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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推荐】从“正念”频发到自觉转化

作者:田 明 · 2009-02-02 来源:凯风网

  2007年,在武汉,我遇到法轮功痴迷者李某(男,43岁,某中医院医生,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他在房间里大呼口号,我急忙跑到他的房间,只见他一脚踏在床头板上,一脚踏在床上,叉着腰,无视房间里的其他人而大声呼喊法轮功宣传口号,经过我们反复劝说好不容易将他请下来坐在了沙发上。当我们都坐下来试图说话的时候,他开始发起了“正念”,我阻拦了其他试图阻止他的同志。以此为突破口,经过行为较量、心理剖析和邪说破解三个过程,我最终转化了他,如今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一、行为较量

  在众人的劝说下,当李某坐下来的时候,我试图问清楚他晚上这样大声呼叫的原因。可是还没来得及等我开口,他的眼睛开始死盯着我,两手立掌并打莲花手印,口中念念有词,我知道他在“发正念”,其他同志试图上去阻止都被我拦了下来。我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今天还真要看他到底有什么“正念”,看他怎么收场。我直接了当地告诉他,我也用这种方式盯着你,但我不用你的手势和动作,当我的眼皮眨第一次的时候,我要你自己说你的眼皮眨了多少次。

  于是,在众目睽睽下,他盯着我,我也盯着他。我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的眼珠子,发现他的眼睛中充满愤怒、怨恨等各种复杂的情绪,皮肤比较苍白,脸色比较僵化。不到7秒钟,我看他已经撑不住了,眼睛一下子连续眨了6次,眼珠子开始左右转动,手势动作没有了,我还是继续盯着,继续观察,整个房间里一派安静,鸦雀无声。他努力稳住自己的眼皮不要眨,我也努力撑着,时间也在一秒一秒地过去,大概不到30秒钟的时候,我实在撑不住了,眼皮眨了第一下,宣告我们的眼皮较量正式结束。我告诉他,他的眼睛在我眨第一次的时候已经眨了15次了,“不是15次,是18次”,他脸色涨红,认真地说。“好啊,哈哈哈哈,你睡觉吧,好好想一想,你到底有没有正念?为什么失败?明天我们再聊。”我站起来说着,走出他房间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钟,整个大楼由此安静。

  二、心理剖析

  第二天早上,我通过其他的同志了解到李某在我走后基本上辗转反侧,彻夜无眠。上午9点钟,我走进他的房间,本来无精打采的他看见我后面露赧色,显得很不好意思,全然没有了昨晚的嚣张。我们很平常地聊了一些事情后,话题开始转移到昨晚的故事上来。我仔细讲了我当时的体会,给他分析了“发正念”失败的根本原因,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1、心气浮躁,悲喜交加。你的心态是浮躁的,因为你过去经过求学的艰难、婚姻的不幸、晋升的苦恼和肾炎的折磨等曲折和坎坷,但你并没有选择科学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浮躁中的急功近利和迷惘中的饥不择食使你经受不住法轮功的诱惑,最后迷失在所谓的法轮功修炼道路上亦步亦趋不能自拔。你在面对不符合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言行时最容易冲动,昨晚的“撒野”不就是别人说了几句法轮功不好吗?你用得着这样大喊大叫搅得别人不得安宁吗?你的大喊大叫改变了别人吗?如果赢了,你会高兴得不得了;结果你输了,立马诅咒别人,比如“发正念”。你昨晚高兴的是我让你完整地发了一次“正念”,表现得信心百倍的;悲的是你失败了,立即就变得无精打采,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事实证明你远远不如一个常人。这种浮躁的心态让你沉不住气,没有定力,眼皮当然就撑不住,所谓的“发正念”就只有失败,这也是李洪志的失败。

  2、心怀怨恨,爱恨交加。所有的法轮功练习者按照李洪志的要求修到最后,心中都有恨,你也不例外,我从你的眼睛中读懂了,你眼睛中闪露出的眼光也证明了我的判断,因为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你认为修炼法轮功是天底下最大的好事,一劳永逸,可是没人理解你、没人支持你,恨不得所有的人都阻拦你,连你的老婆、孩子、父母、姐姐、朋友、领导都反对你,所以你觉得这世界不公平,内心愤愤不平的,觉得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是李洪志所说的所谓好人,然后并按照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把这所有的人都当成了邪恶、魔之类的不好的另类,你的心是何其恶毒!一旦遇到这样的人,你就发“正念”诅咒他们是邪恶、魔,估计你在心里已经把你的亲人、朋友、同事和领导诅咒千万遍了,要清除他们,结果呢?他们依然好好的,在你面前直接经过你的发“正念”后,我也好好的。所以,你心中有恨,充满邪念,决定了你所谓的“发正念”必然失败,这也是李洪志的失败。

