎 |
缺乏精力 |
业余时间多 |
不喜欢社交 |
体弱、有病 |
比例(%) |
41.9 |
4.7 |
14 |
11.6 |
41.9 |
69.8 |
访谈结果表明:69.8%的人认为自己体弱、有病,41.9%的人对神秘现象、气功感兴趣,同时也有41.9%的人不喜欢人际交往,所以可以认为这是一个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表现为体弱,逃避社交生活,关心神秘现象。
对社会的态度
种类 |
对政府不满 |
对社会不满 |
厌世 |
比例(%) |
11.6 |
41.9 |
9.3 |
访谈结果表明:原“法轮功”痴迷者有41.9%的人对社会不满,11.6%的人对政府不满,这也同样跟他们幼稚、理想主义的个性特点有关(详见个性分析)
个性品质
(1) 访谈结果
类别 |
幼稚、理想主义 |
真诚 |
自律 |
自卑 |
顺从 |
封闭 |
冲动 |
重视精神 |
幻想 |
脆弱 |
比例 |
72.1 |
20.9 |
18.6 |
18.6 |
14 |
11.6 |
11.6 |
9.3 |
7 |
7 |
访谈结果表明:原“法轮功”痴迷者最明显的个性特点就是幼稚、理想主义,倾向于做“非黑即白”的评价;其次,他们也有比较真诚、自律、自卑、顺从、封闭的特点。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个性特点,使他们更倾向于片面对看待社会现象,不能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2)问卷调查结果
在本研究中,利用个性测查量表对“法轮功”人员的个性心理特点进行了测量,并与正常人的常模进行了对比,结果如下图所示:
结果表明:原“法轮功”痴迷者在精神质项目上得分比正常人高,表明原“法轮功”痴迷者比较固执、倔强,容易干一些奇怪的事;他们在内外向项目上得分低于正常人,表明他们性格内向,安静,不善交际;同时,原“法轮功”痴迷者在神经质项目上得分低于正常人,表明他们情绪反应慢,经常进行自我控制和压抑。
总之,研究发现,“法轮功”受害者的共同特点都是幼稚、理想主义,看问题比较片面,不能良好适应社会生活;同时他们大部分人还比较内向、安静,不善社交,有时还比较固执,总体来说这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这样的群体为以教主崇拜和精神控制为主要特征的邪教准备了土壤。
邪教的诱饵——受害者从邪教活动中得到了什么“好处”?
每个具有起码智力的成年人都会趋向对自己有利的活动,而回避对自己不利的活动。尽管邪教受害者的行为在正常人看来似乎是不可理解的,是自我伤害性的,但是,在邪教受害者本人看来则往往不是如此,他们觉得从中得到了某种好处,因此愿意继续下去,或者由于得到了某种好处,尽管意识到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坏处,但是欲罢不能。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精神控制课题组的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
表1练功中的体验
项目 |
人次 |
①自我感觉心情、身体状况好转 |
21 |
②得到人际接触或关心 |
3 |
③“真善忍”的说教符合自己,得到心理平衡 |
15 |
④觉得崇高、伟大,有成佛的希望 |
4 |
⑤觉得“法轮功”参与政治,内心矛盾 |
4 |
⑥感受到功友压力,被迫辞职 |
1 |
⑦没有特殊感觉 |
4 |
在访谈的28个人中间,除了4个人提出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对于“法轮功”就是作为一种运动或一般气功进行练习外,其余的24人都表示在“法轮功”中得到了某种好处,如身体好转,心理平衡,得到关心,觉得伟大等等。当然,也有一人表示在得到这种好处的同时,表示受到了压力,也有人在被要求参加非法聚集活动或散发传单时,感觉到了内心的矛盾。
同时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的另外一项研究也表明,邪教满足了邪教受害者的某些欲望和需求。
表2 “法轮功”吸引力的根源
原因 |
比例(%) |
真善忍,做好人,修心性 |
72.73 |
锻炼身体,祛病健身 |
43.58 |
对气功、特异功能、神秘现象感兴趣 |
30.53 |
集体练功,气氛好 |
30.53 |
生活、工作遇到挫折,寻找心理安慰 |
17.49 |
对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等)感兴趣 |
17.49 |
“法轮功”解释一些现代科学解释不了的现象 |
10.97 |
相信因果报应的“业力论” |
8.79 |
对社会上的一些黑暗、腐败现象失望 |
6.6 |
“法轮功”收费低或不收费 |
6.6 |
寻找救世主或精神寄托 |
6.6 |
思考人生意义 |
2.27 |
想寻找成功捷径 |
2.27 |
从众 |
2.27 |
“法轮功”音乐吸引 |
2.27 |
李洪志的形象魅力 |
2.27 |
“法轮功”痴迷者最初练功最主要的动机是“修心性,做好人”,占到72.73%。其次是锻炼身体,再次是集体练功的气氛吸引和对神秘现象及气功感兴趣。这的确表明,除了少数别有用心的骨干分子之外,大部分“法轮功”痴迷者都是没有政治目的的、受蒙蔽的、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一些基本群众,他们因为“法轮功”给他们提供了某些廉价的满足,而逐渐越来越深入地陷入了邪教组织。
综合两项研究结果可以表明,邪教对于社会上经常遭受挫折、痛苦或者突然遭遇痛苦的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他们自己在邪教活动的过程中,自己的身体或心情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转,开始对生活或自己有了积极的感受,这种积极感受正是所有邪教的共同特点,也正是其欺骗性所在,邪教信徒正是由于这些积极感受,才自愿充当“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傀儡。
当然也有人在此过程中感受了压力和矛盾,这正是邪教的精神控制和信徒的独立人格进行斗争、较量的体现,但正如一位练习者所说的,往往以邪教精神控制的胜利而告终。
因为我确实也相信“法轮功”,因为我身体好了。可是一开始让上电视台,去府右街,去围攻,我不愿去,怎么办呢?我就抱这个书看,因为李洪志说过,你办事前我的相片,我要对你笑,表明你对了,我要不笑,就表明你不对了。我也看不出笑不笑,我说师傅啊师傅,我说电视台是国家的喉舌,这么多人去了人家工作不了了,这可不是小事儿。心里真急呀,我真是抱着《转法轮》打着座,哭,哭来哭去人家都去了,自己还坚定不了,还是去了,但是我知道这是错的。
上述分析表明,邪教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它是人们解决自己生活苦难的一种尝试,一种最终失去自我的尝试。(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