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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心灵结构分析法轮功修炼者的基本心态

作者:杨孝容 · 2009-07-31 来源:凯风网
  分析心理学发现人类心灵有三个层面:意识、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就正常人言,“自我”是意识层的中心,使个人呈现出外在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如从更深一层看,“自我”并非理所当然会成为意识中心,因为个体无意识中蕴藏了许多使个人受到挫折和压抑,与人类个体机能化内容相违的内容。为保持自我的一致性,个体无意识平常不会显现,而是聚集成一簇一簇情结。这些情结作为心理经验的一部分,和心灵一样表现出自主性和自由性,是自主情结。词语联想实验证明,自主情结是一种与意识自我相异己、在总体人格中独立存在的较小的人格结构,自身具有内驱力,会按照自己的规律出现消失,从而干扰自我意志,扰乱意识活动。

  实际上,在个体无意识中,“自我”只是诸多情结之一,绝不是人格的全部,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个起到统一、协调与中心作用的独特情结。当意识自我减弱或其他无意识情结增强。这些意识情结就会“像魔鬼那样纠缠住意识,或以一种无意识方式影响语言和行动”(荣格:《决定人们行为的心理学要素》),个人便会不自觉的陷入某种情绪或思想中无法自拔。无意识情结过度强化将会导致病态,即自我不再是人格的唯一中心,而会出现两个或多个人格中心。

  无意识情结以幻视、幻听等各种幻觉和妄想形式无法控制地自由发作,与意识自我共同主宰个人的行为思想,这时神经症或精神分裂症便发生了。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心灵完全被无意识情结支配时,个人便会彻底癫狂毁灭。

  由上所述,人类心灵结构具有潜在的分裂可能,如对此不了解,随便以各种方式引发无意识内容而又处理不当,必然给个人心灵带来灭顶之灾。

  李洪志要求“法轮功”修炼者刻苦打坐入定每天至少4个小时以上。他说“历代的功法都教人练功时要惚兮恍兮,什么都不想,然后深度入定,定到最后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见《转法轮》271页)。

  李洪志说的这种精神状态,正统佛法称之为“邪定”。因为当意识什么都不知道时,深层次无疑是自主情结依然在活动,会趁机以幻听幻视方式表现出来占据人的意识层。此时,意识已失去辨别力,不知其从何来因何而生,自己又无法主宰,便只能认为是某种外在神灵的作用:它们可以左右自己的头脑,因而是更高级的存在(此种状态正统佛教称之为“愚痴”,乃佛教所说的“无明”根本)。意识的这种无知又进一步增强了无意识情结的自我显现:在个人为神佛不断向自己显圣感到欣喜时,他逐渐被自身根本无法把握的无意识情结控制。一切行为皆听命于他自己认为是的一个外在神灵的命令或启示,从而丧失了自我意志。

  进而,“法轮功”修炼者把内心感受外投到现实中,便很自然地将其与引发它们的李洪志联系起来,于是李洪志顺理成章地成为他们内心涌现出神佛的外在代表;李洪志的这种外在形象,又内投到修炼者的内心,在进行所谓“打坐入定”,缺乏意识觉照的情况下,以一种活生生的内在神佛面目呈现,由此便进一步激起修炼者对李洪志的绝对信仰和崇拜,以至于在他面前完全丧失自我辨别能力,把他的每一句话都当成绝对真理,包括那些在平常无论如何都不会接受的缺乏常识、违背逻辑乃至公然胡说八道、残害生命的内容也坚信不疑。

  对大多数“法轮功”修炼者而言,每天“打坐”4小时以上“什么都不想”,至少会有如下效果:思维意识减少,表层意识对生理功能的限制和压抑降低,人体因之可按照本然生理规律自行运转,实现自发的调节恢复功能,健康状况相应得到改善。但这一过程与人体睡眠中人体自动消除疲劳相似,并无神秘处。睡眠是人体最自然的修养解乏方式,常人经验即知人真正“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是熟睡而无梦时。

