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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推荐】认清法轮功“向内找”的实质

作者:丹 琳 · 2009-01-12 来源:凯风网

  看了凯风网上华诚写的文章《运用“向内找”方法破解痴迷者的思维之壳》,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这的确是前期帮教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是到了帮教后期,我们就要破除“法轮功”提倡的“向内找”的思维模式,以防给转化对象留下留恋“法轮功”的后遗症。

  有一次我在帮教中遇到过一位女“法轮功”人员,她已经转化了,后来思想出现反复。问及反弹原因时,她说:“李洪志在4·25等事件上说假话、改生日、聚敛钱财等事实我都承认,也能够接受,但是有一点是,就是法中讲的‘向内找’,我觉得这是一个真理,在这一点上,李洪志师父永远是我的老师。如果他不告诉我‘向内找’,也许至今我还是一个混沌初开的常人。”

  听了她说的这些,我做了如下几点说明与分析:

  一、李洪志的“向内找”是以个人私利为前提,是建立在损害家庭利益和社会利益基础之上的

  李洪志在经文中,多次强调“向内找”。在《精进要旨》中说:“大法弟子与常人最根本的区别就是遇到问题向内找”。在前期讲法多次说道:遇到矛盾,不管怨不怨你,都要找自己。”《欧洲讲法》中还说:“所以心性提高是第一位的,也就是人有多高的标准,功才能有多高,这是绝对的真理。”这就告诉弟子为什么要“向内找”?因为你不向内找,你就守不住心性,守不住心性就不能“长功”;不能“长功”何谈“上层次”?不“上层次”就无法“圆满成佛”……由此看来,“法轮功”的“向内找”是以利己主义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是对个人修炼有百利而无一害,而对别人就另当别论了。儒家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也就是“向内找”)的出发点是为了家庭和睦、国家安定、天下太平,而不是为了达到损人利己的个人目的;曾子曾经说过:每日三省吾身,意思是指要多次自觉地检查自己,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现代社会,要求公民素质整体提高,个人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帮助别人、和睦家庭、有益社会;如果内在素质不能提升,即使有那种良好的愿望,在现实生活中也不可能实现。比如一位老师,诚心想培养出优秀的学生,但个人素养和教学水平不能达到高质量,他所设想的美好结果可能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每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一份子,内省机制不完善的人,想提高素质就很困难,这样就会影响社会整体的进步与发展。所以说,传统文化中的内省机制与李洪志的“向内找”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

  二、李洪志的“向内找”是为自己开脱责任的一个借口

  我们知道,由于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毒害,有的人有病不治,使生命在自我折磨中逝去;有人剖腹找“法轮”,走上了不归路;有人去天安门自焚,追求圆满致死致残……面对这样残酷的事实,李洪志百般推脱,都是弟子们没有“向内找”惹的祸,根本与他李洪志没有关系。在后期经文中说道:“大法弟子的迫害是自己的心促成的”,也就是说,出现自焚、自杀,包括被劳教、被判刑的事,不是李洪志的责任,也不是“法轮功”的责任,而是弟子的责任,因为你们没有“向内找”,是没有修去的人心造成的。在《新加坡法会上的讲法》27页中说:“大家知道我们有个别学员去世了。有的是圆满的,有的是破坏的,所以我对这方面也不表态也不去说。可是它的出现,我觉得对我们学员就是一个生死的考验。……一个人放不下生死,他绝对不会圆满。”这就是说,有人练法轮功死了,不是他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原因,而是利用死去的人考验“法轮功”练习者害不害怕、能不能放下生死?是不是还要坚定不移地跟他李洪志走下去?如果看到别人练功死了,你就动摇不想练了,这就考验出你不是真修弟子。要想当真修弟子,就要“向内找”,找自己的怕心,去掉它,继续坚修大法,继续崇拜李洪志,这才是李洪志所要达到的目的。

