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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社会工作在挽救痴迷者中的作用

作者:胡玉 李在强 · 2010-10-11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痴迷者绝大多数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何让他们彻底摆脱邪教控制,从生理、心理以及社会适应性上回归社会,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笔者认为,矫正社会工作是其中的一种有益探索。

  矫正社会工作强调运用“介入理念”、“介入原则”,对服务对象自身及所处环境综合开展工作,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探究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解决方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方法、技术,提供给法轮功痴迷者重返正常社会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等服务,消除痴迷的心理结构,重塑健康人格,修正行为模式,提升适应社会的能力。

  一、介入理念

  1、接纳(非批判)。最基本的信念就是相信每一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而这种价值和尊严带给每一人不可剥夺的社会权利。在法轮功邪教的精神控制之下,痴迷者心向好人“真善忍”的标准,放下名利情,甘为精神奴隶,沉浸在“升天”、“圆满”、“上层次”中不亦乐乎。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讲,当低级的生理性需要(生理、安全)得到满足之后产生高级的社会性需要(归属与爱、尊重、自我实现)。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他们的需要受挫后转向法轮功邪教的虚幻世界里得到满足,此时这种占优势的需要支配了他们的意识和行为,助长了反社会心理和行为。

  挽救工作中不能因此批评指责、轻视唾弃他们,应该秉持人格平等,与人为善的理念,保持宽容和尊重的态度,给予积极关怀。当然,接纳不等于认同,接纳强调对法轮功痴迷者价值观的一种包容。这样可以减轻和避免法轮功痴迷者对立情绪,有利于建立信任、友好的工作关系。

  2、可塑性。相信每个人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可以改变的,也即相信人具有可塑性。挽救工作中应该坚持法轮功痴迷者一样具有高度的可塑性,只要给与适当的机会和善加引导,他们有被改造和培养的空间。法轮功痴迷者队伍鱼龙混杂,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每个层面,但是他们或多或少存在共性的特点。比如,健康状况欠佳、物质生活条件贫困、心理承受能力脆弱、视野狭窄、思维刻板、情感淡漠、创伤经历、社会关系网络疏离等,被社会边缘化了的群体。早期法轮功痴迷者社会化的缺失,社会生活经验不足,社会角色的不适应,他们比一般的民众更容易受到法轮功邪教的蛊惑,沉迷法轮功之后痴迷者长期与社会隔离,他们的社会化处于停滞阶段。因此,他们的生存和发展也是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

  挽救工作中实施干预和指引法轮功痴迷者学习新知识、新方法,确立新观念、新视野,一定是持久而深刻的。教转中应该提供一个安全、温暖的环境,营造信赖、开放的氛围,制定科学合理的转化方案。

  3、个别化。任何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都有其独特的生理、心理和生活经验。法轮功痴迷者在其个人经历、知识构成、家庭背景、所处的环境存在差异,接受帮教时的生理、心理基础条件也各不相同。

  挽救工作首先要分清法轮功痴迷者的基本类型,掌握痴迷者所处的生活场景和文化环境的特殊性,敏感觉察法轮功痴迷者思想中偏见,倾听他们的一言一行,建立有效沟通,形成良性互动,真正进入内心世界,了解其症结所在,运用不同的方法和原则来协助法轮功痴迷者走出邪教阴影,重建和提升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介入原则

  1、自助原则。以“助人自助”为宗旨,实现服务对象能够自助。美国学者Dennis Saleebey强调关注案主自身的潜力,进行鼓励、协助、支持、激发、释放人们的内在优势,通过案主自己的力量来解决问题。首先,帮教中引导法轮功痴迷者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自我解决问题的需求,发挥他们自助的主体性;其次,应准确评估法轮功痴迷者的能力和状况,善于发现法轮功痴迷者自身的内隐优势和外部环境有利资源。尽力创造条件使法轮功痴迷者能够独立自主地摆脱法轮功精神枷锁,获得自我发展。

