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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帮助痴迷人员走出“自恋”心理

作者:昶 冰 · 2010-06-12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痴迷人员(以下简称痴迷人员)的“自恋”心理是指修炼法轮功后,痴迷人员把自我意识为修炼人,自我感觉良好,把不修炼的人意识为社会常人,在内心瞧不起,表现出“自恋”心理。绝大多数痴迷人员都存在“自恋”心理。笔者作为一名帮教志愿者,探索痴迷人员“自恋”心理,对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具有实践意义。

  一、痴迷人员“自恋”心理的表现

  痴迷人员大多数都有自恋倾向,并且通过外在行为表现出来。据笔者在工作中观察,痴迷人员“自恋”心理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1)自我感觉良好,喜欢诱导、指教他人。如,痴迷人员单某向其同学宣称:“我在岸上,你在水里,你要想从水里上到岸上,就应当选择修炼。”(2)以愤怒应对批评,易激动。如,痴迷人员王某对抵制她修炼法轮功的家人和同事说:“你们这样对待大法弟子,将来一定得不到好报。”(3)喜欢打击和否定别人,自以为是。如,痴迷人员熊某向帮教志愿者质问:“你们社会常人能知道什么?”(4)坚信自己对“圆满”、“业力”、“德”有独特的体验。他们在谈论“圆满”、“业力”、“德”等法轮功歪理邪说时非常陶醉,有亢奋的表现。(5)对坚信的“圆满”十分向往,自信能够获得成功,并且把这种“成功体验”用语言的形式表达出来。例如,笔者的帮教对象熊某、单某、罗某等经常吹嘘“圆满”如何如何好,好像“圆满”近在咫尺。(6)以自我为中心,缺乏情感。大多数痴迷人员把感情集中在自己身上,对父母不关心,对孩子不教育,不与孩子亲近,现实生活中缺少情感流露。

  二、痴迷人员“自恋”心理形成的原因

  痴迷人员“自恋”心理的根源有多方面原因,主要是痴迷人员成长经历形成了“自恋”心理基础,法轮功歪理邪说使“自恋”心理得到激发,“功友”之间相互影响使“自恋”心理得到强化。

  1、痴迷人员成长环境的诱因。据心理学调查,自恋心理与个人的成长环境有重要关系,其成长经历往往形成自恋人格障碍的基础。一是家庭环境。比如单亲家庭中,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异的,那么父亲或母亲对对方的怀恨和不满经常在孩子面前表现出来,使孩子觉得他人不可爱,而促使“自恋”心理产生。二是教育方式不当。父母经常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当着他人的面称赞、宠爱自己的孩子,也可能促成孩子“自恋”心理的产生。三是创伤性经历。有的成年人在社会生活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难以解决的问题,或在精神上、肉体上受到了重大的打击等,促使他们对别人产生敌意和不信任感,从而转变成为“自恋”。笔者在工作中发现,痴迷人员熊某,年轻时学习成绩很好,也喜欢了解佛经知识,同时人长相帅气,第一次恋爱失败后就认为异性不可爱、同性不可性的心理,再也不愿意与他人交流,也不结婚,表现出高度的“自恋”心理倾向。

  2、法轮功歪理邪说使“自恋”心理得到激发。法轮功歪理邪说激发了痴迷人员的“自恋”心理,并成为他们的人格障碍。李洪志在《转法轮》里讲:“我们坐在这里的人,是来学大法的,那么你就得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练功人坐在这里,你就得放弃执著心。”(《转法轮》140页,1996年版),并且多次暗示“修炼者要把自己当成修炼人”。痴迷人员接受这种心理暗示后,在修炼中不停地自我暗示为修炼人,觉得自己通过修炼实现了“长功”、“消业”、能够“圆满”,形成强烈的自我认同,使“自恋”人格得到激发。笔者在与痴迷人员熊某交流过程中曾问他“浙江法轮功人员陈福兆修炼后杀人,你不担心你的身边也会出现像陈福兆那样的人来杀你吗?”熊某说“怎么会呢?我是修炼人,跟常人不一样的”。

  3、“功友”之间相互影响使“自恋”心理得到强化。痴迷人员虽然与亲人、同事、社会常人交流较少,但“功友”之间交往密切,在与“功友”交往中,相互认同,使他们觉得修炼法轮功是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使“自恋”人格得到强化。笔者在工作中发现,痴迷人员王某经常与功友罗某、程某、曹某等在一起交流学法心得,相互吹棒。据王某交待,他们在一起学法交流时,自己谈修炼体悟能够得到其他“功友”的赞美、羡慕和鼓励,使她更认同法轮功、认同自己,觉得不仅与常人不一般了,而且“层次”得到了提高。/

