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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对法轮功进行简单的证实

作者:唐老鸭 · 2007-09-18 来源:凯风网

     (注:本文不涉及其他任何宗教)

  [内容提要] 对法轮功问题能否进行简单的证实?答案是肯定的。

  [关键词] 法轮功 简单 证实

  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其实非常简单。只要法轮功信徒用一个客观的眼光、一个平和的心态进行一下简单的验证,就完全解决问题了。只要敢于验证,并能客观地面对验证结果,所有法轮功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下面我们列举一些可以简单验证的实例,请大家共同评判一下结果。

  一、水果和蔬菜真的都能捏成水吗?

  李洪志在他的法轮功理论中说过:“大家知道这个蔬菜呀,你用手把它攥来攥去,最后什么都不会剩的,都是水。水果呢,也是一样。”(《美国讲法》或《旧金山讲法》1997年4月6日)

  假设李洪志的理论成立,我们可以取来一个苹果或一棵青菜,请任何一个法轮功信徒去攥去捏,时间不限,用事实进行检验和验证,看看结果到底是什么。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嘛。

  实际上正常人都知道,水果和蔬菜,不论人们怎么捏怎么攥,它们最后不可能都变成水,总要留下一部分渣滓。因为,水果和蔬菜中含有C元素,而C元素怎么可能在手捏和手攥的情况下变成HO化合物呢?就是用个十吨压路机进行碾压,水果、蔬菜也不可能都变成水啊,它们也还是会留下一部分残渣碎滓啊!可见,李洪志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非常有趣的是,本人在2003年春天,就看到一位笃信法轮功的高女士,手里拿着一个别人专门送给她的苹果,在房间里拼命地捏呀捏,揉啊揉,甚至盘着双腿还在那里不停地捏!捏了三天后,她终于发出感叹:本人功力不够啊,李老师快来帮帮我吧!她根本想不到,那个李洪志自己,他同样也没本事把它都捏成水的。

  二、人的骨头、头发以及人类的物质空间,真的都是由水组成的吗?

  李洪志在他的理论中说过:“现在科学家讲,人体百分之七十都是水。可是他还不知道,连骨头、头发都是由水分子组成的,只不过这些是更微观的水组合成的粒子构成的,其实都是水。只是更微观粒子构成的我们这个物质空间一切都是水组成的。”(《旧金山讲法》1997年4月6日)

  其实道理非常简单,只要动点头脑问问李洪志、再问问中学生就清楚了。稍微懂点化学常识的人都知道,骨头、头发怎么可能是由水分子组成的呢?我们这个物质空间的一切(比如泥巴、石头等)怎么可能都是由水组成的呢?

  可以请任何一位法轮功信徒走到台前试一试吧,看看他怎样把“光”这种物质变成水?!

  三、“修炼人”身上真的没有病毒吗?

  李洪志在他的全部“讲法”中曾经说过:

  1、“病不产生于这个空间。所以你现在吃药就是把这个病、表面的病毒杀死,药真的能够杀死表面病毒。可炼功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转法轮》)。

  2、“我们所说那个病的实质是在另外的空间里的问题反映到这个空间来,如身体哪里长东西了、发炎了等等产生了病毒和细菌。小一点的业,密集度很大的,反映到这层空间就是病毒;大一点的业力,那就是细菌,我们看就是这东西,在另外空间里存在,人怎能根治呢?”[在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讲法(1995年1月4日)]

  3、“我再讲一讲这个吃药和消业之间的关系。刚才我讲了就是生生世世积下来的业才促成有病的。那个业是什么东西?在另外空间里存在的那个业它的微粒越小,也就是那个颗粒越小,它的力量越大。如果它要渗透到我们这个空间中来的时候,它就是微生物,最微观的病毒,那你说那个病它是偶然的吗?[纽约讲法(1997年3月23日)]

  4、“而根本原因,病不产生于这个空间。所以你现在吃药就是把这个病、表面的病毒杀死,药真的能够杀死表面病毒。可炼功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可是这个药它一杀死这个表面上从另外空间里渗透过来的病毒的时候,因为任何物体都是活的,那边的病毒,也就是那边的业力就知道了,它就不过来了,你就觉得吃药好了。当然,我的书是能够起到这样一种作用的。你不信有的人得病,当然我不愿说得病,其实那个病、那个细菌和那个病毒等这种微生物,都是业力在我们这个空间身体上的体现。所以念我的书就能够消它,念书的时候打出来的都是功,打出来的都是法,就可以起到消业的作用。”[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的建议(1994年12月17日)]

  5、“大法学员你本身就带有杀菌的能力。”[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1999年5月2日至3日于悉尼)]

  6、“因为我们的能量就是功,功是你自己修炼的,带有你本人的形象和思维。”[在新西兰法会上讲法(1999年5月8日)]

  从以上六点不难看出:李洪志肯定了“修炼人”的身上有“功”(“功”是由所谓的“德”升华演化来的),而“功”是可以自动杀死“修炼人”身上的细菌和病毒的;而且,读李洪志的书、看李洪志的“法”都能打出“功”来,都能“消业”杀死细菌和病毒。那么,就请所有的法轮功信徒去医院查查,可以一边看书、一边练功、一边化验,检查他们的指甲、血液、尿液、粪便,看看这些东西里面到底有没有细菌和病毒,一天不行可以连续查十天、三十天。如果在所有法轮功信徒的身上都证实:“修炼人”身上确实都有细菌和病毒存在,那么,李洪志所说的“修炼人”身上都有“功”自然就不成立,念书、读“法”也有“功”的说法也不成立,“功”能自动杀死“修炼人”身上细菌和病毒的说法更不能成立。

  四、人真的能够去掉人的一切执著吗?

