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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邪教成员的“从众心理”

作者:舒 畅 · 2012-04-27 来源:凯风网

  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迟迟不能醒悟,有的从邪教泥潭中走出来,又重蹈覆辙,其原因之一是法轮功利用“从众心理”对练习者进行精神控制,使他们如蛊在身。要使练习者从心理和精神上彻底摆脱对法轮功潜在的依赖,必须解除他们的“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是指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实验表明:只有很少的人保持了独立性,没有被从众,所以“从众心理”是大部分个体普遍所有的心理现象。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充分利用并强化人普遍具有的“从众心理”特点,拉拢心怀各种功利目的的人进入法轮功团体,这种强化“从众心理”产生的拉拢效应,使法轮功邪教组织如“滚雪球”般迅速壮大成势,其毒害也如瘟疫般蔓延。让中毒的痴迷者至今不能理性认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一、法轮功利用“从众心理”进行精神控制的基本方式

  (一)地摊式传销手段

  李洪志在出山时,犹如一个卖打药的江湖游医,在长春胜利公园和广场等地,人比较多的地方,由李晶超表演动作,李洪志在一旁讲解,吆喝,赚取人气,诱骗练习者。在李洪志的叫卖声中,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有了第一个人被李洪志吸引,就有百个、千个、万个人跟着进入法轮功。

  (二)招牌式兜售方法

  法轮功在宣传发展邪教组织阶段,李洪志把人普遍具有的“从众心理”发挥到了极致,那时候法轮功不但要求练习者在广场、公园等人气旺盛的地方集体练功,以便吸引更多的练习者,同时还在大街小巷张贴许多宣传海报,在练功点上打出修“真、善、忍”的招幌,挂出法轮功的八条简介,拉起“义务授功,不收钱财”、“不用意念,不出偏”、“法炼人、长功快”、“松散管理,没有组织”、“严格遵守国家法纪,不参与政治”等吸引人们眼球的横幅、标语。人们在这些五花八门、美丽动人的虚假承诺鼓动下,加上广场练功人群的带动,“从众心理”产生的群体因素便具备了。心理学上认为:群体规模大、凝聚力强、群体意见的一致性等群体因素,都易于使个人产生从众行为。李洪志这种招牌式的兜售方法和造势,形成了强大从众气场,人们不自觉地被卷入法轮功的“气场”之中。

  (三)心口相传的营销策略

  早期,李洪志要求把“学法”、“弘法”作为“每天的必修之课”。在“学法”上要求集体学,集体讨论,讨论时只能说:“师父如何说”,“李老师如何说”,只能谈自己悟到了什么,有哪些提高,目的是制造说法轮功好的群体效应,以此来发展壮大组织。在“弘法”中要求弟子“人传人、心传心”,这样的营销策略,使练习者的亲朋好友、同事同学、街坊邻居毫不怀疑的上当受骗后还替李洪志树碑立传。法轮功的这种方法吻合了构成“从众心理”的条件之一:“情景因素”。所谓“情景因素”,主要包括信息的模糊性与权威人士的影响力。即一个人处在这两种情况下,容易产生“从众心理”。正是这种“心口相传”的营销策略极大地迎合了人们的“从众心理”,使人们对法轮功趋之若鹜。

  李洪志紧紧抓住“从众心理”,鼓吹凡是参加其气功班的学员都是李洪志亲下“法轮”的嫡传弟子。同时李洪志还将其歪理邪说编辑、制作成图书、录音带和光盘等,在全国各地大肆非法出版和发行。带功报告班上李洪志神奇事迹的吹嘘,资料的狂轰烂炸,都造成了一种群体效应,这种群体效应形成了氤氲的气场,驱使“从众心理”的个人因素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人们情不自禁地走入李洪志法轮功设置的陷阱,并不遗余力地为法轮功叫卖,拉拢更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

  二、法轮功“从众心理”带来的危害

  “从众”具有积极和消极两重属性:消极的一面抑制个性发展,束缚思维,扼杀创造力,使人变得无主见和墨守陈规,甚至是非不分,黑白颠倒,指鹿为马。甚至引发严重的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损害练习者的身心健康、家庭利益,进而危害社会。

