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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内观疗法”成功矫治痴迷者实例

作者:藤四英 李湘宝 兰晓明 · 2010-01-12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痴迷者实质上就是心理偏执者和心理障碍者,挽救法轮功痴迷者实际上是一个心理矫治过程。笔者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参与了由心理矫治师组成的挽救小组,在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心理矫治过程中引入“内观疗法”,仅19天时间就使内观者(即法轮功痴迷者)的偏执心理得到有效矫治。现将“内观疗法”及矫治实施过程介绍记录如下,以期抛砖引玉。

   一、“内观疗法”的基本概念及心理矫治机理

  “内观疗法”又称“内观自己法”和“洞察自我法”。是250年前由日本禅僧白稳(1685年—1768年)始创,现代心理学译为Introspection。后经日本吉本伊信(1916年—1988年)逐步完善,目前,在日本及欧美等国的心理咨询、治疗机构、医院心理治疗中心等场所,“内观疗法”均得到广泛应用。

  “内观”即“观内”、“了解自己”、“凝视内心中的自我”之意。借用佛学“观察自我内心”的方法,设置特定的程序进行“集中内省”,以达到自我精神修养和治疗精神障碍的目的。

  法轮功痴迷者大多具有如下特点,具有自我优越感,即以“大法弟子”、“修炼人”和“走在神路上的人”自居,瞧不起别人,而且都具有“大法至尊”、“师父至上”的偏执性,为了维护法轮功组织的利益和达到个人修炼“圆满”的目的,还具有不顾一切的疯狂心理。

  心理矫治机理,就是根据上述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障碍,通过“内观疗法”,促使其萌生“内观”念想,进而认识到由于自身在“自私”和“我执”等心理支配下,致使自己走到置国家、民族利益、家庭亲情于不顾的危险境地,即使之认识到“罪错在已”的根源。再通过爱心重新体认和同理心的建立,促使其摆脱“自我中心论”的困扰,进而产生“爱人”和“人爱”的同理心,最终走出心理偏执的精神羁绊。

   二、“内观者”的基本情况

  张秉先,男,现年65岁,湖南省溆浦县人,系湖南电解锰厂退休职工。家有妻子(也是一名法轮功痴迷者),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和老母亲。

  练功原因及经历:1996年因腰椎间盘突出、腰腿痛等疾病,在同事的游说下开始习练法轮功。练功后,自认为心性提高了,性情变好了,疾病也治好了。所以,1999年7月,当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时,张夫妇俩接受不了,不仅一直在家里偷偷地练,而且还多次参与“讲真相”、发传单和进京“护法”、“弘法”等违法活动,因此,多次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张一直不愿接受教育,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

  2009年11月18日,张秉先到心理矫治中心接受内观治疗。刚入班时,抵触情绪非常大,不吃不喝,不愿与人交谈。总是强调:法轮功是修“真善忍”,是教人“做好人”、“修心性”,自己的病也治好了。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没有错。

  通过多方面了解情况后综合评估:张秉先是一位典型的“心身受益型”患者,即以法轮功和自我为中心、无自我罪错感的心理障碍者。

   三、“内观疗法”实施过程

  先进行场景设置。租用了一套两室一厅住房,其中客厅作为放录相和看电视用,两室中的一间作为内观者和陪护者的卧室,另一间作为内观治疗室。要求内观者在接受治疗期间,未经允许不得看电视、不得打电话、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得离开房间。要严格按照心理矫治师每天布置的课题认真进行“内观”和写好“内观日记”。

  第一治疗阶段:即缓解心理压力,消除抵触情绪,建立互信平台。时间安排两天。

  矫治方法:主要是通过拉家常、关爱等缓解紧张气氛。还针对内观者眼睛老花、视物不清的情况,指导老师自费帮助购买老花眼镜。同时,安排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罗某)亲自全程陪护,另一位陪护也是其同事,以此拉近情感距离。

  通过两天的情感交流,互信平台初步建立:一是内观者已经愿意同指导老师说话;二是产生了“心理矫治中心并没有明慧网上说的那么坏”的心理认知(注:因为明慧网声称心理矫治中心是“魔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骂、灌辣椒水等);三是明确表示愿意配合实施“内观疗法”进行治疗。

  第二治疗阶段:即完成互动课题阶段。时间安排五天左右。

  根据吉本伊信的三个主题:即别人为我做了些什么?我为别人回报了些什么?我做了些什么不该做的(给别人添了些什么麻烦)。挽救小组主要强调内观者要从对社会、单位、家人和他人等四个方面,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进行“内观”(即“回忆”和“自省”)。然后将“内观”的情况如实写在笔记本上。第三天即要求内观者独处一室进行互动“内观”。期间,每2小时指导老师与内观者进行一次晤谈,晤谈时间一般在5分钟左右。询问“内观”的进展情况和查看“内观日记”。第三、第四两天的内观效果不是很明显。内观者就上述三个课题的四个方面没有谈看法,也没有写内观日记。对此,挽救小组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晤谈时增加了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科学和宗教等相关内容的学习。二是适量组织观看有关专题VCD。此举取得明显成效。

  第五天,内观者即在“内观日记”中写道:我出生在旧中国,是一个贫穷的放牛娃。新中国成立后,我上了学堂,初中毕业后,进了县电解锰厂当工人,吃上了商品粮。后来单位还分了一套房子给我。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儿子很争气,考上了大学,当时单位还奖励了我家200元钱。法轮功被取缔后,我到北京“弘法”,单位出钱出人到北京接我。回家后,单位没有责怪我,只劝我放弃法轮功。这次进心理矫治中心,罗书记还亲自陪同,我是既内疚又感激。

