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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五个事实转化了一名法轮功痴迷者

作者:刘振军 · 2007-12-27 来源:凯风网

  王玉芝曾经是宝鸡市一个有名气的“法轮功”习练者,我用五个事实把她教育转化成了一个正常的人。

  1996年,王玉芝为了祛病健身和本厂(宝成仪表厂)的一些职工一起开始习练“法轮功”,她是一个老中专毕业生,有一定文化,读《转法轮》比练功用的时间多得多,时间不长就迷了进去。

  王玉芝是家族式练功人员,妹妹王玉华因散发“法轮功”反动宣传品违法犯罪,在2002年被劳动教养。她心里极为不满,跑到陕西省委闹事,被公安机关拘留。虽然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理,但仍然顽固坚持“法轮功”立场,宣扬李洪志歪理邪说。

  2004年5月,我和两位姓杨的老师及宝成仪表厂的几位干部、工人对其进行帮教。一开始,我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向厂里的干部和工人了解王玉芝的练功情况、工作情况和家庭情况;二是听两位杨老师对她谈话教育;三是细心观察其言行。二位杨老师年纪轻,在谈话教育中王玉芝傲慢不羁,总是居高临下的气势,动不动说什么“你们年轻,懂得什么。”并且借机宣扬吹捧李洪志、宣扬“法轮功”。她反复说:“‘法轮功’就是神,就是灵。把我身上的疾病全都治好了!”还说:“‘法轮功’叫人做好人,我学了法、练了功,心性好多了。”在谈话过程中,王玉芝伶牙俐齿、口若悬河,把《转法轮》背得滚瓜烂熟,情绪激昂,大有对二位老师反转化之势。整整一天,从早到晚,我只是静静的听、细细的观察,一言未发。

  第二天上午,我与王玉芝谈话。一开始,我说:“王玉芝,咱俩年龄差不多。”她说:“我是1945年出生。”我说:“我是1946年,那我就称你为王大姐。王大姐,我先讲你五个问题,你看是不是事实。一,你在昨天一天的谈话中不停的小口喝水。二,在一天的谈话中特别是在下午,你不停的用手指搔两条小腿。三,谈话中让你坐在凳子上,你不坐,偏要半坐半卧在床上甚至想要‘打坐’。四,在一天的谈话中,你不停的给地板上小口吐唾液。五,在家里经常是你丈夫做饭。你说以上我说的是不是事实?”她本来白而发黄的脸红了,思考了片刻,不好意思地回答道:“你说的全部是事实。”

  我紧接着说:“那我对你以上五个事实做几个方面的分析:一,你整天、包括凉爽的早晨,都不停的小口吐唾液,而且不停的小口抿水,这说明你有咽炎;二,你不停的用手搔小腿,说明你腿上患有皮炎。你说对吗?”她点头表示认可。我接着说:“你说你练‘法轮功’后,身上的病全好了,那咽炎、皮炎是不是病呢?”她无言以对。我又问:“在学习谈话的时候,别人都坐在凳子上,你却偏偏坐在床上;你吐唾液的时候,既不往痰盂里吐,也不往卫生纸上吐,而是径直吐在地板上,这两种行为礼貌吗?文明吗?”她又无言以对。我再问:“听说你老伴是厂里的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工作很忙,年龄也比你大,你只是一个一般干部,年龄也比他小,而在家里常常是你忙着修炼,老头为你做饭,这是你心性修炼好了的体现吗?”她更是无言以对。我最后问:“既然你身体还是患有几种疾病,你为什么要说‘法轮功’把你身上的病全都治好了?既然你仍然存在着许多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你为什么要标榜自己的心性修炼好了,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她双手抱头,沉思了半天,然后诚恳地说:“刘老师,你今天讲的全部都是事实,完全符合道理,我心服口服。看来真是事实胜于雄辩啊!”她接着说:“我这几年练‘法轮功’,盲目崇拜李洪志,脑子里装的、嘴上说的都是《转法轮》,失去了自我,说了许多假话,宣扬了‘法轮功’的歪理邪说。自己既是一个受害者,也是一个害人者。”

  她当着领导和帮教老师的面,郑重宣布:“我认识到了李洪志是个骗子,‘法轮功’是个邪教,坚决与它彻底决裂!”

  王玉芝转化了,厂里的干部职工都非常高兴,主任、科长和几个干部还为她办了庆贺宴席,喝了转化庆贺酒。

  最近我再次拜访了王玉芝。转化后的王玉芝,思想稳定,义无反顾,一直坚持走转化的正确道路。看到这样的景象我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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