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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夺命刀”

作者:霜 刃 · 2013-04-18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邪教害人伤命,罪恶累累,主凶就是教主。李洪志杀人不见血,他的种种歪理邪说就是一把把“夺命刀”。

  ——拒医拒药的“消业刀”

  人食五谷,必有体恙;患病求医,自古皆然。可李洪志偏要胡诌“病因在业力”,“消业才能祛病”。他还贬低现代医术,说医生治病是“将业力往后推”,业力在“另外空间”反而积得更深了;只能靠修炼他的法轮功来“消业”。李承诺弟子“清理身体”,让他们“永不得常人的病”,吹嘘“一炼就去病”。结果是把病“清”重了、把人“清”死了。为掩盖自己的罪恶,李抛出“病业假相”说,导致弟子有病死扛,小病拖大、大病拖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2200多人成了李洪志“病业”说的殉葬品,其中不乏骨干人员,如李国栋、韩振国、封莉莉、王岚等。李的大妹夫兼得力助手李继光患心脏病和肾病,李洪志特批其住院治疗,结果还是去见阎王了(只活了48岁)。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李洪志本人和女儿既吃药,也打针,他们求医治疗的大量票据,都被保存着。李自己都要靠医生替他切除阑尾,他胡诌的“消业”不是杀人刀子是什么?

  ——凶神恶煞的“除魔刀”

  李洪志在《转法轮》、《去除魔性》、《除恶》、《窒息邪恶》等经文中曾多次教唆弟子驱魔除魔。首先,李洪志危言“附体生魔”。《转法轮》第三讲专门辟有“附体”一节,其中大谈“有关动物、狐黄柳白等等这些东西附体的事”,宣称“一旦这些东西修成,它修成保证就是魔”,这才有了本属子虚乌有的“应除之‘魔’”。痴迷者谨遵师诲,对自己和身边人疑神疑鬼,长春的肖荣就是这样。他自称有“狐狸精”附体,主动请功友“驱魔”,成了误信李洪志鬼话而糊涂丧命的典型。其次,李洪志杜撰“坏法之魔”。他疯狂叫嚣:“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法轮大法义解》)师父的一声“除魔令”,酿造出一桩桩血案:王继荣被儿子王学忠当作“魔”连砍17刀而死;吴德桥的妻子被吴当作“魔”用菜刀杀死;不满9岁的戴楠被母亲关淑云当作“魔”活活掐死;李远东(女)被四个法轮功修炼者殴打致死,主使者竟是意欲替女儿“驱魔”的母亲唐书玲;花季女子陈晓茗被姐夫李远根当作“恶魔”杀身焚尸;发誓“不再做李洪志弟子”的魏志华被包括其丈夫在内的10多名痴迷者当作“破坏大法的魔”生生捂死……据不完全统计,法轮功习练者自杀、杀人案例已发生300余起,其中有相当多的都是拜李洪志“除魔刀”所赐。

  ——杀气腾腾的“度人刀”

  李洪志的“真善忍”、“做好人”、“修心性”,无一不是装潢门面的“画皮”。而骨子里,他却毫无悲悯,甚至深藏杀机。他告诉弟子“有很多生命不能得救的,他们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瑞士法会讲法》)。佛心慈悲,戒忌杀生,可李洪志却鼓吹“杀生即救度”,理由是人世险恶、“黑浪滚滚”,被杀者可以逃离宇宙垃圾站,早去“天国”。且听李的教唆之言:“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瑞士法会讲法》)真可谓杀气腾腾!在李眼中,杀人伤命不仅无罪,而且有功。如此邪说下,一幕幕惨案就发生了:北京市西城区的法轮功练习者傅怡彬在其父母家中将父亲和妻子杀害,将其母砍成重伤,动机居然是助其亲人“早日升天”;法轮功人员林春梅、温玉平将陕西省咸阳市的一名女服务员残忍地勒死,说是为了“度人”;浙江省的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为了“杀生度人”和“提升功力”,丧心病狂地投毒,导致17人死亡;山东省威海市的法轮功痴迷者董宁砍伤4人的动机居然是“有人叫我带走亲人,带走朋友,只要带走一个人就能‘圆满’,就能‘度人’”……该有多少无辜者丧生于李洪志的“度人刀”下啊!

