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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法”在挽救中的应用

作者:胡绪作 朱孝仁 · 2011-12-05 来源:凯风网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由于法轮功痴迷者受到歪理邪说的长期毒害,挽救工作实施起来确是一项比较艰难的工作。在志愿者不抛弃、不放弃的爱心下,许多法轮功痴迷人先后被教育挽救,志愿者们也由此得出许多有益的帮教经验。笔者作为一名志愿者,在此谈谈“假设法”在帮教中的应用。

  一、什么是“假设法”

  (一)“假设法”的定义。当某一变因素的存在形式限定在有限种可能(如某命题成立或不成立,如a与b大小:有大于、小于或等于三种情况)时,假设该因素处于某种情况(如命题成立,如a>b),并以此为条件进行推理,谓之假设法。(1)

  (二)“假设法”的应用范畴。“假设法”是科学探究中的重要思想方法,大量应用于数学、物理研究中,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

  1、数学中的应用。数学中的反证法就是运用此思维:先假设相反的方向,再推论此方向上命题矛盾,得原方向命题成立。

  2、物理中的应用。举力学的例子。当判断静摩擦力是否存在以及摩擦力方向时,往往先假设存在且方向是某确定位置,再推理此情形下力学场景是否矛盾或是否合理,即可对假设进行舍弃或者认同。(2)

  二、“假设法”在挽救中的应用

  我们与法轮功痴迷者的谈话,无疑是一场辩论。有辩论就有论点。这个论点,也是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纠结点,也是我们应用“假设法”的着力点。在帮教中运用“假设法”,就是假设痴迷者的观点是正确的,然后找出其中一些破绽,证明其观点不成立。下面,不妨把“假设法”应用到李洪志的“法身”是否存在问题上,以说明“假设法”在帮教中的实用性。

  首先,假设“法身”的存在,固化痴迷者观点。法轮功痴迷者是相信李洪志“法身”的存在的,即便是半信半疑,也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下,对“法身”产生敬畏心理,自己稍有不顺,就怀疑“法身”作怪,一有好事就归功“法身”显灵。李洪志到底有没有“法身”呢?其实,痴迷者心理内心很纠结。此时,帮教者不能冒然去否定痴迷者的观点,不妨先假设“法身”存在,把他的观点固定下来。

  接着,找出“法身”是否存在的怀疑因素,动摇痴迷者观点。为了做到这点,帮教者应该早有素材准备。比如,可以拿《明慧网》中的“车祸神迹”作为素材,质疑“法身”是否存在。《明慧网》中的“车祸神迹”,大多把主人翁写成遇到车祸化险为夷或重伤之下奇迹生还。那么,这类“神迹故事”可怀疑“法身”的存在,也可怀疑“法身”的不存不在。说“法身”存在,因为主人翁“得救”了;说“法身”不存在,因为车祸已经发生,“法身”为什么不把“车祸”推移,什么事都不发生呢,怎么忍心让虔诚的信徒受到惊吓和伤害呢?把这种怀疑因素找出来,痴迷者心里会想:是啊,如果法身真的存在,法身怎么不阻止灾难发生呢?通过一个疑点的出现,往往会带出更多的疑点。当疑点丛生,痴迷者的“法身”观就开始动摇。

  最后,列举“法身”根本不存在的证据链,以期否定观点。法轮功痴迷者对“法身”产生怀疑后,可以趁热打铁,罗列出一些实例来论证“法身”根本不存在。如,封莉莉、朱银妹、李国栋等许多法轮功骨干接二连三非正常死亡的系列实例,可以形成有力的证据链,证明“法身”子虚乌有。如果,这些实例还不能说服痴迷者,帮教者可就地取材,举一些痴迷者身边功友没被“法身”保护的例子。身边发生的事容易触动和警醒痴迷者。当然,这些素材需要帮教者事先收集好。

  除此之外,对痴迷者还要辅以心理分析,帮助痴迷者认识自己对“法身”纠结的心理因素。痴迷者的“法身”心结形成原因不外乎这么个:首先,李洪志在很多场合和书籍中说自己有无数“法身”,每个弟子身边安排一个,而且说的有鼻有眼,有模有样,而且法力无边,让弟子切记李洪志有“法身”;其次,法轮功大量的“神迹故事”和“报应论调”强化了痴迷者对“法身”的敬畏;然后,痴迷者患有强迫症,自觉不自觉中,把一些逆境或顺境归因于“法身”应念,使得“法身”情结难以释怀。通过剖析痴迷者的“法身”情结心理,让痴迷者心情豁然开朗。