  从上篇“内观日记”分析:“内观治疗”在内观者身上已经产生了明显效果,已经从“单位”和“他人”(指单位负责人罗某)两个方面认识到“为我做了不少”,而我“为单位”和“他人”没有“回报什么”,从而萌生了“感激”和“内疚”的罪错感。但其对法轮功的认识仍然是避而不谈。

  第三治疗阶段:规正波动、反复心理。

  第六天,另一陪护由于性急,就直白白地问了张秉先:“这么久了还不转化,思想怎么这么顽固?”内观者听后,情绪激动不已,当即对指导老师说:“他说我顽固,我练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我练法轮功是一回事,单位对我好是另一回事。说我顽固我不配合了。你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针对内观者的情绪波动,3位指导老师商议后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用“忍”说服内观者。即对内观者进行晤谈:作为同事,他(指另一陪护)也这么大年级了。他是按照单位的安排才来这里陪护你、配合你治疗。不仅要抛开家里,每天还要为你端饭送碗。作为一个已经做爷爷的人,他在家里就没有干过端饭送碗的活。现离开家已经有一周,他想家,想你能早一天治好病。这样的心情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再说,你同事是直性子,又没读多少书你也是知道的,你就不要在意他说的一句话。法轮功不也提倡“忍”吗?难道为了这一句话你就不能忍?就不愿意配合治疗?你好好想想,你这样做,对得起单位和指导老师吗?首先,你就此应好好进行“内观”。二是针对内观者练法轮功是“做好人”的心理,指导老师晤谈时谈了雷锋、焦裕禄、任长霞、郑培明等典型人物。同时,还播放了“4·25事件”、法轮功人员颠覆列车、境外法轮功人员到日内瓦破坏人权会议等事例。促使内观者就法轮功“做了些什么”、“给国家带来了些什么”进行内观。

  反复后的第二天,即入班后的第8天,内观者主动向指导老师和陪护赔礼道歉,并承认自己耍态度是错误的,愿意继续配合治疗。

  第四治疗阶段:规正内观者对法轮功的偏执心理。时间两天左右。

  入班后的第九、第十天,先是播放“理解万岁、民魂万岁、科学万岁、创业万岁”等“四个万岁”光碟,看完之后就要求内观者进入内观室进行“内观”,并写出“内观日记”。期间,指导老师与其进行数分钟的晤谈。接着,观看“李昌、姚洁访谈录”、“陈斌访谈录”等VCD光碟。看完之后仍然要求内观者进入内观室进行“内观”和写“内观日记”。

  看完“陈斌访谈录”之后,指导老师在内观室与其晤谈时,内观者对指导老师说:“陈斌老师嘴上长泡,而另一位同在监所的功友嘴上也长泡,陈老师每天参加揭批法轮功,到医务所用药后,没几天就好了。而另一位功友由于不肯用药而病情越来越严重,最后还是通过药物治疗才好。看来‘师父’的‘消业’和‘法身保护’是假的。”由此可见,内观者对法轮功的“偏执”心理已经明显缓解。

  至此,内观者在内观室连续写了两天的“内观日记”,自己主动提出要写揭批法轮功的心得体会。内观者第十天的内观日记内容是:“1996年经人介绍,我抱着强身健体的愿望开始练习法轮功,越练越痴迷。到后来,家中的事不管不问,一心修炼法轮功。老母亲生病,不让她看医生,也不准她吃药打针,认为是在‘消业’。就连弟妹们买来的药我也全部丢进厕所里。还强迫年过八十的母亲每天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遭到弟妹们的反对后,我就把母亲转移到另一位功友家里,还喊几位功友围着母亲‘发功治病’。后来母亲的病越来越严重。幸好弟妹及时赶到,强行把母亲送到医院,才保住了母亲的一条命。仔细回想起来,我深感自己不仅是一个不孝之子,还是一个罪人!我对不起老娘和我的弟妹们。为了‘去执著’和‘证实法’,我跑到北京去捣乱,跑到龙潭镇陵园公园散发反宣资料。我的行为,无形之中成了李洪志的帮凶,也成了违法犯罪的人。”

  从上篇“内观日记”分析:内观者已经就“国家”、“社会”、“法律”和“亲人”等方面取得明显的“内观”效果。并彻底动摇了对法轮功的“偏执”心理。其思维和心理日益向理性方面转变。

  第五治疗阶段:巩固和全面提高,强化其理性心理。

  即从第十三天开始,安排五天时间。这一阶段主要安排内观者就“单位”、“亲人”为自己“做了什么”,自己因为痴迷法轮功,“给单位”和“亲人”带来“哪些负担和麻烦”进行深层“内观”。

  这一阶段,首先让其与儿子和女儿通了电话,先向儿女们报告自己已经与法轮功决裂的消息。儿女们听到父亲已经与法轮功决裂的消息后,在电话中非常高兴和欢迎。并鼓励父亲好好学习,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回家。接着,又由他本人用电话亲口向厂长报告自己彻底转化的消息。厂长听后也非常高兴,表示热烈欢迎。此举强化了内观者回归社会、回归单位、回归家庭的良性心理。

  张秉先在日记中这样写道:“通过这次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使我认识到,修炼法轮功十多年来,我不知给单位、给国家添了多少麻烦,花费了多少财力和人力。为了我的转化,罗书记放下手中的工作,亲自到矫治中心来全程陪伴我。为了防止我外出干坏事,在广州工作的儿子曾专程赶回家陪护我,苦口婆心地劝我不要再练法轮功。我还不准老母亲去治病,差点送了母亲的性命……这次我彻底看清了李洪志的骗子嘴脸和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李洪志叫别人有病不能就医问药,可他自己有病都去看医生。他一家人现在住在美国用弟子们的钱享福……。从今往后,不仅我自己再也不参与法轮功的任何活动,还要告诉子孙后代不要习练法轮功,一定要相信科学,远离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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