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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人员痴迷邪教的心理学分析

作者:秦琼山 · 2008-04-07 来源:凯风网
  我国是一个传统文化心理积淀很深的国度,又由于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知识普及不够,导致长期以来人们对自己的心理活动和心理现象重视不够,了解不深。加之我国人口众多,经济、文化仍不发达,社会供给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人们的心理需求容易被忽视,更容易被误导,以致一哄而起的“热”现象此起彼伏,并常常引发神秘主义的怪圈。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借此装神弄鬼、故弄玄虚、蛊惑人心、欺骗世人,利用人们不熟悉心理效应的表现和作用,表演巫术、魔术,大搞暗示、催眠和精神控制,吸引信众,不断引发新的造神运动。“法轮功”现象就为我们从事这方面研究提供了很好的例子,下面我们就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法轮功”人员痴迷邪教的原因:

   一、易感人群是“法轮功”传播的温床

  “法轮功”所宣扬的那套“业力积蓄”、“三花聚顶”、“白日飞升”、“现世现报”等歪理邪说,对于一个身心健康,受过正规教育,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常识和判断能力,能够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满足自己的各种需求的人,是不会引发过分关注和兴趣的。对“法轮功”荒谬不经的歪理邪说形成积极肯定的态度,并将之纳入到自己的价值观念和态度体系中,内化为自己的信仰只能在少数存在心理缺陷的人身上发生。社会的正常文化供给、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无法使这个人群实现心理满足,他们喜欢对超常规、超现实的事物产生兴趣,并从中寻找心理慰藉和精神解脱,这些人被称之为邪教的“易感人群”。

   二、病态心理需求是“法轮功”人员受骗上当的内因

  邪教“法轮功”的信徒,之所以受骗上当,除了受李洪志那一套蛊惑人心的歪理邪说的感染,并受到李洪志的暗示、模仿、从众、催眠、强化等心理控制手段影响外,最关健的是受内部心理因素影响,即“法轮功”歪理邪说所形成的一套亚文化理论体系能够满足其信徒的某种病态心理需求。

  对于有健康心理的正常人来说,个体的需求与社会规范或既往知识、经验相悖时,个体可依据社会规范或既往知识、经验调整自己的需求及满足方式。这样,个体与社会规范或既往知识、经验相悖的心理需求,不会给个体造成严重的心理冲突。由此,可以保证个体的价值观与主流社会的文化要求相一致,个体与社会是和谐的。这种将个体的自我与社会相统一的心理调节能力,正是心理健康的标志。

  而有病态心理需求的人正好与此相反。假如个体的某种病态心理需求与社会规范相悖而难以满足。那么个体会体验到严重的心理冲突和难以忍受的高度心理压力,他们往往感到愤懑、委屈、无所适从,没有归属感。从理智的角度说,个体会认识到自己的需求不符合社会规范或客观规律,是错误的;但从需求未被满足所导致的强烈情绪后果来看,则个体强烈希望自己的需求是正确的,能够得到满足,以解决内心冲突所导致的心理紧张与消极情绪困挠。在这种认知失调的情况下,个体的情绪会引导他们的认知,通过歪曲现实的方式,去构建一套适合他们需求的观念体系和行为方式,以平衡认知失调的内心冲突。换言之,情绪引导认知,是个体为满足自己的病态需求的一种自我防御方式。这样,个体就会形成常人难以理解,与主流社会的社会规范和文化倾向相悖的种种理想、信念、价值观及行为方式。也就是说,他们会形成病态的心理结构或人格特征。最后,病态心理需求已成为了个体的主人,而难以被个体的自我所控制与调节。

  通常,病态的心理结构与人格特征的形成,与个体所受教育程度并无多大的关联,而与个体的心理气质、自我意识、自控能力、知识结构稳定性有很大关系。这种不牢固的信仰和心理需求体系,还需要在外部因素的强力诱导、催化下,依靠其内部心理动力而驱动、发展、演变成极端病态心理。

  然而,个体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的,个体所持有的,与社会主流文化不一致的价值观与行为方式中,是会体验到强大的环境压力的。换言之,他们是孤独的,他们也一直在寻求群体的认同与支持。如果,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就会出现一种与他们的病态心理需求及满足方式相一致的亚文化群体;这些易感人群个体如果能够与这种亚文化群体产生接触的话。那么,该病态个体就会受到强烈诱发、刺激,对亚文化群体的观念产生迅速接受、认同、内化的心理现象,进而相互间产生强烈吸引力,产生庞大的群体和群体亚文化。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法轮功”何以在短时间里发展出庞大信众群体了。

  以“法轮功”宣扬的“白日飞升”歪理邪说为例分析。“白日飞升”,对于我们的文化来说,起码有两层含义:第一是“长生不老,永脱轮回,免除世间的一切烦恼而永享仙乐”;第二是“位列仙班,高于庸常”;

