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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正法论”与“解体论”的反动本质

作者:川 反 · 2007-10-30 来源:凯风网
  今年以来,李洪志炮制了几篇所谓的新经文,在他的通篇乱谈中,大露其不可告人的政治野心和狂妄有加的痴人说梦。

  先考察一下,李洪志在2007年新经文(以下简称“新经文”)中宣扬的所谓“正法”论。什么是正法?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就是证实法轮大法、宣传法轮大法,大搞所谓证实法轮大法的项目。总之,正法就是,大力散播“法轮功”邪教的毒素。就是把法轮大法粉饰和包装起来,就是把法轮大法主观任意地加以至上化,绝对化和独一化。

  李洪志在新经文中说,“三界(佛教术语,即欲界、色界、无色界,界,义为类别。此三界总为一个世界,大乘佛教认为,宇宙中有无数这样的世界——笔者注)之内的一切都是为大法而造就的,为大法而成的,为大法而来的。没有正法这件事情就没有人类的一切。(“新经文”第7页,第2段)。“人类当今的一切,包括历史上的一切和三界的出现,都是为了这次正法而存在”。“人类的一切,生命、物质,你所能知道的、你所能了解的、人们能认识的一切,都是为正法这件事情而存在,否则它就绝不会存在”。(“新经文”第4页第3段)。李洪志絮絮不休地使用上述至上化、绝对化和独一化的词语,把法轮大法捧上了天,把正法推崇备至,果真如他所吹嘘的那样吗?

  我们知道,“法轮功”邪教从其形成之日起就以其反科学面目而臭名昭著,即便在新经文中,李洪志仍然不忘大肆攻击进化论,竟然把进化论当成邪说。早在几年前,他在美国讲其所谓的“法轮佛法”时就诋毁进化论是“人类最大的耻辱和丑闻”。在他那里,早已与科学实证精神、科学怀疑精神、科学信仰意识、科学理性意识格格不入了,他所遵循的是信仰意志的唯心规范,即只要信仰法轮大法,那它就是真的。说它至上,绝对、独一、只要能满足和安慰大法弟子的心理,那它也就是真的。这样,他们把主观心理事实与客观对象事实相混淆,把信仰意志的唯心性(和迷信、反科学有关)与自由意志的随机性(可与创造性思维有关)等同起来。于是,不论李洪志胡诌出什么谬论,法轮功邪教的大法弟子都将其奉为金科玉律。从具有正常理性的人看来,前面引述的“新经文”是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和逻辑依据的信仰意志的产物。但是,那些已经对法轮大法痴迷入魔的人,他们却不加分析判断、也不需要分析判断,直接地就信以为真了。

  李洪志再三催促其追随者要“正法”,要“救度众生”。他在新经文中极尽其污蔑谩骂之能事,说什么“……人要得法,人要得度得救,旧的势力它不叫那么多的人得救,它要淘汰一部分人,所以就给人类社会造出了共产邪党这东西……”(“新经文”第5页,第3段)。由这段言论可见,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赤裸裸地在其正法过程中表露了它的反动本质。李洪志抓住人类社会的阴暗面,将其任意夸大,特别是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中国共产党恶毒地说成是“中共邪党”,这种丧失理智、丧失良知的谩骂,简直令每一个正直的中国人无法忍受,感到万分气愤。

  反过来,我们且看李洪志的“正法”道德标准是个什么货色。李洪志在新经文中,明确的说,“就是现在在正法中,不看众生在历史上犯了多大的罪,犯了多大的错,只看众生在正法期间对大法的态度,对大法弟子的态度……就是你想不想去未来”,(“新经文”第6页最后1行到第7页第2行)。在这里,第一层含义,是李洪志想用其大法取消法治,犯罪了可以不受法律制裁,只要信法轮功邪教就行了。第二层含义,是他所说的众生历史上的“罪错”又可指反对法轮功邪教的人们对“大法”的批判。就这第二层含义来说,李洪志颠倒黑白,把斥责法轮功邪恶的正义言论和行为歪成是一种罪错。在这层意义上,他的道德标准确实和常人不一样,乃是一种邪魔的道德准则。总之,李洪志的“正法”论既是藏垢纳污的“正法”论,又是正邪倒置的“正法”论。

  李洪志利用人们憧憬未来的心理,以兜售“圆满”、“荣耀”等这种廉价而虚无的诱惑剂来吸引大法弟子,试图让大法弟子们为“去未来”而无保留地献身给所谓“正法”事业,因此,又可以说,李洪志的“正法”论是诱杀生灵的“正法”论。

  李洪志的“正法论”以讲真相、救众生为名,把自身包装和粉饰起来,而且,它极力宣扬,只是独此一家。他对大法弟子们说,“大法弟子是证实大法,怎么去证实其他的神呢?”(“新经文”第33页第3段)。所以,他认为,用释迦牟尼、观音等形象制作大法弟子的护身符是不合适的。“正法”论的独一性和排他性,把那些大法弟子牢牢地捆缚在李洪志的身边。

