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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那个恬不知耻的“贪佛”

2016-07-12 来源:凯风网

    前不久,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我与一名沉淀已久的法轮功顽固人员进行了零距离接触,当我们的交流进行到一定阶段时,她愤愤不平地谈起了当前的贪污腐败问题,说那些迫害过法轮功的贪官都被绳之以法,他们贪的那些钱都是非常肮脏的,表白法轮大法是社会的一片净土……这时,我就问了她一个问题:“如果你们证实大法需要钱,假如有贪官给你们捐钱,那你们收不收?”她不置可否地回答:“当然不能收了,贪官的钱不干净,我们大法弟子绝对不能要他们的钱,如果用了他们的钱,那岂不是与他们为伍了吗?”我肯定地说:“你说得对。但如果有人主张接受贪官的钱,那你怎么看待和评价这个人呢?”

  她说:“那这人肯定不是一个好人,接受贪官的钱,那他不是一个更大的贪污犯吗?”

  我说;“你说得对!可现在真有这样一个人,他就赞成你们去接收贪官的捐款。”她问:“谁?”

  我回答说:“李洪志”。她茫然。

  然后,我拿出李洪志2015年《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中法轮功人员提出的一个问题:“我们往大陆打电话的同修有时遇到一些贪官,他们说‘我们贪污了很多钱, 国内反腐我们很害怕,不知贪污的钱如何处理’。有的说‘我把钱捐给法轮功吧!我也去美国生活。’有的同修说,这钱不能要,这钱不干净。不知道以后遇到这种事如何回答他们?”

  看李洪志怎么回答:“现代的社会就是这么个形态,尤其是中国大陆。哪些是干净的?哪些是不干净的?甚至有些钱你看着干净,间接的也不干净。…………说他能把他贪污来的、费那么大的劲、冒着危险他贪污来的钱要捐给法轮功……但不管怎么样,他没想到捐给别人,捐给法轮功,那这个人还是有可救的余地,是不是?当然了,真的大法弟子真相点上需要钱,他捐点就捐点吧。这个钱你说干啥用?钱不干净,可是哪,却用在了救人上,那它干不干净啊?它就不一样了,是吧?就替它消业了。”

  帮她分析了这个问题后,她哑口无言,这个问题成为促使她思想转变的一个关键触动点。

  可见,在贪财问题上,李洪志一向是不择手段的。当然,贪财,仅仅是李洪志贪心的一个方面,在其它方面,李洪志表现出来的贪心同样令人咋舌:

  贪权:李洪志把自己标榜为一个不热衷于人间权力,远离政权的“世外高人”,而实际上,他无时无刻不在觎逾权力,膨胀政治野心。在1999年4.25事件发生期间,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组织除了提出了三条向党和政府施加压力的无理要求外,还另外商议了第四个条件:最初的提议是“当全国政协副主席”,最后认为不妥才改成“进全国政协”。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李洪志的政治图谋不仅没有得逞,反而在1999年7月22日我国依法公开取缔"法轮功"和"法轮大法研究会",7月31日又发出对李洪志的通辑令。尽管如此,李洪志的政治野心不死,在“4·25”事件发生后继续操纵指挥法轮功的围攻活动,而且更加猖狂。据统计,“4·25”以后,法轮功组织在中国大陆各地连续策划和制造的围攻事件就多达307起。

  2004年11月,法轮功网站公开抛出了《九评共产党》,李洪志带头“退团”,在那个时期的经文中,李洪志公开撕破“不参与政治”的伪装,说什么“参与政治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如果我领着一帮臣民在政治中能修炼,能不能修成呢?能!一定能!”在早期的《洪吟》中,他曾经暗示自己转生过李世民、康熙、路易十四等历史上的政治明君,这不是在露骨地在向人们昭示自己极度贪权的政治野心吗?

  贪色。作为凡夫俗子的李洪志,所谓的“修去名利情”只是约束弟子的一面道德幌子,是限制和规范别人的一个紧箍咒,对自己来讲,则是欲望无限,色欲无度,先是与“前世的皇后”刘崭调情时让妻子发现,出国以后,又与女弟子易蓉与白人弟子西西绯闻不断,更是传出包养年青貌美的“神韵”女演员的丑闻……称得上是一个十足的好色之徒。

  贪名。李洪志一直做着妄想使自己“名垂青史”的美梦,把自己吹嘘成“救度众生”、“往高层次上带人”的“主佛”,装出一副假慈悲:“我比你们更珍惜你们自己啊!”、“全世界七十亿人都是我的亲人”、“你们都是我从地狱里捞上来的”,谎称所有的宗教都度不了人了,只有“法轮大法”是一片净土,只有“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宇宙最高大法”,从1999年7月,法轮功邪教组织被依法取缔到今天,李洪志和法轮功从没有停止过企图为法轮功“平反”的无理要求与非法活动……殊不知,正像李洪志自己所说的那样“执著于名,乃有为邪法,如名于世间则必口善心魔,惑众乱法。”李洪志和法轮功人员如此执著于对名的追求,岂不是名符其实的邪法吗?岂不是地地道道的邪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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