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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型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帮教对策

作者:葛 石 · 2008-11-20 来源:凯风网
  在法轮功痴迷人员中,有一部分依赖型人员,他们崇拜李洪志为“真神”,以“不二法门”为信条,把“法轮大法”视为高于一切的“宇宙大法”和“唯一正法”,把《转法轮》作为精神上的寄托和依赖,愿为捍卫法轮大法而付出一切。这部分人员数量不是很多,但在法轮功人员中影响较大,转化难度艰巨。做好这些人员的转化工作,已成为我们反邪教志愿者经常要面对的一个难题。下面,本人就依赖型“法轮功”人员的种类、成因和转化对策做以探讨。

   一、依赖型法轮功人员的种类和成因

  根据依赖型“法轮功”痴迷人员的成因和目的的差异,其可划分为:单纯依赖型、迷茫依赖型和图谋依赖型三种。

  单纯依赖型。这类人员在练习“法轮功”之前大都就有着浓厚的封建迷信思想,相信“神灵”的存在,渴望成佛成仙,他们接触“法轮功”后痴迷于《转法轮》中所宣扬的“上层次”、“圆满”、“消业”、“返本归真”等歪理邪说,坚信只要坚持修炼就能够“消业”和“上层次”,从而修成正果达到“圆满”;否则,将会遭到报应“被打入地狱永世不得翻身”,最终而“形神俱灭”。这类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对《转法轮》进行反复的背诵和抄写,企望悟到真经,并随时写出心得体会,对李洪志无比虔诚。

  迷茫依赖型。这类人员大多是在工作、生活和身体上遭受到挫折和创伤后,缺乏克服困难的勇气,对现实生活失去信心,迷失了人生的目标,思想处于迷茫无助之中,加之其对社会中存在的腐败等不良现象的不满,使他们接触“法轮功”后,痴迷于李洪志所宣扬的“真、善、忍”、“发正念”等,一味的在“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中寻求精神寄托,难以自拔。这类人员极容易受到别有用心人员的利用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转化工作难度较大。

  图谋依赖型。这类人员大都有着比较复杂的生活背景,生活中他们丧失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借助党对“法轮功”练习者的宽大政策,抱着反党、反社会的政治目的,极力宣扬“九评共产党”、“天灭中共”、“退党保平安”等反动言论,编造谣言,恶毒污蔑党、政府和国家领导人。这类人员活动手段隐蔽,反侦查和反转化能力强。

   二、相应对策

  对上述三种不同类型的“法轮功”痴迷人员,我们应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于有政治目的图谋依赖型人员,必须依法打击。对于单纯依赖型和迷茫依赖型“法轮功”痴迷人员,应该积极教育挽救。对他们的帮教工作,本人认为应遵循以下“四步渐进”的转化工作方法。

  第一步,外围走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帮教工作前,我们首先要到帮教对象所在单位和居委会详细了解其工作经历、生活状况、家庭关系、身体及思想状况等相关情况;其次,要分别约见帮教对象的近亲属,进一步了解其性格特征、生活轨迹、练功过程、兴趣爱好、思想变化过程及亲情关系等基本情况。通过一系列的外围了解,待我们全面掌握了帮教对象的第一手资料后,我们将根据帮教对象的年龄、文化层次、生活经历、爱好等相关情况,确定与其有近似之处的志愿者做为其帮教人员。

  第二步,耐心倾听,找准工作切入点。与帮教对象初期接触时,他们大都有抵触情绪,要么避而不谈,要么言语生硬。这时,我们要有耐心和诚心,当好听众,学会倾听,不要急于开展说教,尽可能地诱导其把心中的话抖露出来。通过倾听,我们不仅能够真正地了解到帮教对象的思想顽疾所在,又能够善意到化解掉部分对立情绪,建立起初步的互信,从而使我们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教工作方案。

  第三步,交流关爱,重塑工作生活目标。由于受“不二法门”、“形神俱灭”等歪理邪说的毒害,“法轮功”痴迷人员大都自我封闭,相对孤立,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却十分渴望理解,渴望交流,更渴望得到亲人的关怀和社会的关爱。这时我们就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从帮教对象关心和感兴趣的子女就业、身体健康和工作中曾经取得的成绩等方面入手与其开展交流。交流中要多谈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文明等方面的美好东西,并善于把医疗知识,揭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相关内容变成新闻话题和兴趣话题融入进去,对帮教对象进行潜移默化,从而激发其对外界美好事物的关注、向往和追求,重塑其生活信心。二是争取帮教对象近亲属的配合和支持,劝其亲人在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怀。平时交谈时要注意尊重其人格,切勿冷言冷语,特别是在其有疾病时,一定要倾注更多的关爱。另外,在生活中要及时肯定其对家庭所做出的奉献,让其感受到他的劳动和付出是对整个家庭是有用的和有益的,从而逐步激发其家庭责任感。三是积极协调帮教对象所在单位和居委会给其更多的社会关爱。要督促用人单位和居委会在生活上给予帮教对象予以扶助,特别是在其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要积极给予关怀,坚定其克服困难的信心。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其成绩和优点并给予表彰,调动其对干好工作的信心,重塑其荣誉感和成就感。通过三方面的共同努力,让帮教对象真正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启发其重新树立工作和生活目标,促使其从内心深处打开“法轮功”的精神枷锁。

  第四步、鼓励引导,巩固帮教成果。伴随着“法轮功”痴迷人员思想上的转化,我们就要适时鼓励和引导他们走出封闭的生活圈子。一是根据其兴趣爱好和专长,积极邀请他们一起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比如:扭秧歌、打腰鼓、唱戏曲、跳健身操、打门球等集体活动,消除其不练“法轮功”后的无所适从和空虚感,断绝其对“法轮功”的依赖感,培养其新的爱好和兴趣,树立其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二是鼓励和引导他们参加一些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比如:义务治安巡逻、环境卫生保护、为灾区献爱心等活动。帮助他们找到做好人好事后的成就感和幸福感,激发他们去关注他人和社会,从而唤回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使其彻底摆脱“法轮功”邪教的束缚,享受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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