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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家庭——社会模式对法轮功人员进行心理矫治

作者:周 晓 · 2011-07-11 来源:凯风网

  作为一名心理咨询领域的从业人员,近几年来,笔者先后参与了3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矫治工作。总体看,由于他们长期崇拜教主李洪志并修习法轮功,已经产生强烈的精神依赖和精神痴迷,停止修炼活动时,表现症状不但很有共性,而且很难用单一的心理矫治方法进行矫治。采取家庭—社会这一综合性的心理矫正模式,是实践中有效能使法轮功习练者早日摆脱李洪志精神控制的矫治手段。具体矫治中,应在以下几方面给予必要的关注。

  一、应有的尊重是良性互动的基础

  作为心理治疗师,我们必须面对一个具体的事实,即法轮功习练者的精神依赖和精神痴迷,是由于法轮功团体利用他们对人生意义的追求而采取的一种精神控制所致。也就是说,法轮功信众的精神需求是真实的,他们在寻求精神平衡时被人利用,虽然经常表现为难以理喻的执迷不悟,但他们不自觉中所遭受的痛苦是值得同情的。

  一般而言,他们所思所想都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精神世界里,大多数认为自己是超出常人的“修炼者”。如果一见面就给他们贴上需要心理治疗的标签,良性的互动基本是不可能的,心理矫治也就更无从谈起。在尊重的具体表现上,尊重他们的个人隐私,和法轮功习练者一起保守他们人生经历中鲜为人知、难以告人的秘密,使其羞耻感和内疚感降到最低限度,是非常重要的,这将对心理矫治起到相当地促进作用。

  例如曾接受心理矫治的女性法轮功痴迷者王某,当初习练法轮功的原因是,她长期患有妇科方面的疾病,易发炎症,白带恶臭,由于听信练法轮功就不会得妇科疾病,而开始习练。随着修炼的不断深入,她认为自己这方面的疾病都是丈夫给自己带来的,应该按照“师父”说的那样,“去掉欲和色”,坚决不和丈夫同房,后来导致夫妻关系恶化以致离婚。

  离婚不但没使她清醒,反而死心塌地的痴迷法轮功,给自己身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在我们的不断开导矫治中,她慢慢醒悟过来了,希望向丈夫道歉并得到谅解而复婚。但作为思想相对保守的农村妇女,就是解不开心里的这个“结”,怕说出来成为旁人的笑柄,更怕得不到丈夫的谅解而落下笑话。患得患失之际迟迟不能脱离法轮功精神鸦片。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我立即向她承诺,一定会替她严守这个的秘密,并抓紧时机开导她要勇于承认和面对曾经的过错,和她共同探讨“人不怕犯错,就怕知错不改”的人生话题。当王某发现自己得到充分的尊重,并和我站在同一平台共同探讨人生时,几欲泪下,封闭的心灵也彻底打开,在她的同意下,我们尽快与她原夫进行了联系,给他们创造了一次单独谈话的机会,他们终于放弃前嫌,破镜重圆。王某也彻底的走出了法轮功的阴影,过上了美满幸福的小日子。后来她告诉我,如果当时我表现出一点点看不起她的情绪,她一定会永远关起交流的大门,继续习练法轮功的。

  二、理解和共情是心理矫治的一剂良药

  能够被别人、被社会理解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基本心理需求。共情是指一种能深人他人主观世界,了解其感受的能力,人们期待被理解,更期待理解后,把自己的想法传达给对方,深入对方内心去体验他的情感、思维,以影响对方并获得共情。有了理解和共情,社会群体才能彼此和谐共融。

  正常而言,我们都明白一个道理,就是理解和共情是互相彼此的,是互动的,即我们要求别人理解自己的同时,多少会给予周围的人和事一定程度的理解。但法轮功习练者群体的理解就不是彼此的互动了,由于受到李洪志不断的“去人心”、“上层次”,走出“常人”等洗脑和蛊惑,在其内心的感受上,他们认为自己是非“常人”,对“常人”的社会是根本不需要关注的,是完全能够了如指掌的,在实际的表现上,他们只需要社会、别人理解自己。也就是说他们表现为“对你的理解是不值得的,因为你是常人”,“对我的理解是应该的,理解上层次的我是你的福分”。

  原习练者颜某,接受心理矫治时46岁,国有企业职工,离异,语言相当的偏激。初次见到我就直接问“小伙子,你读过《转法轮》没有?”

  我回答:“如实回答您,不但读过,而且读了两遍以上。”

  她很是惊讶,又问:“你知道我现在练到哪个层次了吗?法轮大法是你们常人能够了解的吗,你怎么敢来对我进行什么所谓的心理治疗呢?”

  经验告诉我,如果直接打断她的话,提出我自己的观点,那将会立刻有一场非常激烈的,又不能解决问题的舌战。我必须对她表示理解,慢慢寻找突破口,最终让她自己不理解自己,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听说你们练功很辛苦的?”我用反问继续了话题,也表达了一定程度的理解。

  看到我能够理解她,她非常高兴,滔滔不绝打开了话匣子,从大法弟子的“真、善、忍”,到不舍昼夜的练功“上层次”、“成佛”等等。随着谈话愉悦程度的加强,她表现出强烈的共情需求,甚至提出愿意教我习练法轮功。随着她共情需求的升温,时机已经来临。

  顺着她的话,我问“不知道你现在到了哪个层次了?你周围一起习练的,现在最高上到哪个层次了?”

  “我现在的层次还比较低,修炼的还不够”(看得出她在谦虚),“以前教我练功的周大姐,那就很上层次了,她可以打坐时和师父直接交流的”(突破口已经有了)。

  我紧追着问:“现在周大姐怎么样了?”她突然黯然神伤到:“咳,去年都去世了,肝癌晚期没办法了,最后痛的连打坐都打不起了,真可怜,才60多点岁数……”

  最后,在理解和共情的氛围中,循着这个突破口,我运用一个个鲜活的事例开导她练法轮功治病是怎样的一个障眼法,用加拿大《华侨时报》总编周锦兴三次邀请李洪志与其进行论辩,而李洪志没有应招的事实,让她明白李洪志所谓的“法力”、“宇宙主佛”等是多么的难以自圆其说,多么的荒谬。

  三、开展团体治疗是有效的办法

  由于长期的精神依赖和精神痴迷,法轮功痴迷者已经没有能力来客观地看待法轮功团体、李洪志本人和他们所谓的“法轮大法”,如果没有外界的帮助,受害者是没有足够的能力认清他们被欺骗或被利用的事实,也无法主动脱离法轮功团体。经验证明,如果能够家人、社区与心理矫治专家一起合作配合,共同参与,心理干预和矫治的效果将大大增强。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说的团体治疗,不是把各方面的人员召集起来泛泛的拉家常。要真正达到矫治的目的,我们必须首先仔细研究分析法轮功人员痴迷的内因(尤其是最初参与习练的原因),再对症下药,相应的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家人共同参与矫治。

  矫治过程中,心理治疗师一定要调整把握好自己的心态,千万不能认为自己掌握了心理治疗方法,就可以一把钥匙开千扇门。面对法轮功这个千差万别的群体,我们必须借助其他专业领域的力量,共同对他们进行矫治,自己不仅是心理矫治的实施者,更应该是个是心理矫治的组织者。

  团体治疗的目的,就在于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包括法轮功人员的家人和亲近的朋友),营造善意的氛围,和法轮功人员一起共同讨论法轮功团体如何利用受害者,如何使其受到伤害,从而达到矫治的目的。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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