  2、综合性原则。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不同的社会系统构成了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而人与他们所处的环境视为相互依赖且彼此辅助的一个整体。德国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人的行为是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人的行为和所处环境紧密联系着,不仅只看到痴迷者痴迷法轮功的表象,还要将法轮功痴迷者放到整个社会环境去综合分析。法轮功痴迷者的社会环境主要构成要素有家庭、朋辈群体、工作单位、社区、文化、大众传媒,痴迷者痴迷法轮功,并不完全是本身的原因,他们社会的环境也起着重要作用。挽救工作不仅要注重对法轮功痴迷者思想、行为、心理的辅导,还要整合他们的社会环境资源进行综合治理,改善和建立法轮功痴迷者有利的社会环境支持网络,加强他们与现实社会的联系,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

  3、建构性原则。挽救工作最终目的是预防和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对法轮功痴迷者教转工作的实质是改变他们有缺陷、有问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重塑健康人的再社会化过程。结合教转工作以痴迷者自身和适应社会的需求为导向,进行有目的性地补偿教育,忘掉旧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痴迷者长期主动或被动地封闭在自我的世界中,与现实生活脱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教转、表达感受,培养新的行为、兴趣爱好、生活方式,对他们每一个细小的改变和提升要及时“肯定”,激发他们对外在的真实生活,回归现实社会的信心,进而改变自我去融入社会,成为健康、健全的人。

  三、矫正运用

  针对法轮功痴迷者,强调对痴迷者个人状况的改变,重点纠正他们的偏差心理和行为,常用的治疗方法有理性情绪疗法、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人本治疗模式、认知行为治疗模式。根据工作对象特点和实际情况的不同,可采用个案、小组、社区社会工作三种方法之一,或采用三者有机结合,也可采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教转中心原有工作方法相结合,提供良好的教转辅导,帮助他们走出邪教阴影。

  1、接触。法轮功痴迷者不是主动求助,他们中的很多人具有被动、不配合,甚至抗拒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帮教中要采取更为主动的姿态去和法轮功痴迷者搭建信任平台。通过对法轮功痴迷者的资料收集和面谈,对法轮功痴迷者的个人资料、身体状况、痴迷者自身具备的特点和能力及所处的环境大致了解,界定要解决的问题。

  2、预估。识别法轮功痴迷者痴迷法轮功的主客观因素和使他们继续沉迷甚至顽固不化的延续因素,描述痴迷者处境及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系统、拥有资源状况,对痴迷者的需要与问题加以认识和整理。对痴迷者状况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和评估,推出暂时性结论,从而构建一个计划去解决痴迷者问题。

  3、计划。以促进法轮功痴迷者改变和成长为目标,消除负面的态度和行为即放弃的部分,建立积极正面的态度和行为。有重点分步骤制定教转计划,对法轮功痴迷者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提供有效方案。

  4、介入。落实计划阶段,挽救工作中可能涉及多部门和机构的人员、物资和财力的配合,善于协调各个部门和机构,提供整合性的服务。除此之外,要充分考虑到法轮功痴迷者在每一个阶段有不同的特点,注重因材施教,对预估中发现的问题各个击破。

  5、评估。评价和考察法轮功痴迷者帮教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和目标,贯穿整个帮教过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改善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验证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帮教干部也要注重自我评价和反思。

  6、跟进。回顾工作过程,指明和强调法轮功痴迷者自己取得的成绩,增进其自信。多数人在帮教中心的生活学习中获益,有成长和成功的喜悦,会当作他们特别的人生体验,对挽救工作充满感激的正面反应。但是随着这一过程的结束,他们要回到各自生活的世界中,不再有帮教干部陪伴,带来“分离焦虑”的感受等负面反应。应该协调和处理好法轮功痴迷者的离别情绪,通过电话沟通和会面等方式跟进工作,让法轮功痴迷者感受到关心和支持。后续巩固工作要提前介入,及时跟进,确保教转攻坚成效的延续性。


  参考文献
  [1]  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上高等教育版社,2006.
  [2]  郑航生. 社会学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  王思斌,孙莹,顾东辉.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
  [4]  马凤芝,童敏. 社会工作实务[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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