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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痴迷者转化的心理策略

作者:肖 强 · 2009-01-24 来源:凯风网
  对于“法轮功”练习者来说,虽然绝大多数都脱离了“法轮功”组织,不再去参与非法活动,可他们当中还有人可能“口服心不服”,并没有从思想上同“法轮功”彻底划清界限,还有很多认识问题没有得以很好解决,引导他们彻底走出法轮功,仍有待时日。下面,从心理学角度谈谈劝导“法轮功”痴迷者转化的方法问题。

   一、痴迷者转化的“三步曲”

  人的行为模式和思想习惯,之所以能够按某种状态保持下来,是由各种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在这些力量中,有个体内在的力量,有群体的力量,还有社会的力量。不同性质的力量发生作用的方向不同,有的会强化某种行为方式,有的会改变某种行为的方式,几种力量的相互作用便造成了某种行为模式。因此,要使“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得以顺利进行,就必须有效地控制各种不同方向的力量,注意因势利导,造成积极效果。

  德国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一个组织的转变可以分为三个相互关联的阶段,即解冻、改变、再冻结。这三个阶段也可以成为“法轮功”练习者转化的“三步曲”。

  1、解冻。这一阶段的活动就是要引发痴迷者产生转化的动机。心理学认为,人的行为模式与人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密切相关。因此,转化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分析痴迷者所处的内外环境,分析痴迷者拒绝教育的思想上的“结”,打破他们的心理格局,使他们逐渐对以往的观念产生怀疑,对以往的行为方式产生不满,并且形成“只有转化才有出路,而拒绝转化则是一条绝路”的认识。

  2、改变。在这个阶段中,要向痴迷者提供足够份量的信息,指明正确的行为模式,以引导痴迷者形成新的观念和行为模式。怎样指出正确的行为模式?例如,某人希望能够强身健体,你就给他介绍正确的强身健体的方法;某人渴望摆脱烦恼,你就给他介绍正确的摆脱烦恼的方法。培养新的行为模式,最有效的方法是树立典型,进行典型示范,去推动其他人员对新的行为模式的认同。解冻和改变紧密相关,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

  3、再冻结。这是在痴迷者观念和行为改变取得一定成效以后,利用一定措施,巩固和发展其新的观念和新的行为方式的活动。大量事实表明,人们受到培训改变了某种行为方式后,一旦回到老的环境里,往往又会重蹈覆辙,回到原来的方式上去。心理学家因而提出再冻结问题。再冻结首先要使人们了解新的行为方式所带来的积极成果,提高其自信心和满意度;其次,推广、强化新的行为方式,如及时通报情况、表彰鼓励先进、克服薄弱环节等,造成一种互相肯定、互相激励、互相支持的气氛。

   二、让痴迷者形成开放的心态

  要解冻,就要与“法轮功”痴迷者对话,让他们畅所欲言,使他们理解并且愿意接受帮教者的劝导。要能够让痴迷者理解并接受劝导,一方面帮教志愿者必须以真诚的态度与他们交心谈心,另一方面要想办法打开他们自我封闭的心理世界,让他们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劝导。

  “法轮功”痴迷者大多都拒绝接受劝导,认为他们与“常人”看问题的层次、看问题的角度都不同,没有共同的语言。在这个时候,可以指出,痴迷者的这种心态被心理学家称之为“心理定势”。所谓“心理定势”是指一个人对某种事物所形成的倾向和准备状态。其定势一旦形成,就要参与对新事物的认识和评价,凡与原来的观念、习惯相吻合的,就容易接受,反之则受到怀疑和排斥。就定势性质而言,有良性和非良性之分。良性的心理定势是积极向上的,有利于人们认识事物,例如凡事都进行科学分析,不固执已见一类的定势。非良性的心理定势,是落后消极的,不利于人们认识事物。“法轮功”痴迷者自我封闭的心理定势当然是非良性的。

  心理学家们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叫做“因人而异的认知世界”。对于同一个事物,不同的人看来很可能就不一样。几个人上山,地质学家看到的只是岩石,植物学家看到的只是花草树木,猎人看到的只是野鸡兔子,由于职业习惯,每个人看事物的角度不同,结果就大有差异。“疑邻窃斧”的成语说明,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认知也会有差异:某人上山砍柴时把斧子搞丢了,却以为是邻居偷了,因此看邻居走路、说话、办事都像是偷了斧子似的不大自然;后来他上山捡到那把斧子,回来再看他的邻居,走路、说话、办事都不像偷斧子的样子了。这个成语告诉我们,你倾向于把某人看成什么样的人,你就可能看到他似乎就是那样的人。

  引用这些事例,可以劝导“法轮功”痴迷者不要固执已见,而要以开放的心态听取别人的意见,反省自己的态度,进而接受别人的劝导。只有这样,才可能准确地认识事物,才可能求“真”。“真”与“不真”最终要靠实践的检验。