  三、应用“假设法”实施挽救的成功案例

  “凯风网”文章《我帮邓玉环解开了“神迹”心结》(作者李林)(3),就是一则应用“假设法”挽救成功的案例。当然,“假设法”在帮教中的应用,不只能应用到验证“法身”是否存在,对验证“报应”论也可起到很好的作用,以笔者帮助黄某走出“报应”心理阴影为例:

  沙坪乡黄某在郴州务工时练上法轮功,不久达到痴迷状态。经过瑶岗仙综合教育班学习,黄某决心不再学法轮功。但后来发生的一些遭遇,使他有了较为严重的“报应”心理阴影。他向我说出了一个一直困扰他的所谓“报应”现象。他说,自从有了不再学法轮功的动念后,在他身上接连发生了一些不顺心的事,先是遭水灾冲毁了几亩庄稼,接着又病死了两头大猪,不久自己也病了一段时间。

  知道了黄某的“报应”心理阴影后,我没有急于继续谈话,而是到村干部那里了解村里遭受洪灾和猪瘟的情况。恰巧村干部手头有洪灾和猪瘟的灾情统计上报材料。看了这份材料,我胸有成竹。接下来在与黄某的谈话中,我采取了“假设法”,对“报应”论进行“立”与“破”。其原理:诸多遭遇联系在一起→似乎该观点成立→列出“报应”存在的一些疑点(类似“既然这样又怎么会那样”的模式)→破解谬论。

  1、默认“遭遇=报应”的观点成立。黄某罗列了他一系列遭遇后,我没有马上驳斥他的“报应”论,只是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问:“你把这些遭遇都归咎于报应吗?”黄某说:“要不我怎么那么倒霉?”我趁机进入“假设法”:“看来,报应真的存在?”黄某说:“反正我信了。”简单几句话,起到了“立”的作用——假设观点成立。

  2、找出“遭遇=报应”的一些疑点。继续谈话。我设置了一个问题提问:“你真把报应归咎于自己对法轮功不够忠心?”黄某说:“法轮功资料里很多这样的报应例子。”我开始提出疑点:“但据我所知,在那次洪灾中,很多村民都受灾了,比如你邻居,冲毁的庄稼面积比你还多,但他没学法轮功,也没得罪法轮功,他家怎么也有报应?”黄某一时语噎:“这……”我趁热打铁,又举一例:“那次猪瘟,黄XX家母猪、肉猪、猪仔一共死了6头,他家也没有得罪法轮功,何来报应?”黄某如有所思,观其神,可能对“报应”有所怀疑了。接着,我又对“得病”是“报应”的观点提出疑点:“你把得病也看做是得报应,问题是你没学法轮功前也得过病啊,据我了解,你从小患中耳炎,到现在还没断根,这也是报应吗?”黄某吃惊地看着我:“你怎么那么清楚?”我笑而不答。见我良苦用心,黄某有些动容。

  3、分析“遭遇=报应”的心理。我见时机成熟,开始了说理环节。首先,我对黄某的“报应”心理阴影表示理解。我说:“其实,对你有这种报应心理阴影,我是很理解的,我也是农村出来的人。因为农村里迷信思想根深蒂固,报应这个词经常在群众嘴里挂着,加上你离开法轮功,自己又看过法轮功的因果报应故事,所以你会把自己的遭遇归因到报应的观点上。”可能黄某联想到实际生活,觉得我说得在理,点头接受了我这观点。接着,我从心理学角度来分析黄某的“报应”心理阴影:“你的报应心理阴影,从心理学术语来说其实就是一种心理暗示,而且你患了心理强迫症,把任何遭遇都联想到报应上。当然,这都是你学了法轮功的后遗症,你不学法轮功,自然不会把自己的遭遇归咎于法轮功。”再看黄某,黄某似有茅塞顿开之状。他说:“经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是这么回事,我感觉我心里一下轻松了很多。”最后,我开了个玩笑:“好了,受灾的事也过去了,患病也过来了,你也该忘记报应了,只要你想到报应论是荒谬的,你的心理强迫症也会消失的”。黄某会心一笑。

  结语:“假设法”是种比较严谨的推理方法,在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搭救中的应用“假设法”,尤其要做到心到(爱心为动力,有心帮助痴迷者解脱心理阴影)、腿到(扎实进行走访调查、收集有力的论据素材)、口到(推理是个较长的过程)。

 

  附注:
  (1)(2)来自百度百科
  (3)http://kaiwind.com/xljz/201111/t1362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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