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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法轮功亵渎人权反奥运

作者:金 戈 · 2007-11-23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又拿出他们的纸老虎“追查国际”来唬人了。11月12日,法轮功属下各家媒体纷纷刊出《追查国际就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主任反法轮功言论的追查通告》。该通告说,“2007年11月8日,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主任李湛军表示,中国当局允许信仰主要宗教的运动员和游客在奥运期间携带自用的宗教物品入境。北京奥运村将设立基督教、天主教、穆斯林、犹太教、印度教和佛教的宗教服务设施。但是,这一政策不适用于被当局禁止的法轮功团体”,“李湛军还称,‘我们不承认法轮功,因为它是邪教。因此,任何涉及法轮功的文字和活动在中国都是被禁止的。外国人到中国应该尊重和服从中国的法律’”。为此,这个通告把李湛军和北京奥组委常务副主席刘敬民、北京奥组委顾问何振梁、北京奥运安保指挥中心军队工作部部长田义祥等人列入了“黑名单”,“理由”是他们把“对法轮功的政治迫害引入北京奥运的申办和筹备活动中去”。

  法轮功的这个所谓的“追查国际”,全名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李洪志出逃美国以后,到处造谣诽谤、惹事生非,其邪教的真面目逐渐暴露,“法轮功”组织迫切需要一个以“人权”、“自由”为幌子,貌似与“法轮功”无关,处在“第三者”立场的机构与属下其他机构的捣乱破坏活动相配合、相呼应,以达到继续蒙骗世人的目的,因此在2003年1月20日于美国建了这个所谓的“追查国际”。与“法轮功”的其它机构相比,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

  从成立开始,“追查国际”的所有活动,都是完全按照李洪志的旨意,配合“法轮功”组织,到处造谣诽谤、捣乱破坏,肆意编造谎言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进行污蔑诽谤。他们把中国国内各级政府官员,从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负责人到乡镇、街道的一般干部,不管职务高低,只要是他们认为与所谓的“迫害法轮功”有关系的,都作为“追查对象”。他们将互联网上一个写文章对“法轮功”的言行表示异议的虚拟ID“叹息”作为全球追查对象,欲置其死地而后快;他们仅仅因为著名小品演员赵本山创作演出的小品《卖拐》中出现了“忽悠”两字,犯了被东北人称作“李大忽悠”的李洪志之大忌,有影射李“主佛”之嫌,也将其列为“追查对象”。目前,遭到“追查国际”追查的对象数以千计,包括来自党政机关、法院、检察、司法、海关,甚至文艺、教育、科技、体育等各行各业的干部、知名人士和一般群众,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他们只允许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用歪理邪说恐吓、控制、践踏信徒的精神和人格,肆意诅咒人类社会,任意诽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却绝不允许有人对“法轮功”有任何异议,更不用说反对了,否则,就会成为“追查国际”的“追查对象”。

  今年10月16日,“追查国际”发布公告称,由其协调运作的“全球监视追踪系统”开始运行,该系统分布于70多个国家近300个城市的网络系统,目的是“为了监视、追踪在中国大陆的中共各级党政官员,以帮助(法轮功)受害人及时对其采取法律行动”。他们还要求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世界各地的“知情人”提供有关信息,“以帮助该系统运行”。这样的行为充分表明,只有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对他人进行监视、跟踪,还不容他人说个“不”字,事实证明,他们根本就是以“人权”、“自由”作为幌子,实际上却在干着违背人权,妨碍他人自由的丑恶勾当。

  自成立之日至今,“追查国际”先后发布了40多份“通告”,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2006年的“对苏家屯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调查报告”和今年11月12日的“就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主任反法轮功言论的追查通告”。

  2006年,“法轮功”属下媒体“大纪元”编造了所谓的“苏家屯事件”,就在美国使领馆官员以及由10多个国家的记者组成的调查团经实地调查后分别得出“没有证据证明苏家屯存在集中营和进行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调查结论之后,远在它国的“追查国际”竟然发布调查报告说“有证据证明,不仅仅在苏家屯”,在全中国“至少还有八个类似的集中营”,而其提供的所谓证据仅仅只是一些没法辨别真伪的“电话采访录音”,并以“保护消息提供者和获取消息的途径”为由,宣布“暂时不公布参考资料”。这种做法,很难让人不对他们的调查结论产生极大的怀疑。

  从“追查国际”发布的所有“通告”分析,它得出结论的所谓证据,除了故弄玄虚以各种理由不公布之外,绝大多数或以“据透露”、“据可靠消息”开头,或干脆完全引用来自“明慧”、“大纪元”等法轮功自家网站的报道,而这些网站有关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报道的可信程度几乎为零。“追查国际”以“独立调查机构”自居,不知其“独立”在哪里?调查结论的真实性又在何方?如此草菅人命,任意妄为,与其开口“人权”、闭口“公正”的言论实在相去甚远。从本质上说,“追查国际”只是“法轮功”手中又一把反人类、反政府的凶器而已。此次,他们将北京奥组委官员列为“追查对象”,发出“追查令”,根本就是“法轮功”组织旨在破坏北京奥运会的又一个疯狂举动。“追查国际”今天“追查”这个,明天“调查”那个,除了给“法轮功”的宣传造势,给日趋衰落的“大法弟子”壮胆打气之外,,他们所谓“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的咆哮, 吓不倒任何人,他们有关“任何人诬蔑、攻击、迫害法轮功的行为都必须承担个人责任”的威胁,在那么多诬告滥诉以失败告终的事实面前,只能被视作不堪一击的纸老虎。

  众所周知,“法轮功”是邪教,这已是被中国法律定了性的,即便是在国外,法轮功也遭到了绝大多数海外华人华侨和留学生的唾弃,有许多国家对法轮功的态度也悄然发生着变化,他们逐渐认可了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定性和处理方式。李湛军作为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主任,完全有权力,也有义务按照自己国家法律的规定向全世界宣布“我们不承认法轮功,因为它是邪教。因此,任何涉及法轮功的文字和活动在中国都是被禁止的”。

  诚然,中国在申办奥运会的时候,向国际奥委会承诺严格遵循《奥林匹克宪章》,“不基于种族,宗教,政治,性别等原因,以任何形式歧视任何一个国家或个人”,但这不意味着允许任何人借奥运会的名义肆意践踏中国法律,“外国人到中国来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这符合国际法准则,是一个国家主权的基本体现,也完全符合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类似的情况,在现代奥运史上比比皆是:

  1996年,美国政府将可能与“基地”有关的人员全部拒之亚特兰大奥运会门外;

  2000年,国际奥委会否决了控制着阿富汗约90%领土的塔利班政权参加悉尼奥运会;

  2004年,希腊政府以“在国内侵犯人权”为由,禁止白俄罗斯体育部长尤里-斯瓦科夫参加雅典奥运会;

  我们不难想象,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如果申办成功),2012年伦敦奥运会,他们将以怎样一种态度对待恐怖组织成员。

  “追查国际”以及所有“法轮功”的组织机构,一面假借“人权”的名义,将“国际法准则”、“奥林匹克宪章”作为自己的挡箭牌,另一方面大搞所谓的“法轮圣火接力”、“手铐奥运图案”,疯狂叫嚣“抵制北京奥运”,实际上,是在公然挑战奥林匹克精神,践踏“奥林匹克宪章”。在全世界热爱和平,热爱奥林匹克的人民面前,他们亵渎人权反奥运的邪恶企图是注定不会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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