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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系列赛事与“神传文化”

作者:齐 克 · 2007-09-29 来源:凯风网
  今年七月,法轮功媒体新唐人电视台举办的“全世界中国舞舞蹈大赛”冷清收场后,日趋式微的境外法轮功为了在其后台老板面前显示自己存在的价值,还要硬着头皮陆续炮制冠以“全世界”、“大赛”字样的华人声乐、武术、小提琴、钢琴、运动会、中国菜厨技、汉服设计、油画、摄影等系列赛事。特别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这些名实不副的法轮功赛事,打的竟是“复兴传统中华神传文化”的旗号。新唐人电视台声称:“目前的系列赛事旨在复兴传统中华神传文化”。本文就法轮功的“神传文化”以及“神传文化”与赛事、宗教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一简要分析。

   “神传文化”是对宗教文化的歪曲与践踏

  什么是法轮功所宣扬的“神传文化”,“神传文化”的内涵是什么?

  查阅李洪志2007年4月7日在纽约法会讲法,便可找到相关的说明。李洪志说:“释伽牟尼传了法,耶稣也讲了他的道,其实他们讲的只是给人其中一个元神、副元神听的,而人这边是明白不了的,就使其修炼中表面的人与主元神无法改变。人们讲释伽牟尼如何如何传法,他们只是在奠定人类的文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的过程中,在奠定人的文化的同时,当然也要告诉人最重要的。什么是神,什么是佛,什么是道,什么是不同的神。怎么奠定?就叫这些神下世,以度人的方式叫人来认识”,“历史就是这么一步一步的奠定到今天,把人造成这样现代思维与行为的人,当走到人类历史最后这一步时叫人能够认识法。那么也就是说,释伽牟尼的出现和历史上一些神的出现,就是神传文化的出现”。

  从李洪志这篇混乱不堪、荒诞不经的“讲法”中可以看出,法轮功所宣扬的“神传文化”,其实是对宗教文化的恶意歪曲和肆意践踏。

  宗教不仅是一种世界观和意识形态,而且首先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是以异化的方式反映现实生活而被实体化了的一种社会体系和文化生活方式。宗教文化是人类的创造,是人类多元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宗教观念是在社会生产力达到一定发展,人的思维具有抽象概括能力的中石器时代才产生的,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人类原始宗教。宗教文化是宗教的一种属性,其发生、发展和演变孕育在宗教的历史进程之中。世界各大传统宗教都有其优良的各具特色的文化。宗教文化应受到尊重,肆意歪曲、篡改与践踏是决不能允许的。

  李洪志狂妄至极,信口雌黄,竟把宗教文化歪曲成神为认识他的法而作铺垫的“神传文化”。在李洪志看来,不管是释伽牟尼佛还是耶稣基督下世,都是在为他传法做前期准备工作;他们讲的法和道,人明白不了,只是为了“当走到人类历史最后这一步时叫人能够认识法”。李洪志这些居心险恶的说教,是对他“神传文化”的诠释。法轮功的“神传文化”,不仅恶意地歪曲和践踏了宗教文化,还极大的贬损了宗教神灵的形象及宗教的社会地位与作用,从而也严重伤害了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新唐人电视台遂把李洪志信口雌黄的“神传文化”视为挽救其系列赛事流产的救命稻草,荒唐绝伦。

   法轮功打“神传文化”旗号是无奈之举

  人们不禁要问,作为法轮功喉舌的新唐人电视台举办的系列大赛,为何不公开打出法轮功的招牌,而绝口不提法轮功,改打“神传文化”的旗号呢?只要认真分析一下境外法轮功的现实处境,便不难找到答案。

