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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分类与矫治的方法

作者:龙 雨 · 2010-08-27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以祛病强身、修心养性为诱饵,不断愚弄坑害善良朴实的老百姓,我想从医学心理学角度出发,探讨法轮功对练习者心理健康的毒害,探索化解这种毒瘤的途径,以期抛砖引玉,不断提高我们对邪教的认识。

  医学心理学,主要是研究心理现象与健康和疾病关系的学科。所谓健康,是身体、心理、社会适应和道德品质的良好状态。与健康相反就是疾病,介于健康与疾病之间即为亚健康状态。健康和疾病(精神和躯体的)是一条连续链的两极,在一定的原因和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而这种转化的原因和条件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以概括为生理、心理和社会的三类。医学心理指出影响人们智力发展(行为模式)的极为重要的角色是“与外界的交流”和“信息流通”。

  法轮功就是一个寄生在人们心理层面上的毒瘤。法轮功用以控制信徒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世界上众多邪教共同采用的手段之一),就是大力宣扬教主崇拜,唯李洪志是从。他们与外界的交流与信息沟通就是每天练功两遍以上,无休止地看他的书、听他的录音、看他的录像,非“大法”不听、不看、不信。这种长时间只接受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诱导的修炼方式,会使练习者进入一种典型的催眠状态,失去基本的判断能力和自主意识,思想上只接受李洪志的信息,排斥其他一切正确信息,行为倾向上不再接触法轮功以外的人,思维倾向上动辄以“大法”为衡量是非对错的标准。长此以往,练习者便会日渐脱离现实、脱离社会、甚至轻视生命逐步沦为法轮功的信徒。李洪志就是这样从精神上控制了法轮功痴迷者。由此可见,控制和操纵教徒从各个渠道获得的信息,把多元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变为单一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是法轮功邪教精神统治的重要手段。

  依照上述我们对法轮功组织控制其教徒的方法的基本分析,要解除其对法轮功的痴迷,就要首先解除单一的信息沟通,就应先从打破“精神封闭”开始。心理学研究证明,人在孤立(尤其是精神)的时候,心理防线最脆弱。李洪志就是利用这一方法,使其“精神病毒”乘虚而入,侵蚀了信徒的思想。我们可以采用将大量信息(一开始可以选择文化、娱乐、生活等方面的信息,以避免对立情绪)通过电视、报纸、资料等各种渠道向痴迷者开放和灌输,帮助其重构“是非辨别力”,减弱对法轮功的依赖程度。也许一开始,不能立刻使痴迷者接受转化,但我们的目的是让他们知道在法轮功的小圈子以外,还有更广阔的空间,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情。这样至少可以使部分痴迷者潜意识中的排他性得以减弱,开始接受法轮功以外的信息和观点,这便是我们要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作为一名志愿者,在做痴迷者的挽救工作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医学心理学以及众多痴迷者的不同痴迷程度,将他们分为三大类型,加以区别对待,有的放矢地做好挽救工作。

  第一类型:心理健康型

  他们大多数具有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即使接触到法轮功,也只是抱着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善良愿望,绝大多数人通过正确的引导教育,能主动认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自发与该邪教一刀两断,在这里我们不多阐述。

  第二类型:心理亚健康型

  他们往往在现实生活中受到挫折又对现实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不满,愤世不平,致使长期心理负担沉重,却又缺乏疏导。在接触到法轮功这一精神鸦片后,似乎寻到了精神乐园,加速了心理封闭与心理隐患的生成,导致对法轮功的迷信,甚至比较顽固。这类痴迷者根据其心理亚健康的诱因不同,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和侧重点也应不同。这里,我们且从具有代表性的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一是体弱多病或身患绝症,久治不愈。一个人生病后,尤其是患较重的疾病后,不仅要受到疾病痛苦的折磨,而且还要面对和应付大量的与疾病有关的心理社会问题,包括疾病对学习与工作的影响,经济问题、家庭问题、婚姻问题和前途问题等。这些问题若得不到适当的解决,其困扰作用甚至可以超过患者对疾病的忧虑。法轮功若在这时乘虚而入,凭借被李洪志编造出的一个又一个“奇迹”骗取他们的信任与追随,成为他们的“救命稻草”,并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神话般的希望,便可使他们全心地投入,修炼法轮功,拒绝就医。而有的人感觉到修炼后身体比以前健康了的言论,更使得他们对李洪志深信不疑、言听计从,甚至害怕退出后会损害自己的健康。例如:张某是法轮功痴迷者,35岁,家住农村,练功前自觉多病无法操劳,练功后病痛较少,从此笃信法轮功无法自拔。

