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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期痴迷人员的特点与矫治策略浅探

作者:昶 冰 · 2011-03-29 来源:凯风网

  老年期又称成年晚期,一般指60岁至死亡这一阶段。笔者自2008年以来,累计接触了15名老年期痴迷人员,对他们的特点做了归纳,并对帮助他们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度过幸福的晚年生活做了简要探索,现整理如下。

  一、老年期痴迷人员的特点

  老年期痴迷人员,既有普通人老年期的共性,又有痴迷人员的个性,具体分述如下:

  1、生理特点。痴迷人员进入老年期与普通人一样,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内分泌及骨骼系统功能均趋于衰退、减弱,生理机能处于退行期。接触的15名对象中,视力均在0.6以下;听力普遍下降,其中1人耳聋;行动不便的8人;记忆力衰退,往事回忆准确率不到74%,3人无法回忆最初修炼的具体情景;晚上10时前入睡的2人,早醒的13人。

  2、性格特点。老年期痴迷人员的性格基本趋同,胆小、谨慎、固执、刻板成为性格的主要特征。接触的15名人员中,男性多沉默寡言,女性多叨唠,对新鲜事物反应迟钝;12人的性格有偏执表现,他们认为“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让他们解释何为“真、善、忍”、“好人”时,却又解释不清。

  3、情绪特点。老年期痴迷人员的消极情绪居多,易激怒且持续时间长,易争论且情绪波动大;少部分痴迷人员情绪稳定,但对现实生活缺少兴趣,有抑郁倾向。接触的15名对象中,8名退休人员有明显的被冷落感,存在不平衡心理;3名与子女分居的有明显孤独感,存在焦虑情绪,2人独居。他们一方面感激日趋完善的养老政策,另一方面又存在对抗情绪。

  4、认知特点。老年期痴迷人员在认知方面主要运用法轮功歪理邪说解释自我,为自己的修炼行为辩护;对过去的某些行为存在负罪感,认为是自己的“业力”;认为患病是“心不诚”、“修偏了”,被“旧势力”干扰。15名对象中,普遍对《转法轮》比较熟悉,对“新经文”的了解仅仅局限在“三件事”、“救人”、发“资料”等关键词(6人没有看过新经文)。他们有追求“圆满”的冲动,但更多地倾向于“祛病强身”。他们不认为“讲真相”是“信师信法”,借此获得“师父”的“法身”保护。

  5、健康状态。老年期痴迷人员的健康状态呈普遍下降趋势。接触的15名人员中,4人身体适应一般;7人身体适应能力低,除偶尔练功外,更多选择散步等方式增加运动量;3人患有高血压,1人患肺气肿,他们既希望“师父”帮助“清理身体”,又对家人特别是爱人的依赖感增强。

  二、老年期痴迷人员的心理矫治策略

  接触的15名老年期痴迷人员中,均不程度受到法轮功的伤害,有的拒医拒药导致健康恶化,有的外出讲“讲真相”跌伤,有的长期学法性格发生变异,有的甚至认为家人是“魔”有除之而后快的想法,有的常说自己要“圆满”了让家人感觉到紧张等等。据痴迷人员亲属反映,均希望他们能尽量摆脱法轮功,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两名独居的老年期痴迷人员,生活多有不便,一人因无法与家人良好相处自己选择租房生活;另一名因改不掉教小孙女修炼法轮功的行为而被儿子强迫分开居住。老年期痴迷人员,是受李洪志歪理邪说毒害最深的人,也是最需要理解、关心和关怀的人。笔者以为,做好他们的心理矫治工作,要从痴迷人员的个人特点、家庭情况和心理矫治条件出发,以痴迷人员为中心,引导他们的情绪,从健康问题着手,充分发挥家庭功能的作用,促进他们自我省悟。

  一是从倾听切入,注意情绪引导。矫治老年期痴迷人员,最重要的是避免“争论”。需要帮教志愿者具有高超的“共情”能力,学会倾听,引导他们的积极情绪。笔者在交流中发现,老年期痴迷人员都经历过“三年自然灾害”的贫困和见证了改革开放的巨大变化。期间,他们以自我顽强的意志力战胜自然灾害,又在改革开放中体会到物质满足带来的喜悦,大多数都愿分享这段经历,并从中感受到自己和社会的价值。