  三、用“四法”帮助痴迷人员走出“自恋”心理误区的尝试

  痴迷人员作为一名普通的人,他们的“自恋”心理是受李洪志歪理邪说和“功友”影响形成的自我认同过度,成为病态心理。我们辖区老熊,46岁,未婚,1999年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也不想着成家,也屑于与同事交流,单位和家人把他送到心理矫治中心。老熊进矫治中心的第一句话便问我:“你是什么文凭?”据此,可以看出老熊“自恋”心理突出。在心理矫治中,笔者运用列举、引证、揭示、平衡等四种方法,收到较好效果。

  1、使用列举法,设置自我认知的情境。列举法是指引导痴迷人员列举他人的优点,折射出自己不足的一种方法。通常,痴迷人员对社会常人表现不屑一顾,可先列举“功友”的长处,再列举周围人的长处,从而使他认识到“自恋”心理是错误的主观感觉。我与熊某交流时问他“你经常与功友单某一起修炼,你认为他有什么长处值得肯定?”熊某列举了单某好学、真诚、义气等优点。我又问单某的不足,熊某以偏执、自以为是等做了回答。之后,我把列举的对象转移到他的同事中,熊某做了相应的回答。最后,我把列举对象转移到熊某本人身上,熊某说“我是修炼人,很好的”。我说:“你的一些优点我已经感觉到了,你还有很多优点我将来同样能感觉到,那你觉得自己不好的方面有那些?”熊某说“医生看不到自己的病,说到缺点,我一时还想不出”我说:“没关系,我们只是随便聊聊”。这次会谈虽然没有让老熊感知到自己的缺点,却成功地将话题引入自我认识的情景。

  2、使用引证法,帮助老熊认识真实的自我。引证法是指引导痴迷人员归纳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并把不足具体化,找到问题的切入点,使他们客观地认识自己。随着交流情境的建立,老熊开始谈论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他说“说到优点,我觉得自己修养比较好,文化水平还不错,遇事不发脾气,也不给别人增添麻烦,做事比较认真,说到缺点嘛,我……(语塞)”我说:“这没有关系,虽然每个人都有一些不足,但能认识到并愿意表达出来的并不多,这样吧,你觉得父母希望你现在的生活状态应当是什么样子?同事觉得你现在应当是什么样子?”他说“父母年事已高,希望我有一个家庭,包括我亲戚在这方面都为我着急;就同事而言,他们觉得我不太合群,一起交流少,修炼法轮功以来,单位领导和同事觉得我另类。”我说:“据我了解,你在修炼法轮功时已经35岁了,一般的应当结婚了,你在修炼前与同事交流也少,是吗?”他回答说“是的。”我反问“这难道不是你本身的缺点造成的吗?”熊某低头陷入沉思。

  3、使用揭示法,促使老熊找到“自恋”心理的根源。揭示法是指通过痴迷人员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揭示出“自恋”心理的根源。过了几天,老熊问起“上次你说我缺点的事,我后来想你说的有道理,但我还是找不出为什么会这样?”我说:“你平心而论,在内心是不是有这样的观念,比如,你觉得爱情应当是完美的?人生应当有圆满结局的?我应当是比较优秀等等观念,这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才是根源。”他说“怎么讲?”我说:“爱情在你心中应当是完美的,你第一次感情失败后,便觉得自己的爱情变得不完美了,所以你不再追求‘不完美的婚姻’;你觉得人生应当有圆满结局的,所以你认为法轮功为你指明了圆满的路;你觉得自己很优秀,才不屑于与常人交往,是吗?”我的话像一只利箭直穿老熊的心底,他低头沉默,用手反复地拨弄指甲剪,长时间无语。对此,我进一步将话题引向深入,说:“你父母不满意你的状态,你同事不满意你的状态,你今天来接受咨询是你不满意自己,父母和同事把对你的不满意归纳成修炼法轮功的结果,而你呢?还痴迷不悟,难道不该好好地想想吗?”老熊抬起头来说“哎,我有时是当局者迷呀……”

  4、使用平衡法,帮助老熊建立合理认知。平衡法是指帮助痴迷人员找到自己的优点、缺点,并且使优点和缺点达到相对平衡的一种方法。矫治痴迷人员的“自恋”心理,既要避免把缺点扩大化,使他们从“自恋”陷入自卑;又要避免把优点扩大化,使他们更加盲目地“自恋”。我采用的办法是在优点和缺点之间建立动态平衡,使他认识到不足而不自卑,看到优点而不自傲,实现客观准确地认识自我的目的。通过前几次交流,老熊能够客观的认识自我,并努力思考修炼法轮功的思想根源,表示愿意回归到现实生活中。我抓住机会,帮助老熊建立新的平衡。我说::“通过几次交流,我已经感觉到你有很好的文化基础,只是知识不够全面、不够透彻,若能广种薄收,必将使知识更加丰富;发挥修养的优势,勇敢地面对过去,打开心扉接纳知心爱人,组建一个家,为自己营造温馨的归宿;与同事多交流,把自己的深刻体验分享给大家,也向大家学习更多的经验……如何?”老熊表态说好。

  两月后,据老熊的亲属和同事反应,老熊回去后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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