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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变角色拨迷雾

作者:刘 颖 · 2008-10-24 来源:凯风网
  常言道:“水无常形,教无定法”。对“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要根据教转对象的个体特征,分阶段有步骤的采取不同策略,方能收到较好效果。作为一名经常与“法轮功”痴迷者打交道的反邪教志愿者,我个人的体会是一定要有角色意识,要当好“法轮功”人员的医生、亲人和老师,并适时实现多角色的相互变换,既痛下针砭又循循善诱,方能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一、扮“医生”,问病询诊下良方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在教育转化前,一定要全面了解“法轮功”人员的生活经历、性格特征、简要练功经过等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接触教转对象后,要细心观察分析,通过耐心谈话交流,进一步详尽地了解教转对象的思想症结和主要观点,找准教转工作切入点,从而制定切实可靠的教转方案。

   二、当“亲人”,真情感化消戒心

  最初接触“法轮功”人员时,他们大都态度蛮横、情绪抵触,尤其是进入教转学习班的学员,一般开始都不愿意和帮教干部过多交谈,对立情绪很大。这时就要求帮教干部一定要以亲人身份从点滴细微入手,在细微中求成效,用爱心、诚心、细心、耐心主动逐步化解对立情绪,解除他们对教转干部的戒备心理,从而赢得相互信任与尊重,构建和谐的思想交流平台。一般来说,对年龄较大的“法轮功”人员要多从关心身体健康状况入手,以拉家常的方式平等交谈,尊重他们的人格;对中年妇女要多从关心家庭、子女入手,通过其感兴趣的话题寻找共鸣,克服其从众心理,培养独立自判能力;对文化程度较高的“法轮功”人员,则更多地正面引导,宣讲党和国家政策,讲清“法轮功”的反动本质以及危害社会的例证,促其醒悟。

   三、做“老师”,纠正偏差归正道

  鉴于进入教转学习班的教转对象大都受“法轮功”毒害较深,思想顽固,对他们的纠偏教育大致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严格规范言行。通过学习规章制度和学员守则,使教转对象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第二阶段,讲明政策法规。讲解中央“处法”方针政策,消除学员顾虑,增强法律意识;宣传国家富民政策及成果,促其正确认识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一些道德失范、贫富分化等消极现象;第三阶段,剖析利害得失。围绕学员思想症结,有针对性地选择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相关资料,对其进行正面教育,积极疏导。通过深刻的剖析、有力地批驳及针锋相对的辩论等方式,破除李洪志的“大法”理论,以科学的方法和态度,最终引导学员从“法轮功”泥潭中幡然醒悟。其中,注重启发式提问,纠正思维方式,激活正确的认知能力,增强鉴别能力。对教转对象不理解、不明白的问题,耐心讲细讲透,不让其带着疑问进入下一个学习内容。与此同时,要求学员每天写心得体会,记录思想变化的过程,巩固所学知识;第四阶段:强化帮教成果。对教育回归后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不断地引导和教育,对未来生活进行合理规划,帮助其确立正确的人生道路和科学的思维方式。

   四、树“标杆”,后续帮教固成果

  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长期斗争,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除了对他们进行强有力的集中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外,还要加强社会面的后续帮教。就目前来看,“法轮功”练习者中,老年人占95%以上,他们有一定的生活阅历,见多识广,大都以强身健体为目的。针对这种情况,要不失时机地树立各种类型的典型标杆,将理想与现实、远景目标与近期实际有机结合,循序渐进地引导其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来评判眼下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还要通过开展各种科学有益的体育文娱活动,比如组建老年秧歌队、老年腰鼓队、门球队、棋牌队等,让他们参加到活动中来,淡化对“法轮功”的依恋,加深对现实的理解和认同,以巩固帮教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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