  三、李洪志的“向内找”目的是消除“法轮功”练习者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怀疑

  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中说:“我想我所有的弟子,你们在今后的矛盾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中,或者是在学法,在我们弟子中间,发生的任何矛盾,你们都应该去找自己。……去找别人的缺点,你怎么能提高呢?别人都好了,你指出别人的缺点了,他修上去了,那你还是在这儿。”在这里,李洪志提到学法时遇到矛盾也要找自己。很多练过“法轮功“的人,包括我在内都有过这样的体会和经历,学法时都对李洪志的讲法产生过怀疑,感到矛盾百出,不知所云,如在《法轮佛法大圆满法》中说,各国弟子必须遵守各自国家的法纪法规,否则后果自负。但后来又说让弟子们走出来证实法,做三件事,让大家都做“九评”的事情,这显然又是与国家法律相对抗的;一会儿让“做好人”,一会儿又不让给灾区捐款……很多的疑点充斥在大脑中,可是,李洪志所讲的法是绝对的真理,是不允许弟子们去怀疑的。在《精进要旨》中说:怀疑师父,怀疑大法,就是思想业在做怪。那怎么办?只能是“向内找”,消除自己的思想业,不能怀疑李洪志,不能怀疑法轮大法。

  四、法轮功的“向内找”只是一个幌子,也是有条件、有前提的

  在个人修炼的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向内找自己;而一旦超越了这个界线,圆满和成佛的利益受到冲击时,就把“向内找”弃之脑后,开始向外找别人和政府的毛病了。经历过“法轮功”修炼过程的人,对这方面是有着深刻的体会。比如对1999年4·25事件,如果站在“向内找”的角度,是不应该到中南海去的,与国家和社会发生了矛盾,应该找找我们自己哪儿做得不对。所以当时我们很多人都去过中南海后,回来心中也觉得忐忒不安,不知是不是违犯了“向内找”的戒律。可是在李洪志《我的一点感想》中说:“有消息说有很多人去了中南海,有人因此而感到震怒。其实去的人一点也不多。大家想想有一亿多人学‘法轮功’,只去了一万多人怎么是多哪。不用动员,一亿多人你也想去,我也想去,一会那不就一万多人吗?”对于如此不“向内找”的行为,李洪志却大加赞扬,致使有些人非常后悔当时没有去北京,发誓今后再有这样的机会一定补上。所以在4·25以后,在李洪志经文的怂恿下,法轮功群体开始了大规模的“向外找”的运动。

  五、要用辩证的方法和全面的眼光看待“向内找”

  转化初期,由于受法轮功绝对化思维的影响,一些转化人员无论遇到什么矛盾,往往是单向地找自己的错误,长此以往,会形成一种深深的自责心理,由自责产生自卑,进而挫败刚刚建立起来的人生信念。正确的方法,一方面是遇到矛盾的时候,要控制自己不要冲动,在冷静的情况下查找矛盾产生的原因,用智慧的方法化解矛盾,而不是一味地责怪自己或埋怨他人。另一方面就是有人给我们提出意见时,要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持正确的,改正错误的。再一方面,有的时候事情遭遇麻烦,一时不能取得成功,达不到预期效果,不一定是我们的主观原因,可能是客观条件还不成熟。如孔子周游列国、遇到困厄、施政纲领得不到很好地采纳时,孔子不怨天尤人,也不是盲目地自我责备,而是客观地认识到是时机不成熟(当然孔子思想中也有不合时宜或者落后、绝对的那一面,在这里我们说的是他对待挫折的态度)。在“春秋无义战”的时代,孔子推行的“为政以德”的施政纲领很难得到大面积的推广。

  分析到这里,她明白了李洪志“向内找”的用意,坦陈自己以前没有想过这些,只是被他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所以,已转化的法轮功人员今后遇到问题仍然要反思自己,但是必须改变法轮功那种绝对化的思维,错的就改正,对的就坚持,原则问题(坚持正确的方向)上不能动摇,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下,经常反思自己,改正自己的不足,使自己能够与时俱进,真正走出法轮功“向内找”的狭隘怪圈,形成开放的思维方式。

  原文网址:http://blog.kaiwind.com/users/27/archives/2009/2009111114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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