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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公开辅导“真相资料”如何造假

作者:霜 刃 · 2009-06-15 来源:凯风网
  5月31日,明慧网发表了未署名的《从法理上切磋真相资料写作的几个原则问题(上)》①和《从法理上切磋真相资料写作的几个原则问题(下)》②,这一分成“上”“下”篇的《原则》(以下皆用此简称)挂在“洪法经验交流”栏目下,是作为“洪法”辅导教材隆重推出的。吊诡之处在于,此文谈的是“真相资料写作”问题,内容却是辅导众同修如何造假。

  那就让我们来看看法轮功是如何公开教唆造假的。据笔者粗浅的研究,《原则》向众同修呈示了辅导“真相资料”造假的四个步骤。

  第一步:举例说明什么是“造假有漏”

  《原则》原文引录(一):

  有一篇题材不错的作品:说主人公“颈椎粉碎性骨折”、“双手麻木失灵”、“四肢关节全部脱节”,后面又说“她临终时留下的亲笔信”,中间没有说明过渡,使人实在想象不出都这样了手怎么还能动?有可能是漏掉了证实大法神奇的地方。

  如果这个“真相不真”的问题不能改善,流传出去是有负面影响的,这正是可能被钻空子的地方。

  评析:这里,《原则》指出“一篇题材不错的作品”存在极重要的“造假之漏”,那就是因果链条脱节,很难想象,一个“颈椎粉碎性骨折”、“双手麻木失灵”、“四肢关节全部脱节”的“她”能够执笔写字,“临终时留下亲笔信”。《原则》认为这是讲故事的人“有可能是漏掉了证实大法神奇的地方”,可大家心知肚明:如果真有能够证实大法的神迹,原文作者怎么可能“漏掉”呢?《原则》妙用“漏掉”的言下之意,无非是暗示那些编写“真相资料”的作者,不必太过老实,完全可以不顾事实编造一些“证实大法神奇”的细节,诸如读了《转法轮》后就怎么样、请了法轮功护身符后怎么样、祷告师父保佑后发生了何种奇迹之类。以便最大限度地欺骗世人。《原则》的作者为某些轮民的文章“真相不真”产生负面影响被“钻空子”(就是遭到揭露和鞭挞)而着急,殊不知,只要法轮功的邪性不改,其媒体信息以及各种活动资料“真相不真”的问题是永远不可能改善的。

  《原则》原文引录(二):

  看过一个剧本《明真相地震死里逃生》,某教师是接受了真相的常人:说她震前“突然心悸”,“打算到绵阳城里去走一圈”,因为提前走出去而获救……在常人理念上:绝对看不出这和大法、和明白真相有什么关系。

  常人理念看:“突然心悸”是地震前对地磁异常的病态反映。“突然心悸”都是想躺下静息一会儿,不可能“打算出去走一圈”。

  评析:这里,《原则》的作者(未署名)指出剧本《明真相地震死里逃生》两处“造假之漏”,一是细节不合常情常理:人在“突然心悸”一般都是想躺下静息,不可能想着“出去走一圈”;二是原剧本在写接受真相的常人(身份是教师)地震中“死里逃生”的免灾神迹时,没有交待此事与“大法”和“明真相”的关系。《原则》认为,这样的“真相资料”,“‘论证不严谨’,不但不合乎人的理念,还会使证实大法变得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并引用李洪志《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的话,指出应该“用符合人的理念去讲”,否则“起的作用就是反的”。由此看来,某些法轮功弟子的胡编乱造,漏洞太明显,编谎水平之低,造假手法之拙劣,连他们自家人也都看不下去了。总之,通过举例指“漏”,明慧网想告诉弟子,造假要造得像,要推敲一下是否符合“常人的理念”,不能让常人一眼就看出破绽。

  可能有的读者要问了:在常人看来不合情理的谎话,难道用法轮功的“法理”看就真了?当然不是,因为邪教编谎的目的是欺骗常人支持法轮功,为李洪志的邪恶政治服务。至于大法弟子,当然知道这是造假,只不过出于自身的利害权衡,他们很少会去破这个谎罢了。

   第二步:实例说明如何补漏以期“弄假如真”

  《原则》原文引录(三):(请注意,此处所引紧承前面引录(二)的内容)

  那么,这个题材该怎么写?首先要放下自我,拿出最能证实大法的实例来,比如选用:“地震中喊大法好,墙突然向外倒塌,闪出通道,人们逃生”(明慧上有这个实例);说该教师明白真相,还帮助传播真相,大地震前几分钟,突然一种奇异的感觉,让她出去走走……后来她明白了,是她传播了法轮大法好的福音,所以也有李大师的法身保护……

  评析:《原则》要求上面提到的“造假有漏”者首先“放下自我”,即不要总是死守“真”观念,一切要从“证实大法”的角度来选材。同样的题材,如果让《原则》的作者来写,他(她)会告诉人们,是因为“喊叫大法好”,地震中的墙才“向外倒塌(而不是相反),闪出通道”,这就体现了法轮功“九字真言”或“五字真言”的神威。再有,光说这位常人教师明白真相还不够,必须加上她“帮助传播真相”,这才能够在“大地震前几分钟”突然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促使她想到“出去走走”。这样整个逻辑链条就接上了:“她传播了法轮大法好的福音”是“因”,得到“李大师的法身保护”是“果”;“李大师的法身保护”是“因”,她能够在地震中鬼使神差般躲过一劫是“果”。这样一“加工”,一切皆有因缘果报,决不会让读者“误以为”那位女教师在地震中没死没伤只不过碰巧“提前走出去而获救”——因为这种现象几乎在每次大灾中都有,实在与法轮功搭不上界。

  明慧网就是这样以具体的实例和细致的笔触,向大法弟子传授着造假手法。笔者读文至此,毫无“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的少见多怪,有的是习惯性的一声淡笑:法轮功媒体公开演示造假,还用得着惊奇吗?