  法轮功一伙头头逃到境外之后,在西方反华势力与境外敌对势力的豢养纵容下,积极充当西化、分化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工具,策划了一系列传播邪教、败坏中国政府形象的丑恶活动。诸如诬告滥诉,骚扰中国高层领导出访,抵制奥运,煽动“三退”;什么有碍观瞻的“酷刑展”,“活摘器官”表演,中国使领馆门前静坐,公共场所集体“弘法”;还有什么“学法”(精神控制),“发正念”(意念诅咒),“讲真相”(造谣诬蔑)等等。这些活动,使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充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些活动,除得到西方反华势力与境外敌对势力的欢心之外,越来越受到社会部门、团体及公众的鄙视,厌恶与抵制。法轮功受宠若狂,低估了境外社会公众的智商,犯了众怒,结果到处碰壁,为世人留下笑柄。走到这步天地的法轮功,只得改弦易辙,遂策划出系列赛事,以期显示价值,苟延残喘,继续与中国政府对抗。

  新唐人电视台的骨干们何尝不知自己端着谁家的饭碗,但他们心知肚明,若再打臭名远扬的法轮功这块破招牌,他们费尽心思、绞尽脑汁策划的系列赛事,怕有流产的危险;改旗易帜,或许会多蒙骗几个人前来捧场。更何况,打什么旗号并不重要,反正传播的仍然是法轮功欺人乱世的歪理邪说。这就是说,新唐人电视台的系列赛事,改打“神传文化”旗号,而不冠以法轮功字样,是情势所迫,无奈之举。

   冒用宗教、危害宗教,是中国邪教的一个重要特征

  1999年10月,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邪教下了这样一个定义: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两高关于邪教的定义,用最简洁的语言指明了邪教的欺骗性与违法、非法性,而“冒用宗教”则是邪教最具欺骗性的重要特征。

  宗教与邪教是根本对立、水火不相容的,宗教是邪教的天敌。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只有在宗教的范畴之内,才有正邪之分。邪教一词首先在宗教中使用,宗教对邪教有一种特别的敏感。法律和政权对邪教的界定,也是以宗教为正面参照物的。一些邪教冒用宗教的名义建立组织,披上宗教外衣招徕信众,反过来诋毁宗教,败坏宗教神灵的形象,甚至钻进宗教,腐蚀宗教,瓦解宗教壮大自己的队伍。

  宗教与邪教的斗争是极其尖锐复杂的。清代有人对宗教与邪教的对立作了最为经典的表述:“有佛有道,无佛无道,附佛反佛,附道反道。”其中,“有佛有道”,指的是邪教冒用宗教名义;“无佛无道”,是说邪教传播的是假佛假道;“附佛反佛,附道反道”,说的是邪附正而生,正邪势不两立。

  法轮功组织就是附宗教而生的邪教。法轮功把自己的教义称为“佛法”,实际上是广采宗教各家的教义概念加以歪曲拼凑而成的迷信邪说。然而,这个邪教组织一经形成,反过来又拼命贬低传统宗教教义的价值,对宗教崇拜的神灵给予了极大的蔑视与诋毁。2007年2月28日,李洪志在题为《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正法的乱神》的“新经文”中,公然向一切宗教宣战,对宗教的攻击达到了登峰造极、令人发指的程度,法轮功这种另类疯狂性出人所料。李洪志说:“全面解体旧势力与三界内一切阻碍众生得救、了解真相的乱神,已经成为必须做的。无论它们以什么外形存在,无论它们有形无形,无论它们什么层次,无论它是谁的形象,都全面解体、清除”,“特别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它们。”

  李洪志这个邪教教主是一个绝好的反面教员,李洪志这篇“新经文”则是一篇生动的反面教材。李洪志十几年来使我们充分领教了邪教对人类、对社会、对国家的危害;李洪志的这篇“新经文”则使我们看到了邪教对宗教的极大威胁。人们已不难形成这样的共识:邪教是人类、社会、国家与宗教共同面对的祸害,它不仅乱国,乱政,乱世俗民心,而且乱宗教;邪教不除,人类无宁日,社会无宁日,国家无宁日,宗教也无宁日;无论邪教以宗教的名义活动,还是以气功的名义活动,抑或像法轮功那样目前打着“神传文化”的旗帜开展系列赛事活动,都是传播邪恶的活动,都应该群起而攻之;不管是何种民族,何种国度与何种宗教信仰,对邪教都不应宽容与忍耐,抵制邪教为害是人类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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