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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痴迷者的特征剖析及帮教策略

作者:天 山 · 2009-03-04 来源:凯风网
  帮教法轮功痴迷者及时走出邪教的精神控制,首先要认真分析痴迷练习者个人心态,然后根据帮教的基本策略,因人而异的制定帮扶计划,才能快速有效地起到帮扶的效果。本文试从痴迷法轮功练习者的群体特征、心理特征、情绪特征进行剖析,尝试构建帮教的相对地位、帮教程序、帮教方法的基本策略。

   一、痴迷法轮功练习者的特征剖析

   (一)痴迷者的群体特征分析

  通过对痴迷者成功帮教情况的分析,可以归纳出法轮功练习者的群体特征有以下三点:(1)文化程度、年龄、性别和婚姻状况差异不明显:从练习者涉及文盲到博士教授,而且有各个年龄段的人,涉及的男女比例以及婚姻状况均没有明显差异;(2)自我行为控制能力弱:痴迷者对社会存在较强的怀疑心理,对自己行为的控制性和对他人及社会的信任性均低于正常人群,并多数具有“结局是不由个人努力所决定”的思维方式,不善于利用社会帮助,很少觉得自己能够得到或感受到外界支持;(3)自我评价低:痴迷练习者容易陷入无能感中,依赖于帮助的倾向很强,缺乏主观能动性,持消极悲观的生活态度。有些痴迷者虽可获得支持,却拒绝帮助,更愿意从虚幻中寻求精神寄托。

   (二)痴迷者的心理特征分析

  痴迷者的防御心理很强,这种心理特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逃避现实拒绝改变:由于其自我控制能力弱,尽管法轮功说教内容是移花接木、东拼西凑地盗用了佛教、道教、基督教以及科学中的大量思想内容,尽管说教内容五花八门、杂乱无章,缺乏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但因其抓住了练习者的心理欲望,而且先入为主地对练习者灌输了邪教内容后,练习者就顽固地相信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可以引人向善”,“可以消业度人”,当帮教信息与原有认知内容不一致时,痴迷者不愿体验帮教过程中的思想斗争状态,为了维持内心平静而拒绝改变。(2)心理压力大害怕改变:一是由于法轮功对人的精神控制有严密的体系,比如法轮功的恐吓手段,一旦不练功就会“形神俱灭”、“因果报应”,练习者为了逃避恐惧而拒绝改变。二是由于法轮功的大肆渲染“政治迫害”,欺骗练习者如果自首就会失去自由,加上个别地方在处理法轮功问题时,帮教形式比较简单、生硬,常常出现居高临下、指责与控诉的特征,缺乏平等的沟通,无形中造成了痴迷练习者的逆反或对立情绪,导致他们通过拒绝转化的行为来逃避政府的“惩罚”。

   (三)痴迷者的情绪特征分析

  由于痴迷者长期受到法轮功思想的洗脑,对抗政府的顽固心理和情绪严重。具体表现在:(1)自负固执,思想片面:部分法轮功痴迷者文化程度较高,涉及硕士、博士和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高校教师等社会各层次,他们认为李洪志提出的“真、善、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只看到所谓练功“受益”的一方面,只考虑自己升天,忽略家庭的瓦解破裂、亲人迷信的生命威胁和自我伤残等,自恃文化水平较高,懂得一些政策法规,自信固执,常从帮教干部的言行举止中,寻找滋事的突破口,进而成为其他练习者学习和迷信的“榜样”;(2)自私自利,心怀侥幸:许多痴迷者自从痴迷上法轮功后,就开始“六亲不认”,不再照顾家人,也不理睬家人、同事、领导苦口婆心的规劝,坚持练习法轮功。大多痴迷练习者在进入改造阶段的初期,也都是不愿意认罪,还通过写行政复议申请或申诉,反复申述自己的“冤屈”,甚至表示愿意以死“护法”,甚至还利用各种机会集体练功,私下串联、暗示,互相加油、打气,集体进行绝食、闹事,来对抗政法机关,拒绝改造。(3)硬性偏执,思维单一:痴迷练习者对世间万物认识偏执,对事物过分追求绝对的客观、真实、完美、精确、逻辑、一致、对称、有序,不允许有任何的误差和含糊,以理想状态否定目前的生活状态,是一个绝对理想化的至高至美的思维模式,具有一刀切的特点,非此即彼,非黑即白,非好即坏,是两种极端的完全断裂和对立,于是,才屡闻练习者“活着就要练习法轮功,要么就是死去”的自焚悲剧。

   二、对法轮功痴迷者帮教的基本策略

  基于对痴迷者群体、心理、情绪特征的复杂性分析,帮教和转化痴迷练习者的策略也应该要因势利导、对症下药。如果只是单纯以说教的形式帮教,并不能取得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痴迷练习者的认可;如果不注重转化程序的构建,则很难提高转化的效率;如果忽视帮教方法的设计,则很难取得帮教的实效。因此,在帮教痴迷者转化前,应该注重帮教者与痴迷者相对地位、帮教程序、帮教方法等基本策略的构建。