  因此,李洪志说“定到最后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时,极有可能此人“打坐”到了一定程度睡着了而且没有做梦。因睡姿不同,醒来还以为自己刚才曾入“深定”。但如果一个人仅仅是每天多睡几个小时,除了导致大脑僵化、辨别力日益低下、痴呆型身体健康以外,也不会有太大损害。当然,对李洪志的胡言乱语的识别力会随之降低。

  实际情况是,“法轮功”修炼者,包括李洪志本人,在所谓“打坐入定”时一般意识状态是处于日常清醒与睡眠失去知觉之间。这时,由于表面意识减弱而显露出的潜藏心灵深处各种被压抑的思想、情绪,会马上被还没有完全失去的意识所察觉到,成为一种清晰程度不高的意识内容。

  正常睡眠状态无意识情结的内容也会在梦中呈现,但因没有意识参与,醒来后容易辨别其虚幻性,通常不会与现实生活相混淆。即便如此,如果梦中情绪过于激烈,醒来后依然会受到影响。

  “法轮功”“打坐入定”时显露出来的无意识情结,由于某种程度上立即转化为意识内容,使修炼者感到头脑中出现的东西具有明确性和不能自主性,因而弄不清它们到底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似乎一下子被抛在了两个世界:日常生活时一个,“打坐入定”时是另一个。这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无法统一,其已有知识也不能对此现象做出说明,加之人体类似动物预感地震一样的生命直觉能力也会在意识程度降低时显现,这就更让“法轮功”修炼者无法辨识真假,从而陷入意识危机,生活在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此时,任何似是而非的解释都可能成为他信奉的真理,接下来,那些为初步的身体变化而兴奋不已的修炼者怎么也不会料到,就此开始,前面等待他们的必将是身心俱焚的下场。

  要继续保持李洪志所要求的精神状态,由于健康情况改善,体能增强,同时辨别率降低,无意识情结会乘着爆发出来的生命能量以更有力的方式呈现出来,对薄弱的意识状态构成严重威胁。如果导致无意识情结的创伤较深或时间较长,该情结一旦在打坐时爆发,便极有可能摧毁表层意识的一致性,轻则产生人格变态,重则导致精神分裂。另一方面,表面意识越薄弱,潜藏越深的本能生命能量也就越容易爆发,力量也越大。这时,即使平常一般性的情绪也难以驾驭。在受到诱发过分加强的主导观念的驱使下,个人行为就表现出强迫性特征,变得缺乏理性和灵活性。

  对多数诚心诚意的“法轮功”修炼者而言,由于受到单一强迫性观念如“成佛”、“圆满”等的支配,而这种观念又与自我理想一致,一方面,他会感受到由这一种单一性带来的意识表面平静,体会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自我道德认同的安定感;同时他也觉察有一种来自内心的自我束缚和压抑,感到死板、贫乏,无法享受生命本有的自由、灵明、活泼。因而,他总会自觉到自己还有某种欠缺,始终没能达到最初的理想。因受强迫观念束缚,他不可能真正发现自己的缺陷,反而认为是自己付出的诚心和努力不够,于是更加按强迫观念要求、压抑自己。同时,他的人际交往也渐趋狭隘,自觉不自觉将自己限制在一个固定的生活范围,或仅与自己观念相似的人接触。这种思想行为方式又更为加剧他对强迫性观念的认同执着,使上述心理过程不断反复强化,最终形成极端平静、压抑与极端渴望自由、活泼的绝然对立,由此产生出对生命本然自在、和谐状态的极度需要,迫使他不得不做出某种进一步选择。

  此时,如果按照强迫性观念的思路继续走下去,解决这一矛盾的途径注定只有两条:要么死亡,以期在另一个世界达成幸福、自由的愿望;要么疯狂,在虚幻中实现自己“圆满成佛”的梦想。这两种结果都意味着个体生命的毁灭。

  越虔诚的“法轮功”信徒,走向个人毁灭之途也越迅速,这正合李洪志意愿,因为李洪志实现个人目的所需要的就是信徒这样一种疯狂的自我毁灭式的牺牲精神。(作者系重庆市社科院哲学所副研究员、宗教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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