  ——置人死地的“飞升刀”

  如果说“圆满”是李洪志控制信徒的最大诱饵,那么“最香的那一口”就是“白日飞升”。且听师父的承诺:“我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欧洲法会讲法》)“我是要采取这个办法——白日飞升……”(《瑞士法会讲法》),“真的圆满的那一天,我告诉大家,真的是大法弟子白日飞升”(《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为了早日展现“无法形容的壮丽美好”,许多痴迷者自我提速,直接“飞升”。1998年11月6日,重庆市开县的高恩成跳楼自杀,口中念叨着:“师父你慢点走,等等你的弟子,我要‘升天’,我要‘圆满’了。你带着弟子一起走呀!”高在遗书中写道:“我已经答应6号上午与小师父高雄一起乘坐我的‘法轮’,飞向天国。”除了高恩成,跳楼“飞升”的还有:湖北省云梦县的熊爱珍,湖北省仙桃市下查埠的沈德明,浙江省兰溪市的周幼南,北京市丰台区韩庄子三里的李桂明,重庆市奉节县的沈学娅,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李军峡,原在武钢情报处工作的郭晓锋,北京朝阳区的刘春华……此外,还有跳崖“飞升”的:家住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搬运西村134号的刘红英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寻求“飞升圆满”,于1994年10月在重庆市綦江县老家跳崖丧命……“飞升刀”下毙命的痴迷者,没能升上天堂,却一个个坠入地狱,李洪志罪责难逃。

  ——荒诞无稽的“法轮刀”

  佛教术语“法轮”只表抽象义,到了剽窃大师李洪志那儿,就成了运转不止的奇妙“实体”。李忽悠弟子说:“我们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位修炼一个法轮,在学习班上我亲自给学员下上”;“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的运转、旋转。他在你小腹部位永远要转下去”;“他打出去的能量,在你身体周围的人都会受益。……当然能量是不会丢的,当法轮在正(顺时针)转时,他自己会往回收,因为他常转不止。”(《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李还胡说“法轮”能保护信徒的人身安全。“法轮”如此奇妙,痴迷者的心岂能不被它挠得痒痒的,于是“剖腹找法轮”的悲剧就上演了。华北油田职工、法轮功痴迷者马建民用剪刀剖腹寻找“法轮”,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就是一例。马建民迷上法轮功后,不止一地告诉亲人,他练功时能看到身体里金光灿灿、转动不歇的“法轮”。1998年6月的一天,马建民说:“师父告诉我说‘法轮’就要带我‘飞升’了……”后来有一次晚上,马建民练功的时候突然撕扯衣服,称“法轮要出来了”。1998年9月4日,马因为“剖腹找法轮”一命归天,留下“法轮将要带我升天”的遗言。黑龙江鸡东县平阳镇的蒋朝俊、姜秀霞夫妇,1996迷上法轮功,1997年12月3日深夜,两口子走火入魔,比比“谁的法轮大”、功力高,蒋用刀挖取妻子腹中“法轮”,致使姜秀霞死亡。蒋悔痛万分,不吃不喝,7天后也死了。2000年,在广州打工的湖北青年焦永贵在李洪志蛊惑下剖腹自残,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这些人太傻,但李洪志更邪。他杜撰的“法轮”就是一把无情的“夺命刀”。

  此外,“放下生死”说、“肉身肮脏”说等,都是李洪志歪理杀人的“夺命刀”。桩桩惨案表明,李洪志就是一个吞噬生命的恶魔。如此人间邪魔,不除待何?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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