  “法轮功”邪教的所谓讲真相,其实是讲他们的“心相”。本来我们是在做“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救扶关爱工作,但“法轮功”邪教却按照着自己的心臆形成“心相”,硬说那是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对真正的“真相”,他们是不管的。揭穿来看,“心相即真相”这就是他们讲法和正法的一个重要教条。正如李洪志在回答大法弟子时讲的“其实正念强时,只用思想就解决问题了”,可见他们的讲真相,只用思想(心臆、心相)就可以了。李洪志在新经文中以及在他以前多次“讲经”中都在侈谈“救度众生”。怎样“救度”呢?他说“……整个宇宙都不行了,还去挑谁比谁还强一点干什么呢?……所以救度中根本就不看这些了,看什么?就看在被救度的时候,他能不能够认识救度他的这部法!因为未来的一切都是这法造就的;未来的生命将生存在这部法给他提供的生活环境中”(“新经文”第6页,第3段)。说来说去,“救度众生”并不是解除众生的各种各样的“真正苦难”,对这些李洪志是根本不看的,反正你认识这部法就行,似乎把他的大法至上化、绝对化就万事大吉了。由此可见,“救度”的作用和目的无非是卖他的“法毒”,这那里是救度众生,实际上是在毒害众生。当前,李洪志打着“救度众生”的幌子,在迷惑和煽动那些受“法毒”甚深的人,去反对中国共产党员,反对社会,反对人类,反对法治,从而更加反对科学(如胡说什么大法造就未来的一切),可以说,“法轮功”邪教的反动本质和其反科学本质是二位一体的。

  下面,我们再剖析一下,新经文中的所谓“解体”论。

  李洪志气焰嚣张地要“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什么是乱神呢?按着李洪志的解释,“所有对大法起着负面作用的都是乱神”(“新经文”第23页),这就是说只要你反对法轮功邪教,你就被李洪志扣上乱神的帽子。首先,他对几大宗教和宗教界人士进行攻击,他说“……那些把持人类几大宗教的所谓神,在我传法的初期为了均等的对待世人能否成为大法弟子,就叫它们离开三界过。有一部份离开了,而有一部份坚持宗教中人不参与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之事为由不离开,也不叫各宗教中的人接触大法……。当前它们又极力的阻止信教人了解真相,使宗教中的几十亿人失去这千万年等待的机会,把众生推向淘汰的危险境地,甚至直接干扰正法。因此大法弟子为了世人的被救度,全面解体旧势力与三界内一切阻碍众生得救、了解真相的乱神,已经成为必须做的。无论它们以什么外形存在,无论它们有形无形,无论它们什么层次,无论它是谁的形象,都全面解体,清除。……特别那些把持宗教,敌视大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它们”(“新经文”第2页至第3页)。李洪志是以剽窃和歪曲佛教术语为其拼凑“法轮功”邪教教条起家的。各大宗教早就看清“法轮功”邪教的不端行为。正义的宗教界人士大举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反社会、反人类、反宗教的罪恶行径。这是理直气壮地维护宗教声誉,维护社会稳定、扬善惩恶的宗教法事和社会活动。对此,李洪志当然要恼羞成怒,他随心所欲的大喊大叫,不但污蔑宗教界人士,更有甚者,他冒天下之大不韪,竟敢把宗教界负责人和师尊、妄称做“乱神”,还要对其解体、清除。毫无疑问,李洪志及其大法弟子是不可能对他们所谓的“乱神”进行解体、清除的。实际上,李洪志的任何说教,除了推给未来之外,都是反客观、反现实的。在他们的邪教意识中,容不得实事求是,容不得科学真理。在他们变异的心态中,只能自话自说,自情自结,自食自果,乃至自绝自毁。

  李洪志“解体”论中的最狠毒的目的,就是使出浑身解数来极力攻击中国共产党员。他气急败坏地以流氓的口吻大骂中国共产党,指使法轮功邪教的媒体“大纪元”掀动什么退党、退团的“大潮”,甚至还组织什么全球退党服务中心。李洪志“解体”论的反动本质,他在政治上的险恶用心和狼子野心已昭然若揭。

  拥有七千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已于2007年10月15日隆重召开了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胡锦涛总书记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做的激动人心的报告,使我们在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的同时,体验出并进一步向往着共富共享,和谐和美的光辉灿烂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前景。李洪志一伙“法轮功”邪教死硬分子闭目塞听,不想也不愿看到这些人间真善美的鲜活事物。其实他们才是真正需要“救度”的濒临灭亡的一小撮人群。例如,李洪志和他的大法弟子们津津乐道地讨论着一些毫无意义的虚幻的烦琐概念:“清理自己空间场的时候,是结印还是立掌?(“新经文”第10页);“繁体和简体的大法书在另外空间是否同样?”(“新经文”第18页);“眼前看到金色的亮点移过,是否可以念‘灭’”?(“新经文”第18页)。诸如此类的问题,使人们不由得想起中世纪经院派烦琐哲学中关于“一个针尖能站立多少个天使?”,“天堂里的玫瑰花有刺还是没刺?”等的争论。两者何其相似!所以,不无理由地说,在一定意义上,“法轮功”邪教秉承了欧洲黑暗的中世纪经院派的衣钵,“新经文”从一个侧面表露了它的这种腐朽性。

  最后,奉送给那些紧随“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的大法弟子们,能够有助于让他们从邪教泥潭中“救度”出来的四句告诫:烦琐与执拗可导致性格的僵硬化,从而使其心理失范;诡谲与漫骂将玷污逻辑的纯晰性,从而使其意念迷乱;腐朽与迷信只能是社会的排泄物,从而使其入土化泥;反动与邪恶必定会被公众所惩治,从而使其形谢神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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