  对于这类体弱多病、笃信法轮功者,我们可以从心理学在医学上的一些实验入手加以引导。例如著名的“安慰剂”实验,人们尽管服用的是完全没有治疗作用的“安慰剂”,但在相信药物作用(暗示作用)和等待治疗出现作用(期待效应)的两大心理作用下,都感觉到自己的病情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缓解。又比如皮温生物反馈仪做治疗,想象凉,皮温读数下降;想象热,皮温读数上升。气功养生治病的机制也与运用想象影响躯体生理活动有密切关系,而法轮功治病的原理,不过是在自己对患者加以“强烈暗示”的同时,利用帮凶或受欺骗的信徒,制造了一个“心理暗示”的大环境。在李洪志“强烈暗示”以及“从众心理”的双重作用下,患者当然就更容易接受暗示,自我感觉病情有所缓解。就一般的头疼、感冒等小毛病而言,现代医学已经验证,只要一个人心理合一、宁静而致远,在身心完全放松的情况下,体内的防疫能力是完全可以恢复和调理并得到加强,无需用药,自会痊愈。这种在“气功”状态下的疗效问题,无需讳言。法轮功修炼者在取得了此种疗效后更期望得到的是“开天眼”,意欲透视一切,建立神秘空间,意欲自由穿透一切障碍,直至进入“天国”,漠视地球生命。这就是法轮功的要害所在,也是需要我们对其修炼者保持一份警惕与冷静观察的理由所在。法轮功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与工作秩序仅仅是开始,如不加以取缔,为“开天眼”,建立神秘空间和进入“天国”,还不知要干出多少丧尽天伦、惨绝人寰的坏事。

  而对于重症或绝症患者,我们可以从帮助他们从新树立对科学的信心开始,循序渐进地进行开导。以癌症患者为例,病人的消极心理均来自“癌症等于死亡”的错误认识。因此,我们应向病人灌输科学的医学知识:一方面承认癌症是严重的疾病;另一方面使患者相信只要配合治疗,保持良好心理状态,癌症是可以治疗的,即使不能治愈也可以与癌长期共存。请治疗后已痊愈的病人现身说法就是一个能收到显著效果的好方法。这个时候,可以适当加入法轮功害人性命的例子,从正反两方面加以疏导。只有以乐观豁达的态度面对疾病,积极与医生配合,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迷信于李洪志虚无缥缈的“拯救”是不现实而且可悲、可笑。最后只能尝得贻误治疗时机的苦果。

  二是竞争失败,心理负担沉重,逃避现实。这部分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现代社会激烈的竞争,有的人在生活中遇到各种挫折,部分人产生失落感和孤寂感,心理失衡。李洪志极力鼓吹“法轮大法”是“修心养性”,是“修德”,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练习者和潜在练习者普遍的心理需求:有的为了逃避生活压力、有的为了寻找精神安慰、有的为摆脱孤独,误入邪教的圈套,还以为找到了脱离烦恼的“灵丹妙药”。李洪志向他们提供了一个似是而非、模拟两可、含糊晦涩的说法:将这些人的挫折与失败全部归咎于前世今生的因果报应。

  从心理学而言,他们此时最需要一种精神寄托,我们自然也可对症下药。考虑到一个多元的社会,作为生命的个体必然会有多元的选择。对于其中的一部分人,可以网开一面让他们去信仰传统的宗教,从中找到自己的精神寄托。但必须划清“法轮功是一种宗教信仰”的错误认识。要让他们认识到宗教是崇尚和谐并与社会生活相适应,而法轮功就是披着宗教外衣欺骗世人的邪教。宗教界历来反对把宗教与迷信混为一谈、相提并论。因此,广大宗教人士对法轮功所鼓吹的现代迷信活动也加以揭露和批判。我们可以逐渐让痴迷者了解到人在困难面前、在命运面前并非无能为力,自身的努力完全有可能改变命运。一味笃信法轮功只能得到暂时麻醉,甚至将自己和家人推入不幸的深渊。有的痴迷者为逃避压力长期沉迷法轮功,置家庭、亲情于不顾,致使丈夫(妻子)忍无可忍与其离婚,最终事与愿违,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对于痴迷者长期积累下的心理压力,我们可以有意识地诱导他们进行适当的发泄,这样对他们情绪的调节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是自我评价过高,对社会的阴暗面过分夸大。有许多人感到迷惑:为什么那么地的人、其中不乏有较高学历的人会上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当,干出那些泯灭人性、残害生命的事?应当看到较长时期以来,由于在群众中普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重视不够,下工夫不多。而一个民族的前途与希望,系于民族总体知识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普及知识教育固然重要,而更难更重要的是培植崇尚理性、崇尚真理、崇尚实践的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李洪志“法轮大法”抄袭现代科学结论,拼凑传统宗教理论胡咧扯什么科学、道德、宗教、人类文明史,其思维成果为荒谬。有些高级知识分子或专家,在某一领域里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对于其他领域或复杂的社会问题却是外行,不一定会得到科学结论,也会步入误区。若不在行又居高而轻率地发表意见,往往会误导群众,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如果缺乏坚定的信仰和理想的追求,失去人生价值判断力与意义的坐标,同样也会出现精神的迷茫与失落。