  如果痴迷者顽固地维护自己的观念,与劝导者在价值观上存在重大差异,就失去了对话的共同点,问题就不好办了。日常生活中,老人以节俭为美德,年轻人崇尚时髦,相互难以理喻,难以有效沟通。因此,我们要千方百计打破痴迷者的心理定势,让他们形成开放的心态,明白事理,尊重事实,同时千方百计寻找与他们交谈的共同点,抓住这一点,突破这一点,再逐步扩大成果。

  要让痴迷者形成开放的心态,必须打破痴迷者的所谓“正义”的错觉。“法轮功”痴迷者之所以执迷不悟,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有一个“正义在我们手中”的错觉。他们认为他们没有反政府反社会,而是追求“真、善、忍”,他们比社会上许多人高尚得多;他们认为党和政府处理“法轮功”处理错了,今后政府一定会出来承认错误的。这完全是一种低层次的言论:不认真分析问题的实质,只看表面现象,只进行形式上的类比。

   三、拒绝转化:扭曲的自尊在作祟

  有一些拒绝转化的“法轮功”痴迷者,可能在潜意识中存在这种扭曲的心态:我痴迷于“法轮功”,成了那么多“法轮功”练习者的代表人物,也是件值得自豪的事;我如果低头认错,不就成了叛徒?以后怎么有脸再见练功的朋友?——这是一种可悲的、扭曲的自尊在作祟。

  尊重需要是一种普遍的需要,心理学家马斯洛把其列为人类五种基本需要的一种。他认为:人们有名誉或威望、赏识、关心、重视和高度评价的要求,如果这种需要受挫,就会产生自卑感、软弱感、无能感,会使人或者形成精神病态,或者以残酷的报复手段予以补偿。

  笔者曾经听到一个中学教师讲这样一件事:她在课堂上边走边读课文时,一个学生悄悄地跟在她身后学她走路,引起哄堂大笑,她十分恼火,罚该学生站在教室门口,而该学生站在那里却得意洋洋,不时向其他学生挤眼睛。这“法轮功”痴迷者之所以痴迷,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陷入自我封闭的思维怪圈,自己却茫然不知。做他们的转化工作,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向他们讲清楚产生这种怪圈的来龙去脉,对他们晓之以理,阐述科学的道理,把他们从怪圈中引导出来。

   四、做转化工作的几个心理技巧

  1、自己人效应。所谓自己人效应,是指劝导者和被劝导者在感情上产生共鸣,被劝导者把劝导者当作自己人所产生的效应。作“法轮功”练习者的转化工作,许多同志都注意到了“以情感人”,从生活工作多方面关心这些练习者,被练习者视为知心人,收到较好效果;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单位运用转化了的练习者“现身说法”,更能产生自己人效应,效果也很显著。

  2、反复提示。反复提示是对同一信息反复地说,以引起他人的注意,易于被他人所接受。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反复提示所产生的效果不是来源于同一渠道信息的重复,而是这种反复提示的信息扩散到较广泛的区域,而被劝导者再度听到这来自于不同地方的相同信息时,便容易接受它。特别是同一信息来自于家人、朋友、同事、负责人等重要的人,产生的影响力更大。成语中“三人市虎”、“曾参杀人”等都说明了这一点。

  3、强迫接触。不管被劝导者喜欢不喜欢,强迫他们接触某些事物,例如强迫向他们灌输某些道理。历史上,在美国加州的墨西哥移民曾经习惯于用短锄头锄地,许多人劝他们改用长把锄头,介绍了使用长把锄头的好处,他们执意不听。后来,加州政府制订了一项禁止使用短锄的法律,违者予以处罚。不得已,这些移民才改用长把锄头。使用长把锄头后,他们感觉到这样做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减轻了腰酸背疼的程度,因此很快改变了对长锄的态度。

  4、心理治疗。心理治疗是由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针对心理异常者的病象、病情、病因,在不用药物的原则下,给予诊断与治疗的过程。目前心理治疗方法有数百种之多,下面举例说明行为矫正法。如戒烟问题。事实上,吸烟者本人很清楚吸烟对身体的危害,但他们仍不停地吸烟,原因何在?因为人的行为容易受到虽然很小但很及时很明确的强化物影响,而不易被那些虽然很大、但很遥远的强化物左右。所以虽然明知吸烟对健康有害,也很难抵制需要吸烟的眼前冲动。我们试运用行为矫正技术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假定一千元钱在你眼里很重要;你想戒烟,自己又不能做到。那么,可行的方法是你给一位常与你在一起的人一千元钱,并立下君子协定:如果一星期不吸烟,就取回其中的一百元;相反,只要吸了一支烟,就要失去一百元。运用这种方法,就把长远健康的目标转化为近期的、明确的强化,戒烟目的就可能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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