  (一)损害法轮功练习者身心健康

  笔者所在的社区矫治服务中心曾经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过心理测试,90%以上的人心理不健康,其中近20%的有严重的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他们的行为机械,神情麻木,言必说“法轮功好”,开口就是“做好人”,谈话的内容惊人地相似,几乎都是法轮功的语言,“法轮功式”的思维模式。这一方面源于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单一信息置换了练习者头脑中多元化信息。更主要的是法轮功“圈内”群体效应的结果。在练功点上和“学法交流”会上,处处充斥着吹捧、神话法轮功的信息。如:有人因练功身体有所改变,大家就多讲,反复讲,夸大事实地讲;而那些更多没有明显效果的就不讲;有人练功出了问题就回避,或者开脱:“他没有按照师父要求去做”;当有人出偏或死亡,则干脆说“他不是真正的修炼人”、“他是来干扰修炼的魔”等等。这种群体从众效应不能做到公正、客观、理性,它的危害非常可怕。据不完全统计,从法轮功这颗毒瘤在中国大陆滋生以来,练习者被“从众心理”蛊惑,按照法轮功的规定和要求,沿着李洪志的“圆满”之路,频繁发生不正常死亡人数达2000多人。

  (二)危害社会稳定

  法轮功通过其网站散布大量典型案例,调查报告等,让法轮功披上“最新的科学进展”、“良好的实际效果”的外衣,在社会上广泛造势,骗取人们的好感和新鲜印象。同时还使用“名人效益”,利用一些已经退休但仍有社会地位的领导、“名流”原有的社会影响力,发挥练习者的“从众心理”,使其组织规模得以迅速膨胀同时,更让李洪志在练习者心中的地位牢牢地不可撼动。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全盘接受,对其网站的宣传和“经文”深信不疑,对国家取缔法轮功充满仇恨。练习者的现实“功利心”、“怕死心”被李洪志煽动、控制、恐吓。李洪志告诫弟子躲在家里修炼是被“魔”控制着走向邪悟,广大练习者纷纷“从众”,一个跟一个走出来“护法”。冲击政府机关、学校、电视台、围攻中南海;天安门自焚、撒传单、电视插播、安置喇叭、打横幅、贴标语等方式“讲真相”,搞所谓的“助师世间行”,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消除法轮功练习者“从众心理”的对策

  法轮功练习者痴迷到今天,久久不能实现的“圆满”美梦、身边许多功友因练功造成的各种悲剧、社会环境的巨大压力、家庭与自己的利益失衡等因素,使他们内心深处有过动摇、傍徨、挣扎,但由于其“圈内”的功友们还在“讲真相”、“助师正法”,坚持“修炼”。于是“从众心理”又开始产生强烈的暗示与影响,让他们患得患失,摇摆不定:万一李洪志的承诺兑现,必将“千万年的等待毁于一旦”。因此,要让练习者真正走出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必须从根本上消除法轮功邪教组织恶意为其制造的“从众心理”,其对策如下:

  (一)帮助法轮功练习者增强认知意识

  李洪志能够把练习者“从众心理”的消极方面,发挥到极致,让他们顺从自己,遵从组织,跟着“指令”走,成为邪教的工具。病因实质,是主体缺乏意识的主观性与独立性,法轮功练习者缺乏独立的思维与对比能力。要让其认识到“从众心理”的危害性,首先必须创造条件,从思想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等方面着手,帮助练习者增强其自我约束力。其次要帮助、引导练习者开展科普知识学习,增强正确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培养练习者坚持正确意见的能力,明白如果人云亦云、感情用事,盲目地跟着法轮功走,势必会追悔莫及。

  (二)帮助法轮功练习者找准行为参照

  练习者口必称“好人”,言必说“真善忍”。认为国家取缔法轮功,是取缔“做好人”,取缔“真善忍”,是对法轮功的“迫害”。他们彼此鼓励,相互坚持,为求“圆满”不惜成为李洪志的牺牲品。要消除“从众心理”,必须帮助练习者持正确心态融入社会群体之中,将自己的言行与社会上其他人对比,与感动中国的英模对比,与社会公认的好人对比,找准参照物,同时通过其他人对法轮功的态度、评价来客观认识自己。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评价与他所获得的各种对比信息基本一致,那就基本上可以认为他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比较客观。如果不一致,差距较大甚至完全相反,那就表明他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还不够客观。

  (三)引导法轮功练习者展开自我反思

  让练习者不受别人思想的左右,不被“从众心理”干扰,冷静、客观进行自我反思。在反思中理清思路,看清问题。思考内容尽量结合自己的经历、体会。如:李洪志的理论是指导人们行为的“高德大法”吗?法轮功所谓“真、善、忍”是真的无私无我吗?李洪志的“法身”为何不保护出偏出邪,被“抓”、被“关”的练习者?“正法十年”。“法正人间十年”都到期了,为什么无一人“圆满”?传“九评”、劝“三退”是在修炼吗?“助师正法”才不会偏离“大法”吗?“大法”给自己带来了什么?通过自我反思,让练习者主动接受正确的观点,促其正思维得到强化,并逐步向良性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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