  二是从健康着手,着重疾病治疗。老年期痴迷人员,大多数身体适应性降低,有的还患有重病。虽然他们错误地坚信疾病是“业力”,“信师信法”能够使身体健康,但根本无法消除疾病长期带来的痛苦,时刻处于病痛折磨中。因此,从健康着手,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健康观,积极创造条件就医,让他们感受到疾病消除的轻松。同时,“眼见为实”的真实感能够他们客观地认识法轮功和自己的修炼行为。

  三是从家庭着力,增强心灵归属。老年期痴迷人员中,有的已经丧偶,有的与子女分居,生活缺少关照,心理缺少疏导;有的即使与子女居住,但猜疑心理严重,经常与子女争吵,家庭关系紧张。诚然,在老年期痴迷人员的心理矫治中,家庭功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既需要帮教志愿者与痴迷人员的家属沟通,又要促进家庭成员内部沟通,使他们建立全面地接纳关系,在生活中、心理上对痴迷人员给予足够的理解和接纳,帮助痴迷人员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归属感。

  四是从认知引导,促进自我省悟。所有的心理矫治工作,最终都要落实到痴迷人员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正确认识上。据笔者接触发现,老年期痴迷人受“做好人”、“法身”、“祛病”、发“正念”、“福报”、“救人”、“旧势力”等错误认识干扰严重。这些错误认知,通过辩论的方式很难解决问题,甚至越辩他们越认为自己没错。因此,要采用迂回的、侧面的方式引导,帮助他们结合自身经历对法轮功歪理邪说自主领悟,促进自我反省,形成由外在帮助变为自我帮助的局面。

  三、老年期痴迷人员的心理矫治方法

  老年期痴迷人员的心理矫治方法,因痴迷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帮教志愿者的矫治风格不同而存在差异,没有一成不变的灵丹妙药。笔者在心理矫治中,通常将甄别剥离法、家庭关爱法和榜样示范法混合使用,收到良好效果。

  甄别剥离法。由于每个痴迷人员的成长经历不同,他们修炼法轮功的动机也是多种多样,有的受宗教影响,追求“圆满”;有的饱受疾病困扰,追求“消业治病”;有的为了寻找情感关怀,追求“功友”交流的心理满足;有的纯属缺少安全感,希望“师父”的“法身”保护,等等。这需要帮教志愿者仔细甄别,层层剥离。比如,通过吃药治病甄别他们的“圆满”情结,若能够吃药治病的,则需要在安全感和情感关怀上找根源;若拒绝就医吃药的,则需要从他们的经历中找到影响“圆满”情结的具体事件。根据不同的心理根源分别采取相应办法,有的放矢地剥离法轮功对他们的影响。2010年,我通过甄别剥离法成功帮助唐某(68岁)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

  家庭关爱法。大部分老年期痴迷人员对《转法轮》比较熟悉,对“新经文”的了解仅仅局限于同修之间的小道交流,这部分弟子的痴迷根源并不在法理上而是在现实生活中,最重要的根源是内心缺少安全感和在生活中缺少归属感。因此,通过家庭关爱法,引导痴迷人员与家人多沟通,消除隔阂,建立良性的家庭关系,使他们感到安全、生活舒心,有归属感。痴迷人员柯某,66岁,患肾囊肿,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人独居。因相信修炼“祛病”而练功,我们找到他儿子,儿子将其送入医院治疗,然后一同居住,帮她认识到法轮功的欺骗性,也阻断“功友”的干扰,顺利走出误区。

  榜样示范法。现在仍然痴迷法轮功的老年期子为数不多,他们昔日的“功友”有的因修炼拒医拒药已经离世,有的已经彻底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回归到现实生活中,这些“功友”为他们提供了鲜明的示范样板。在心理矫治实践中,可邀请已经摆脱精神控制的原法轮功人员与他们持续谈心,帮助了解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欺骗性,让其认识到继续痴迷的后果,看到、体验到放弃修炼的实际生活状态,在心理深处触动他们。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容易建立接纳关系,容易快速切入主题,容易引导痴迷人员跳出法轮功看法轮功。痴迷人员王某,71岁,她的“功友”都已经放弃修炼,他还孤独地走在“神的路上”。我邀请昔日的“功友”程某、杨某、陈某持续与她沟通一周,成功地帮助她放弃修炼。

  最后强调一点,部分老年期痴迷人员内心仍有“圆满”、“白日飞升”的冲动,坚信“师父”能够安排“圆满”,相信“法身”的存在。在特定的事件、情景和心境影响下,容易把“白日飞升”付之行动,并认为这是“圆满”的方式。因此,在做好心理矫治的同时,还需要注意痴迷人员生活中的具体应急事件,避免“白日飞升”的情况发生。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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