  李洪志说过:“修炼人”必须“修得执著无一漏”,必须“去掉人的一切执著”,才能圆满。只要留有人的一点执著,你就不可能“修成”,你就不可能圆满。

  1、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大法弟子整个修炼的过程就是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

  2、在《转法轮法解》的“广州讲法答疑”中,曾有法轮功信徒问李洪志:“人的执著心是不是一种习惯思维?” 李洪志的回答是:“对一般常人来说已经形成自然了。反正是张口就是个人的利益,脑袋一动就是个人的利益,都形成自然了。但是它不是先天来的,这是后天形成的,这种不好的东西多了,把自己逐渐变成一个复杂的思想。”这里,李洪志肯定了常人后天形成的思维,就是人的执著心。

  3、在《悉尼讲法》中,李洪志又说:“因为人的执著心太多,你的生意呀,你的学习呀,你的工作呀,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哪,你的孩子有病啦,你的父母没人照管了,世间的事情啊,没有你想不到的,哪一样在你头脑中的比例都很重。”从这里不难看出,李洪志所说的人的执著心,在人日常生活的每时每刻,比比皆是。

  4、1996年7月28日,李洪志在《新加坡法轮佛学会成立典礼上讲法》中说过:“其实修炼本身并不难,放下常人心、放下人的执著才是最难的。”

  5、在《转法轮法解》的“在广州讲法答疑”时,有人问李洪志:“人掉到这个物质空间中来是不是因为有情?” 李洪志回答:“不都是。上面没有情,三界内才有情。你掉下来是因为你变得不符合上面的标准了,才掉下来了。而常人这个空间情是最重的。情是产生执著心的根本。”

  6、“但有一个问题要说清楚,任何人都不能带着常人的执著圆满。”(1999年2月21、22日在洛杉矶《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7、“你能够从常人的理中走出来、从常人的执著中走出来,你就是神。”(1999年5月8日《在新西兰法会上讲法》)。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正常人所说的执著,它是一个中性词,既有好的,也有不好的,还有不好不坏的。比如,执著于某项创造发明,这是好的,因为他给人类造福;执著于扒窃,这是不好的,因为他给人们带来危害;执著于步行,这就无所谓好坏了。但是,李洪志在他的法轮功著说里,却把人后天形成的一切思维、一切观念、一切情,都视为人应该去掉的执著!那么假设“修炼人”真的把这些“人的执著”都去掉了,他还能称为人吗?他与刚问世的婴孩又有多少差异?这跟呆子、痴子、傻子、植物人有什么两样?难道这就是李洪志号召法轮功信徒要“修”出来的“神”吗?假如世界真的有神,神跟人比就是这种状态?!如果法轮功式“修炼”的结局就是这样,留它不就是给人类带来毁灭和灾难吗?!

  所以,作为一个健康、健全的人,他是不能去掉人的一切执著的。

  五、一个正常的人,能够去掉人的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理吗?

  李洪志在他的《精进要旨》“警言”(1996年9月10日)中曾对法轮功信徒们说:“你们不想改变人的状态,从理性上也升华到对大法的真正认识,你们就将失去机会。你们不改变常人那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人的理,你们就退不掉人的表面这层壳,就无法圆满。”

  我们可以就此作一个细细的分析:

  1、人要用腿走路——这是常人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理;

  2、人要用嘴吃饭——这是常人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理;

  3、人要穿衣外出——这是常人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理;

  4、人要休息睡觉——这是常人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理;

  5、人体要进出平衡、适时排泄——这是常人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理。

  等等等等,不一一枚举。这些都是常人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理,都是常人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执著,现在李洪志却要大家把它们都去掉,哪怕是留下一点点人的理——也就是人的执著,你“就退不掉人的表面这层壳,就无法圆满”,也就不能成“神”!假如大家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按上述五点做个简单的尝试,看看这到底是“神”的世界,还是疯子时代,抑或是人间悲剧惨剧。

  六、李洪志真的没有做过阑尾炎手术吗?

