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热文
若非师父“摘脑”,何来弟子自焚?

作者:雅 思 · 2013-01-23 来源:凯风网

  12年前,即2001年1月23日,7名法轮功人员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制造了“1·23”天安门自焚事件。12年后的今天,死者冤魂难散,伤者身心两痛,邪教仍在狡赖,罪魁祸首李洪志则在美国过着神仙般的逍遥日子。

  若要悲剧不重演,反思追因不可少。笔者夜不能寐,思绪翻飞,辗转反侧,蓦然想到:拿自己宝贵的生命,去换取子虚乌有的“圆满”,岂非天下最大的傻子?若非师父“摘脑”,何来弟子自焚?

  李洪志的“活摘”弟子的大脑,靠的是其歪理邪说,中蛊者只要沉迷其中,悲剧便由此而生。

  ——若非李洪志鼓吹“肉身肮脏论”,自焚者又怎会轻弃生命?

  李“主佛”有言:“人肉身的表面──后天形成的身体,其实什么都不是。”“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的再好也不行,你具备不了天上那么纯洁、那么圣洁,达不到那种状态。”“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至于“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就是人”等谬论,也与“肉身肮脏论”相呼应。

  以刘云芳为首的自焚者,正是为了发丢下肮脏的肉身,奔赴“法轮世界”,才引火自焚的。痴迷者王进东、郝惠君、薛红军等人在听信刘云芳的煽动后兴奋地说,“我悟到‘圆满’了。‘圆满’就是什么都要放弃,人‘圆满’后能白日飞升,直奔‘天堂’。”

  ——若非李洪志鼓吹“元神不灭论”,自焚者又怎会点火烧身?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元神”是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词语,什么“主元神”、“副元神”、“元神不灭”,纯属胡诌。所谓的“圆满”说就是以“元神不灭”为前提的。李忽悠弟子说:“我们讲元神不灭,这也不是什么迷信。我们这个物质身体细胞蜕去之后,而在另外物质空间里存在的更小的分子成份却没有灭掉,它只不过蜕去了一个壳。”“我们在高层次上看,人死了,元神不灭”;“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当然喽,李又告诉弟子,要使“元神不灭”,必须修炼大法,不断上层次。

  刘云芳正是觉得自己是师父肯定的“大弟子”,修的层次已经不是一般的高了,才觉得可以通过自焚来“提速圆满”的进程。其他几个痴迷者也认为反正“元神不死”,只是在另外空间脱一层壳。既然“圆满”能够速成,又何乐而不为呢?

  ——若非李洪志鼓吹“死亡快感论”,自焚者又怎会乐赴死地?

  李洪志为了显示修炼人与常人的不同,便抛出了“死亡快感论”。他向弟子描述道:“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因为你的死,因此而得到上天的福报,这不是转化成了一件更好的好事吗?”请注意,李洪志这里讲的“死亡的那一瞬间”实际上是指“圆满”的质变飞跃过程,不是常人的死亡,“飘”是指“飞升”的状态。在另一处,李作了较详细的阐述:“那么大法弟子的圆满是什么状态呢?……等到你最表面这一点也过去的时候,你好象睡觉中自然的醒了一样,就这个状态,没有震动。”

  自焚必然是痛苦的,一个有正常头脑的人即使想自杀,一般也不会选择自焚。“1·23”惨案中的痴迷者正是相信了师父的胡诌,才认为自焚不会有痛苦,而是如同睡觉一样平静,甚至会有飘然若仙的快感。“死亡快感论”将自焚者最“切身”的顾虑“打消”了,难怪痴迷者会乐赴死地而心无忌惧了。

  与上述“摘脑”歪理相呼应的,还有“放下执著说”、“虹化升天说”等,都是大法师父给弟子下的催命符。试想,若非这些邪说摘除了痴迷者的大脑,他们会“义”无反顾地自焚寻死吗?

 

【责任编辑:陆原】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