  3、心有不甘,患得患失。你把自己当修炼人,把我当常人,把自己看得比我高,可是你就是输给了一个常人,当着大家的面输得干干净净,到现在还不敢看我的眼睛,好虚荣!你失败了还不甘心,不能坦然面对,贼心不死,还在寻找理由或者想办法赢回来,因为你想把我这个“邪恶”诅咒死或者清除掉,结果没成,所以你昨天晚上想了一晚上到现在还没找到原因。你还对于常人社会与所谓的修炼中的种种好处患得患失,对李洪志许诺的所谓修炼中的各种所谓好处患得患失,不甘心失去这失去那的,好贪婪!好自私!所以,你的虚荣加上贪婪,利令智昏,决定你的所谓“发正念”必定失败,更是李洪志的失败。

  听到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潮红,面子都快挂不住了,我打住了原想继续往下说的话,时间留给他让他自己去想,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在我的剖析中过去了。

  三、邪说破解

  “正念”不足,邪念有余,这是我下午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接下来,他变得甚为谦虚地说想向我请教一些问题,我知道这是他行为较量失败、心理暴露无遗的结果,大抵是我的一双眼睛让他心有余悸。于是我们围绕正念、修炼、圆满等他所关心的问题展开了讨论。

  1、关于正念。无论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道德的角度,正念都必然与邪念对应,合符法律和道德的是正的,不符合的就是邪的。反观法轮功的邪说和行为,符合吗?

  从说教上看,李洪志通过歪理邪说给练习者灌输了自私、贪婪、撒谎、欺骗、固执、自负、违法等等邪恶的习性,还能有正念吗?

  从行为上看,李洪志说法轮功的“正念”是神通的表现,例如“开天目”“遥视”、“摄魂大法”服“邪灵”等等,你在我面前直接发“正念”管用了吗?那么多练习者发“正念”的有一例管用的吗?

  从情感上看,李洪志搬出“正念”之说就是吹嘘法轮功的“神通广大”,满足大法弟子成仙得道的“虚荣心”,使他们自我感觉像孙悟空一样一声“定”就把“邪恶”给定了,一声“灭”就把“妖魔”给铲除了。更重要的是,李洪志通过“正念”之说强化练习者心目中对社会、政府和反对者的仇恨,加强情感操纵和精神控制,使练习者始终成为李洪志可利用的工具。一个心中有恨的人是很危险的!

  2、关于修炼。修就是去掉,炼就是坚持不懈,坚持不懈地去掉不好的东西就是修炼,后来修炼逐渐演变成为修佛、修神的专用名词。但李洪志所讲的修炼大概包括了修心、修口、修行等方面。

  首先,法轮功修心和修行就是去掉人的七情六欲,让练习者把人的情感看成是“执著”,把遇到的所谓“磨难”及其身上的疾病看成是“业力”,以“圆满”来膨胀他们的自私、贪婪之心,让练习者完全放弃个人的思想行为,凡事都要用法轮大法来衡量。通过这样的洗脑,法轮功练习者的世界观、人生观完全被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所占领,丧失了理性思维,丧失了判断是非的标准,成为一个为追求自己的目的而不顾一切的自私自利的人,最终残害生命,戕害自己,危害社会。

  而法轮功的修口更不用说,早先说话还算斯文的弟子们,自从李洪志的经文中出现了“邪恶、烂鬼、恶人”等恶言秽语后,一个个也逐渐满口脏话,不论国内还是国外的弟子,用李洪志“经文”上的巫言咒语在社会上到处胁迫人们去承认“法轮大法好”,否则就诅咒不相信的人下地狱,遭报应、被淘汰,反映出弟子们的心不但没“修”出“善”,却变得更加恶毒了。弟子们之所以把口“修”到今天这个境地,其根源完全在李洪志身上,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从李洪志的所谓“经文”中可以看出,字里行间都充斥着谩骂、肮脏、粗俗、欺骗等的语言,弟子们以“法”为“师”,必会落得个“口臭”之病。

  3、关于圆满。一般意义上讲的圆满就是完整、顺利的意思,比如说一次会议圆满结束了,说明的是事情的最后结果或者事物的存在状态。但在法轮功里,李洪志却对圆满赋予了另外的意思,虽然他没有给圆满下一个直接的定义,但从他多次有关圆满的讲话中我们可以明确:法轮功的圆满就是只要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修炼,就可以以简短方式,快速、批量地成仙成佛,这是修炼法轮功的最终目的。

