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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掏心”三部曲

作者:骆志军 · 2007-10-11 来源:凯风网
  月有阴晴圆缺,人喜怒哀乐,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而一旦“有幸”作了李洪志的大法弟子,便不可以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了就是罪过,就要反省,就要清除。近日,一个法轮功弟子在明慧网刊发题为《在证实法中正念清除执著自我的心》的一文中披露了这一信息。

  “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我打印一本小册子,没有做好,向内找,只找到了做资料那么长时间未出现太大的差错,表面是自信心欢喜心造成的,再找也找不下去了,也找不出来。长时间做资料未出现太大的差错,实际不是自己未出现差错,都是师父给帮助做了,自己当时还不悟,还自信自己做的好,也就是自我感觉好,心性提高的快。其实就是自信后面有一颗自我的心隐藏着没有找到,因为没有找到也就清除不了,所以心性也就提高不上来。”

  读来不禁令人既凄然动容,又默然深思!人连最起码的感情都不能拥有,法轮功与人间地狱有什么不同?一些痴轮者对此竟然不但不以为是灾难,是迫害,反而其乐融融,原因在哪里?在读了更多痴轮者的修炼心得之后,笔者找到了答案,那就是,李洪志和法轮功擅长“掏心术”,对其成员掏去人的本心,换上法轮功的邪心,使其不再有人的正常感情和需求,甘心受李洪志驱使,当法轮功的牺牲品。具体分三步走。

  第一步:利用“求心”。所谓“求心”,是法轮功的概念,我不知其原始出处,按照一大法弟子在《谈求心与旧势力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一文中转述李洪志的解释,就是“求名的心、干事的心、求做大的心、求福份的心、求圆满的心、求功德的心……”。说白了,“求心”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人生需求。除非死人才没有“求心”,满足“求心”是一切行动的动机。即便是参加法轮功的人,起初都是有“求心”的,或者是治病,或者是强身建体,或者是寻找精神寄托。李洪志深知这一点,便想尽一切办法加以利用,许诺只要参加法轮功便可以满足人们的所有“求心”。他在《转法轮》中反复宣称,“我在整个传法传功过程中,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员负责,收到的效果是好的。”“一个佛一挥手,全世界人的病都可以祛,只是不能这样做,只能给修炼的人做。”“人坐在那里,不动手不动脚,就可以做人家动手动脚都做不来的事情”,“佛想要什么,想吃什么,玩什么,什么都有,这是他自己修出来的”。对这些鬼话信以为真的人,就自然投奔到李洪志的怀抱之中了。

  第二步:清除“求心”。一旦入其彀中,这些允诺就不算数了。一来,李洪志根本就不能满足人们的各种“求心”,拿治病来说,“他初期在长春传功时,自吹的经他亲手治好的有名有姓的八个病例,真相是,七个已死,剩下一个还是植物人”。二来,李洪志的真正目的是建立一个惟我独尊惟我独享的邪教王国,决不能容许弟子们个人“求心”的存在。比如,当弟子们为了“洪法”也写“体会”或制作宣传品,在“法会”上与同修们交流,以满足一下表现欲和赚取一点收入时,李洪志就认为是动了他的“蛋糕”,即露出本相,恫赫说,“以各种名目私自去搞的,那都不行的,是侵权的,社会的法律也是不允许的(法轮大法义解)。”所以,大法弟子们的所有“求心”必须彻底清除。“如果你把大法摆到次要位置上去了,把你的神通摆到重要位置上去了,或者开了悟的人认为你自己的这个认识那个认识是对的,甚至于把你自己认为了不起了,超过大法了,我说你已经就开始往下掉了,就危险了,就越来越不行了。那个时候你可就真是麻烦事了,白修,弄不好就掉下去,白修了。”(《转法轮》)“带着执著而学法不是真修。但可以在修炼中渐渐认识自己的根本执著,去掉它,从而达到修炼人的标准。”(《走向圆满》)但问题在于,假如弟子们的所有“求心”都没有了,必然形同行尸走肉,失去了任何利用价值,这又是李洪志所不愿看到的。

  于是有了第三步:换上邪心。如何换心?痴轮们既有自己的“求心”,又怕当不成大法弟子,深谙此情的李洪志采取的依旧是恐吓战术:“我告诉你们哪,摆在你们面前的机会是越来越少了。……你或者是堂堂正正的做一名大法弟子,或者是你执著人的一面。在常人中你可以为人所追求的任何目地而活着,也可以因为怕心而在阴暗中偷生,但是既然是走近了大法,我就希望你有机会被救度……再过一段时间,我想连这一点机会也都失去了。(《美西国际法会讲法》)”许多痴轮们天真地想到,好吧,咱就除掉自己的“求心”,一心一意做一个大法弟子吧,于是他们就埋头学法,静心修炼,满口满脑都感恩师父李洪志。但是,李洪志仍然不满意,他叫嚷,谁还躲在家里修炼,谁就不是我的弟子!究竟怎样才能叫师父满意呢?李洪志的要求是,走出家门,走向社会,走到一切有人群的地方,讲真相,传播“九评”,劝说“三退”,搞垮中国,搞垮中国共产党。李洪志恶毒地想,假如所有的大法弟子都把这些当作自己的“求心”,还怕他们没有行动的动力吗,还用着花钱雇人冒充大法弟子去进行“做好三件事”的各种活动吗?所以他丧心病狂地宣称:“不管常人持什么态度,担心中国社会民族会怎么样啊,那都是操没用的心。神自古以来都没有放松对人类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人的控制,神叫这个社会乱,这个社会就乱,神叫人狂,人就得狂,神叫哪个社会稳定,这个社会就得稳定。看神需要不需要,不就是这样吗?”(《在加拿大法会上讲法》)在这里,李洪志把洋主子的需要,变成自己的需要,再换成神的需要,大法的需要,最终换成大法弟子所谓“无私无我”的“证法”之心,然后齐发“正念”,共同行动。但是,大多数大法弟子对这个罪恶的邪心不愿接受、不敢接受、不甘接受,或消极怠“功”,或固守自己的“求心”,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明慧网才刊发大量的所谓弟子修炼心得,探讨如何清除各种“求心”。

  但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大法弟子的人生需求是无论如何也清除不了的。等待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只能是触犯众怒,众叛亲离。

  彻底灭亡,哀乐轰鸣,这是李洪志和法轮功“掏心术”的最后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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