   (一)树立信心,平等帮教

  对于痴迷者的帮教,有改造和巩固两个阶段,改造阶段的帮教成效是取得巩固阶段长效的关键。要提高改造阶段的成效,需要做到:(1)平等对待。正确对待痴迷者人格的平等性,在实际的帮助过程中要以平等为前提,从对痴迷者最好的角度出发,让其作自己的主人,从而达到提高自信、增强其自我行为控制能力。(2)平等鼓励。增强痴迷者对社会支持的主观体验,正确引导他们勇敢地接纳社会支持,珍惜来自社会和他人的关心,活在现在,避开虚幻。(3)平等交流。结合解决问题与宣泄情绪,给邪教痴迷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正确了解、客观分析被帮教者的生存环境,以共情、真诚的态度对待痴迷者、尊重痴迷者、使之感到温暖,使得帮教过程的更好更快更有效的深入。(4)学会包容。提高痴迷练习者的自主性,建立稳固的心理体系,实现助人自助的目的。帮教者要全面包容被痴迷练习者的生气、愤怒、不合作、批评、说谎、沉默、乱骂人等行为,防止“暴力”帮教形成的不信任的气氛,增加帮教的可行性,尤其对于文化程度偏低者、女性、生活不顺者,并伴有封建迷信文化意识者,应多给予重点关怀。

   (二)循序渐进,突破防御

  因为法轮功痴迷者自我行为控制能力弱和自我评价低,所以接受暗示和自我暗示心理都较强,虽然他接受了李洪志的歪理暗示,但此也可以为帮教者在帮教过程中采用,使痴迷练习者也能较好地接受合理帮教暗示。(1)拉近距离,打破界限。增加与痴迷练习者交往的机会和交谈的可能性。法轮功痴迷者因长期受到邪教的精神控制和恐吓,不可能马上就做好转化的心理准备,要设法与其接近和沟通,是打破心理防御的重要途径。(2)伺机引导,逐步深入。法轮功痴迷者是一步一步误入歧途,转变也同样需要一步一步迈出。应待时机成熟时,谈话的内容由表及里,逐渐引导痴迷者认识到自己的性格特点、心理弱点,剖析练功受益的假象,层层剥皮,,步步解扣,揭露法轮功设下的种种诱饵的真面目。(3)坚持不懈,取得长效。很多痴迷练习者是将痴迷作为逃避生活困境的手段,如果痴迷练习者转化后面对的还是无法回归社会的心理氛围,仍然会体验消极心理,加之转化不深刻,一旦有邪教力量加以拉拢和恐吓,回流就难以避免。因此,帮教者要利用痴迷练习者在改造期间积累的感情,定时深入他们中间,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存在的疑虑给予解答,对他们存在的困难给予帮助,并根据他们的年龄段需求拟定“更年期的心理维护”、“幸福家庭的要素”、“如何推荐自己”等主题的心理辅导讲座。创造集体活动载体,促使个体在交往中调整和改善与他人的关系,从而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促进人格成长。

   (三)因人而异,多管齐下

  必须认识到,不管是痴迷者,还是帮教者都只是因为社会分工不同、地位处境不同、智能有异、对事物认识辨别能力不同,而形成客观上帮教和被帮教的关系,因此帮教方法也将因人而异,要快速持久地取得实效,还要多管齐下。(1)概念重建法。改变观察、理解问题的角度,赋予问题另一种不同的解释,促使主体重新做出判断和选择。我们通过科学地解释气功现象及机理,探讨史前文明、宇宙空间等尚未认清的问题,科学地讲解宗教、心理学的基本知识等,让痴迷者反思法轮功内容的合理性,认识到其荒谬之处,从而自觉放弃练功行为。(2)客观检验法。共同对认知内容进行真实性检验,利用当前因痴迷法轮功而走上不归路的时间,验证法轮功说教内容的逻辑性、客观性、有效性,鼓励求助者对自己的认知进行调查和辩论,以检验其正确与否。(3)心理领悟法。让拥有心理咨询技术的帮教工作人员运用有关理论来描述求助者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的原因、过程、实质等,以加深求助者对自身的行为、思想和情感的了解,从而产生领悟,提高认识,促进变化。(4)强化转变法。对于个别“顽固不化”的痴迷者可以用多人轮流讲理的方法,不停顿地揭批法轮功的谬误,令他在精神疲劳、心理防御减弱时,接受正确的思想、进入正常的思维。在帮教思想上可适度运用威慑方法,警告若习练法轮功,在行为上就要伴随忽视、信息的疲劳轰炸、因孤独而生恐惧等惩罚性后果,对其正常适应现实生活的行为,则多给予鼓励、支持性语言或领导角色等等,让其产生归宿感。(5)支持鼓励法。对于一些已经有所醒悟的痴迷练习者,要通过悉听倾诉,宣泄其长期积压在内心的痛苦、怨恨;通过支持和鼓励,使面临困难而无所适从的人看到光明、恢复自信;通过分析提示,使因缺乏知识或受不正确观念影响而产生烦恼、忧虑者,调整回原有的认知结构与观念,培养合理的适应方式。

  帮教痴迷法轮功练习者的转化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每个痴迷练习者都有不同的痴迷过程和背景,这不仅仅需要帮教者剖析原因,根据基本策略构建和实施帮教计划,取得成效。但在成功转化后,如何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让成功转化好的原痴迷法轮功练习者回归社会,重新做人,是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和思考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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