  首先,从圆满的条件看,一是修炼圆满说。1999年“4.25”以前,李洪志称法轮功人员只要按照《转法轮》等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要求,不断修炼就能最终实现圆满。二是考验圆满说。可是4.25”之后李洪志明确提出除了要认真修炼以外,还必须经受住考验。随后,李洪志又在《心自明》、《走向圆满》等经文中附加了经受住磨难的考验,坚信大法、坚信师父,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等条件才能最终达到圆满。三是度人圆满说。2002年4月,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抛出了度人圆满说,宣称只有救度众生才能圆满。对于如何救度众生,李洪志则教唆弟子出来闹事,指使练习者从事反华反共活动。他说:“不管你是参与了什么项目,还是你自己走上街头去讲真相、发资料,还是坐在领馆前揭露邪恶,你都是在修炼自己、证实法,同时在救世人。”四是反共圆满说。2005年初以来,李洪志公然宣称阻碍法轮功人员圆满的直接和根本原因是中国共产党,只有彻底消除“共产邪灵”才能实现圆满,要求法轮功人员必须退党,将闹事的矛头直接指向中国执政党。五是反宗教圆满说。2007年2月28日,李洪志宣称要“全面解体旧势力与三界内一切阻碍众生得救、了解真相的乱神。”将“那些把持人类几大宗教的所谓神”全面解体,那也就是把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正教统统包括在内了。原因是“当前它们(宗教)又极力地阻止信教人了解真相,使宗教中的几十亿人失去这千万年等待的机会”。

  其次,从圆满的时间看,李洪志在一次一次无法兑现诺言的情况下将圆满的时间一拖再拖。一是两年圆满。李洪志在1996年9月26日《给大法石家庄总站的信》中信誓旦旦地说,“我传法两年,给弟子们实修两年。”意思是说,两年之内一定让练习者圆满,可是两年圆满没有兑现。二是最后圆满。1999年4月25日,李洪志告诉去围攻中南海的练习者“这是最后一次圆满的机会”,不去就圆满不了。结果,上万人围攻了中南海,可是他们还是没有圆满。三是十年圆满。法轮功被取缔后,很多练习者对圆满产生了怀疑。为此,李洪志给出了十年圆满的具体承诺。他在《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中说“任何一个佛道神下世传法都不会超过十年。”在《大法之福》中进一步说,“为师十年传大法,仅世间定数已大动,历史定下彗星之灾已过,三次大战已免,九九年天地成住坏灭之忧已不复,法正人间在即。”《大法之福》这篇文章——练习者称之为经文——与李洪志十年前的《论语》相差的时间刚好是十年。可是,十年过去了,圆满依然没有兑现。四是遥遥无期。现在,圆满已经没有具体时间,变得遥遥无期了。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说,“不要怕时间长,我告诉大家,基督教被迫害三百年以后才起来的。带有重大使命的大法弟子还不如一个普通修炼者吗?关键是我们怎么样去认识问题。我问问大家,救渡众生再有十年,你们还干不干?”以鼓动练习者走出来聚集闹事,与中国政府和世界宗教界、甚至与全人类为敌。至此,李洪志许诺的圆满已经成为了练习者永久的幻想。正如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参与者薛红军所说:“圆满是一个肥皂泡,对没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美梦;对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噩梦。”

  最后,从圆满的结果来看,第一种情况是精神崩溃。法轮功练习者在追求圆满的过程中心理受到了双重力量的挤压,一种压力来自于政府和法律,来自于家庭和社会,另一重压力来自于修炼本身,苦等的圆满总是遥遥无期,李洪志的承诺始终没有兑现,圆满的时间不断推迟,对于那些迫切期盼圆满的练习者不能不产生心理压力。如此导致练习者很有可能在这双重压力的挤压下精神最终崩溃。许多法轮功练习者成为精神病患者,便是很好的注脚。第二种情况是自杀身亡。既然法轮功邪说认为肉体与“元神”是可以分离的,肉体较之“元神”并不重要,圆满过程中肉体可要可不要,那么采取某种方式提前将“元神”从肉体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早点实现圆满的修炼目标,也就顺理成章了。“1·23”天安门广场自焚案的当事人就是这么做的。第三种情况是“度人”杀人。如傅怡彬为“度”父母妻子,竟然敢于举刀相向;温玉萍、林春梅为“度”素不相识的旅社服务员,悍然将其绳勒致死。第四种情况是拒医拒药。许多法轮功练习者拒绝医疗,不肯打针吃药,结果小病拖成大病,最后病入膏肓,不治身亡。

  讲到这里,李某已经坐不住了,一把夺过我手中的纸和笔,利利索索地写下决裂书,然后趴在桌子上哗哗啦啦地哭了起来。我抚着他的背,让他平静后再仔细给他梳理了李洪志的种种欺骗手段、歪理邪说的整个体系、法轮功的整个嬗变过程、精神控制的过程等问题,直到他露出欢快的笑容。现在,他还经常给我电话,我们还经常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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