  人,莫不乐生恶死。应该说,“法轮功”所宣扬的这个东西,代表着人类的一种普遍的愿望或者心理需求。然而,所谓“白日飞升”的说法违背常识和常理,人怎么能不需要借助能源摆脱地球引力?我飞升后家人怎么办?练练功就可以成仙成佛,那人类何以存在?……对于心理健康并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的人来说,是不会为这个东西迷惑或为之感受到强烈的内心冲突的。正如前面的分析,心理健康的人,能自觉地根据社会规范或客观规律调整自己的需求。既然生死是一种客观规律,心理健康的人就不会去寻求不死的方法,而是客观地接受现实,努力生活在“现在”。而对于心理结构紊乱,控制不住自己需求的心理疾病患者或人格障碍者来说,生死的问题,也是他们内心冲突的表现形式之一。所以,对“法轮功”宣扬的这个东西,当然是心驰神往,奉为圭臬了。

  对于“白日飞升”的第二层含义来说,在竞争的社会里,人们都有在社会生活中争取优势地位的心理倾向。心理健康者,这个心理需求会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客观地评价自己的能力和地位,靠现实的努力去争取;而心理疾病或人格障碍患者,因为某种病态的心理需求——比方说病态的摆脱现世困苦需求,对这个目标的追求却是无限的——超越所有的痛苦,在一个大活人的教导下,却是“现世修成”、“在常人中修”,无需什么戒律和特别程序,无需付出特别的代价。让一般人来看,这种无需什么特殊才能、特殊劳动、特别投资手段,只需要“练功”、“学法”就可以获得“成仙成佛”、“圆满做法王”的超额回报的承诺是不可能的,只有骗子和传销组织者才会如此承诺。因此,一般人对这些承诺会不屑一顾。然而,对于少数有病态心理需求的人来说,他们渴望不出力而成仙成佛、摆脱这个冰冷世界的束缚,已经超越了一切现实利益和追求。“法轮功”所宣扬的这个东西,正好也极大地迎合了其特殊心理需求。因此,为了圆满、飞升,“法轮功”练习者失去理智,不顾一切现实规范约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法轮功”信徒之所以痴迷其歪理邪说,并将之纳入到自己的认知与价值观体系中,其关健的内部心理因素,是“法轮功”歪理邪说所形成的一套亚文化理论体系能够满足其信徒某种病态的心理需求。

   三、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控制“法轮功”人员的手段

  一位哲人曾说过:“在市场上常常可以看到一种情况:那个叫喊得最凶的和发誓发得最厉害的人,正是希望把最坏的货物推销出去的人”。李洪志正是这样一个盗名欺世、制售假货的超级骗子。

  上世纪末,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一些人对此不适应而产生了不良情绪和失落心理:诸如对下岗、失业、分配不均、腐败等社会问题不满而产生的失落感、挫折感;因市场经济导致人们意识形态多元化而产生心理上的空虚、迷茫;一些地方因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而产生的信仰危机;面对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和发展中不如人意的地方产生愤懑、忧虑心理而寻找慰藉的企求;因生活富裕、寿命增加、业余时间增加,社会保险机制不健全而产生的对健康的关注、企盼;因气功、特异功能热而导致人们产生的好奇、猎奇心理;因婚姻、家庭、生活不如意而产生的心理抑郁、痛苦而产生的解脱心理;因宗教意识回潮且宗教知识缺乏而产生盲目崇拜;因社会管理中漏洞而产生非法“传功、传法”市场……,李洪志看准了由此产生巨大的市场,通过“传功”、“讲法”,打着“真、善、忍”、“不参与政治”、“免费传功”、“没有组织”等幌子,编造了虚假生日、传奇经历、“四大功能”等欺骗伎俩,疯狂叫卖他的一套歪理邪说,引诱人上当。

  李洪志针对现代社会存在诸多问题,健康问题、拜金主义、缺乏诚信、正常宗教的衰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物质化、个人的痛苦等等,利用人们对人生、社会的关注、思考和怀疑,将自己装扮成“真理”的唯一掌握者,提出“解决一切的办法”,并宣称自己能“正一切人心、解一切迷惑”、“真正往高层次带人”,能够满足所有人各方面的需要。比如,能够产生超自然的“功能”、“道德回升”、给人以“圆满”和“白日飞升”、“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等等,从而来诱骗、迷惑民众加入其阵营。

  然后李洪志再利用看书、学法、交流、开法会,以及练功、发正念、讲真相等一系列洗脑程序及精神控制手段,使“法轮功”练习者的社会交往圈子越来越窄,信息来源越来越少,对一切正常社会生活规范和伦理道德产生排斥,逐渐成为他的精神奴隶,心甘情愿地受他驱使。

  综上所述,“法轮功”人员之所以被邪教吸引和控制,包括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因为他们对邪教有着与众不同的思考和认识。认为邪教团体象征正义的力量、李洪志掌握着永恒的真理、“法轮功”能够解决现代科学不能完全解决的生、老、病、死和圆满升天等问题。其次,他们加入邪教的主要动机是因为邪教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他们的病态心理需求。如有人认为“法轮功”提供了免费的疾病治疗,有人认为找到了通向天堂的梯子,有人认为找到了解决道德下滑等社会问题的方法等。第三,进入邪教后,李洪志通过一系列的精神控制手段改造了他们的思想,使他们失去了自我意识和鉴别是非的能力,成为了李洪志的精神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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