  第三步:说明如何进一步迎合常人标准以达到“化假成真”

  《原则》原文引录(四):(请注意,此处所引紧承前面引录(三)的内容)

  如何解决上述较为普遍的问题?建议在每份作品的后面附上参考资料,最好是当地的第一手资料,并注明引用的资料的出处(常人文章对参考文献是有很严格的标准的)。这样大家可以依据真实素材来共同修改、完善作品,法理的指导和众人的智慧,能弥补写作基本功的不足。

  评析:《原则》所称“较为普遍的问题”就是部分轮民“守真”的观念太“保守”,造假技术太差以致所编谎言没有可信度的问题。在《原则》的作者看来,要使谎言编得活像真的,除了上述凭空添加“证实大法神奇”的细节以接上断裂的逻辑链条外,还得“在每份作品的后面附上参考资料”,这简直就是正规学术论文的做派了。《原则》的作者俨然一副严谨“学者”的面孔,请看,他(她)还提出“最好是当地的第一手资料,并注明引用的资料的出处”,因为“常人文章对参考文献是有很严格的标准的”。问题是,如果“第一手资料”本来就没有“证实大法神奇”的细节呢?有办法,明慧网告诉弟子,要灵活掌握,完全可以“依据真实素材来共同修改、完善作品”,道理很简单——“法理的指导和众人的智慧,能弥补写作基本功的不足”。稍微聪明一点的轮民应该读懂了,这是用含蓄的语言暗示同修集体造假呢。对于编谎“基本功不足”者,可以发动“大家”来帮忙嘛,运用“众人”的造假智慧一起对那些过于老实的真相资料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直到它符合邪教的“法理”为止。如此“化假成真”的妙法,真的很适合在各个法轮功资料点普及推广。

  然而,假的就是假的,手法再奸诈狡滑,假的也永远真不了。似这等在所谓“第一手资料”基础上胡添乱加生产出来的“真相资料”,还可能有一丝“真”气吗?绝对不可能!

   第四步:劝诫较老实的作者“放下自我的执著”任人乱改以求作品“升华”合“法”

  《原则》原文引录(五):(请注意,此处所引紧承前面引录(四)的内容)

  放下自我的执著,写作本身也是纯净自己、升华境界的过程……从一个执著作品的自我,到一个为完善作品放下自我的过程,是每个作者都要经历的。对于没有选上的作品,是不是因为偏离了法?或者立题、选材没能符合法对当前的要求?对于被修改、大改得改头换面的作品,为什么有的原作者会很失落,甚至愤愤不平?而不是认真对照自己割舍执著呢?……大家修改定稿的作品,和原来简直面目皆非了,但细看还是从你原作基础上升华上去的,那还是你的作品。这是大家对你作品的共同圆容,哪里不足补充哪里,没有自我的执著在里边就能配合好。那么原作者,也许正是不能割舍人间不好的、不纯净的东西。

  评析:如上所述,某篇文章本来确实没有“证实大法神奇”的细节,《原则》却想出集体加工造假的歪点子以“化假成真”。这样一来,虽然符合了邪教“法理”,原先脱落的逻辑链给补上了,但侵犯了原作者护卫自己脑力劳动成果的权利,难免会产生怨怼情绪,“对于被修改、大改得改头换面的作品”,“有的原作者会很失落,甚至愤愤不平”也就毫不奇怪了。可以想见,明慧网上有相当多的文章就是在无视原作者权利和尊严的情况下被改得“面目皆非”的产物。估计早有许多投给明慧网的稿子遭到了如上所述的大手术,因而引起了原作者的不满甚至抗议。

  在法轮功看来,这种“失落,甚至愤愤不平”就是执著,就是不顾大局。于是,《原则》言之谆谆地劝说执著者:“从一个执著作品的自我,到一个为完善作品放下自我的过程,是每个作者都要经历的”,为什么独独就你愤愤不平呢?大家替你改文章,那是促你“纯净自己、升华境界”,那是“大家对你作品的共同圆容”。你如果还“心理不平衡”,就是没能“放下自我的执著”,没能“割舍人间不好的、不纯净的东西”。如果你不愿意作品被大修大改得“面目皆非”,那就恕我们不能刊登你的文章了,因为你这样地执著就是“偏离了法”“没能符合法对当前的要求”。看来,大法弟子要在明慧网上发表尚留一丝之真的文章,就得任凭“大家”胡乱地“修改”“圆容”和“补充”,以最终“升华”合“法”。这也就是明慧网审稿、改稿的“原则”吧。

  《原则》一文的开头写道:“当前一些作品的不成功之处,恰恰是偏离法的部份,或者是偏离了法的要求造成的。”所谓的“偏离法”,也就是不敢按照邪教的法理写作,不敢弄虚作假。作为一篇造假辅导教材,《原则》通过列举“造假有漏”案例、展示“编谎补漏”实例、介绍“造假如真”方法、破除“不愿造假”执著等途径,公开而系统地向弟子传授“造假经”,只能说明法轮功的造假行径越来越大胆,也越来越专业化、无耻化。

  而5月31日这天,明慧网“洪法经验交流”栏目下,一共发表了3篇文章,依次为《就海外活动报道向明慧投稿的建议》、《请同修写稿时不要省略主语》和本文评析的《从法理上切磋真相资料写作的几个原则问题》(含(上)(下)篇),前两篇的作者署名分别为“海外大法弟子”和“美国大法弟子”,唯有《原则》一文无署名,这“无署名”的背后是否有明慧网编辑部的背景,大概用不着挑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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