  这类人具有一定的共性:中等或中等以上的智力水平;暗示性高,易接受别人暗示的影响;缺乏真正的洞察力;麻木不仁,没有爱和依恋能力;没有通常被认为是精神分裂症状的非理性和其他病理性表现;无责任感;叙述事实时态度随便,即使谎言将被识破也是泰然自若;对他人给予的关心和善良无动于衷;自我为中心,不顾及别人;有丰富的幻想,有时甚至把想象和现实掺杂在一起,难以区别。

  对于这类痴迷者我们可以从最有可能引起他们共鸣的道德感入手,对痴迷者进行引导。道德感是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行为为准则评价人和事而产生的态度体验。高尚道德是正确的教育,尤其是在正确社会实践中逐步培养起来的,它受道德标准所制约,不能否认,它是人类共有的。道德感有助于促进一个人按照社会道德标准行事。通过对“道德感”的阐述,我们一方面与痴迷者回忆以前的工作、生活、家庭、朋友。引导他们对“真、善、忍”真正含义的思考,可以同他们共同探讨对法轮功究竟要把它的信徒引向何方。

  第三类型:病态型痴迷者

  他们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毒最深。最重要的是需要较为专业的心理治疗。这里我们只进行方向性分析,希望为他们提供一点参考思路。

  心理治疗又称精神治疗,是经过训练、为社会所承认的治疗者与患者之间进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充满感情和坦诚信赖的相互作用,主要是言语,有时也包括身体活动,使偏离正常人格的病人向正常方向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心理治疗虽然也是通过谈话方式进行,但和人们日常进行的谈话是不同的,两者不应混淆。

  一是心理治疗实施方式。我们对法轮功痴迷者大多数属于短程个别心理治疗,以“一对一”谈话型治疗为主,每周会谈次数按痴迷度与可能性而定。

  二是心理治疗过程及方法。

  首先,开始期(诊断期):主要用于了解情况,收集资料,诊断病情。工作人员要努力创造良好的会谈气氛,善于倾听,力求设身处地理解痴迷者情况的基础上,评估其对心理治疗的适应程度。一般情况下,痴迷者心理疾病多为人格障碍。诊断人格障碍,其症状标准至少要符合:患者有特殊的行动模式,这种行为模式通常表现在多方面,如情感、警觉性、感知和思维方式等,有明显与众不同的态度和行为;患者具有的特殊行为模式是长期的,持续的,不限于精神疾病发作期;患者的特殊行为模式具有普遍性,使得患者社交适应不良。另外,患者的社交不但苦恼自己,同时还干扰他人的正常的社会生活。

  其次,中间期:可分为分析、认识问题阶段和改变、重建阶段。在分析、认识问题阶段,在良好的医患关系基础上,鼓励痴迷者进一步开放自己,通过适当的询问,弄清其修炼法轮功的动机、接受法轮功的原因及痴迷的程度。工作人员要通过倾听、理解、鼓励疏泄的态度,克服阻力,对各个部分进行深入的评估,找出痴迷程度最深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加以分析、解释。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理由充足的解释有助于痴迷者理解问题的实质,武断消极或模拟两可的解释会增加痴迷者对歪理邪说的痴迷程度。所以,解释必须有充分的事实根据,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平等的共同商讨问题的态度,使解释能为痴迷者所接受。解释所起的治疗作用并不只是解释的内容如何科学,关键在于痴迷者是否接受了解释。这一阶段治疗目的在于重建人格,可以借鉴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以自由联想、释梦等技术,促进病人回忆过去的创伤经验,重新体验当时的情感,使被压抑在潜意识中的情感幻想得到疏泄,并通过分析使患者领悟。

  在改变、重建阶段,我们的目的是使痴迷者出现认知、情绪和行为上的改变,但是这种改变只能由痴迷者自己做出,别人不可替代。所以,要运用心理学治疗的技术,促进痴迷者领悟、认知重建或提供各种“学习”和训练方法,引导痴迷者解决心理问题,建立积极的适应性行为。鼓励往往在这一时候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如果痴迷者有积极的行为变化时,我们应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鼓励要真诚、具体和及时,对于他们的点滴进步也要及时肯定,并且归功于他们的积极努力。

  中间期是心理治疗的主要时期,依痴迷者程度的不同而有长短不同。

  最后,结束期(恢复期):当认为治疗目标已达到时,即可结束治疗。在这一时期应提出进一步强化的建议及反复时的应对策略,鼓励其在日常生活中独立处理各种问题,巩固疗效。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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