  李洪志在他的《转法轮》“小传”中是怎样“神化”自己的?可以说,李洪志对自我的神化已达到登峰造极之地步!“八岁的李洪志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小学四年级时,有一天放学后忘拿书包就走,后想起返回去取时,教室的门锁了,窗户也都关上了。当时他产生了一个念头,能进去就好了。就在这念头闪过之后,突然发现人已到教室里。再一想,人又出来了,连他自己也觉得神奇。后来有一次他突然想,停在玻璃中间不知是什么滋味?这么一想,人就在窗户上停住了。他立刻觉得满身、满脑子都是玻璃碴子,太难受了,赶快出去。这么一想,人又出去了。”等等等等。

  既然李洪志在8岁时就具有如此大的“神通”,那么他还用得着行走吗?犯得着乘车、乘船、乘飞机吗?还需要吃饭、喝水、穿衣、睡觉吗?只要麻烦他亲自动个“念头”不就全解决啦?!哪还需要“李大师”亲自动手呢?哪还需要“大师”他老人家亲自去医院做阑尾炎手术呢?如果“大师”连去医院做过阑尾炎手术也不敢承认,那么就请“李大师”进诊疗室,请有良心的医生见证一下,看看李洪志的肚肚上到底有无手术刀痕。如果没有,那李洪志就是“神”!因为“李大师”已完全能够通过自己的“念头”,解决自己的阑尾炎或手术刀痕问题;如果有,那么李洪志就不可能具有“金刚不坏之体”,他也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神”!不是“神”,什么“传法”、“度人”等等一切,都是假的和“梦幻泡影”。

  七、李洪志干嘛还要读书上学?

  李洪志8岁就能看到“宇宙中的最高天机”了,已具足“大神通”了,就是说他已经“开功开悟”到了很高“层次”了。既然如此,李洪志就已经了悟了人间的一切,可以说是“无所不知,无所遗漏”,那他还要挎着书包进学堂作甚?他还需要进学校去学一加一等于几吗?这些人间的语言、文化、文明,包括华夏民族的甲骨文,对李洪志而言,纯属“小儿科”,这么一个充满智慧和觉悟的“大觉者”,犯的着去学人类的ABC吗?

  如此看来,李洪志“大师”不过是人类中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个充满七情六欲的自然人。他李洪志不是什么“大觉者”,也不是什么宇宙中最高最大的“主佛”,既没有“开功开悟”,也没有充满“智慧和觉悟”。既然是人,自然要遵循人类的一切规则和法则,李洪志当然也难逃例外。

  八、“慈悲”的李洪志为何在早期没想到“度人”?

  在《转法轮》中的“李洪志先生小传”中,有这么一段描写李洪志的话:“少年李洪志有着慈悲心肠,每当看到电影或小说中有好人受苦受难的情节时,总是泪水涟涟。”假如李洪志真是一位“大觉者”,那么他在“开功开悟”以后就应该立刻想到“度人”,并将人类救度出水深火热。然而,早年就如此“大慈大悲”的李洪志,为何要在进入不惑之年的四十岁,才陡然想起“救人度人”,且是在中国大陆掀起气功热的浪潮中才猛然想起,早先的三十多年,这位“大觉者”又去忙啥了?有什么比“救人度人”更重要的大事呢?他为什么三十多年也没觉悟到赶快“救人度人”呢?!


  九、李洪志身上的r射线真能超过正常人的80—170倍吗?

  在李洪志的《转法轮》中,有这么一段话:“在高能物理学研究中,人们认为能量就是中子、原子这些东西(注意:这个说法也是不正确的)。许多气功师也都测过,比较有名望的气功师都搞过。我也被测定了,测定发出的r射线和热中子超过正常物质放射量的80倍到170倍。这时,测试仪器的指针指到极限了,因指针到头了,最后多大还不知道。这么强大的中子,简直不可思议!”

  实事求是地说,一个人不借助任何工具或设备,仅仅通过自身的调节,就能发射出中子和r射线,到目前为止,这还是世界奇闻,也是一种科学幻想。把它用在文学作品和笑谈中完全可以,但是要用来指导别人修炼,用来教育他人,用来传授知识等等,就非常荒唐可笑了!除非是另有它图。这至少也是一种极不严肃、极不负责、极不科学、极不实事求是的说法!

  第一、目前全世界尚无一人能被证实其不借助任何工具、设备或外力,就凭借个人的“功力”就能发射出中子和r射线的!如真有其人,整个世界的历史、整个科学的历史都要发生根本性的改观了。

  第二、李洪志说他被“测定发出的r射线和热中子超过正常物质放射量的80倍到170倍”,他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通过什么人、经过哪些见证人、使用哪些工具或仪器进行测定的?

  第三、假如李洪志的说法是真的,与这么强烈的放射源在一块,有谁能呆住?又有几个人能生存下去呢?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指定的标准,一个普通人接受辐射的总危险度为0.0165/西弗特,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每接受1西弗特(1西弗特=1000毫西弗特)的辐射剂量,就会增加0.0165的致癌几率。而对其他医学检查来说,一般四肢做一次X光检查要接受的辐射量为0.01毫西弗特,腹部为0.54毫西弗特,骨盆为0.66毫西弗特,腰椎为1.4毫西弗特,上消化道为2.55毫西弗特。而r射线的穿透力和杀伤力,是远远强于X射线的。如按照李洪志的说法,那么他本人就成了一个巨大的放射源,正常人不论是跟他一起生活也好,听他讲课(法)也好,又有谁能承受的了这么巨大的辐射呢?遭受了如此巨大辐射的正常人,又能生存多久呢?

  第四、假如李洪志说的是真话,反正他也被“测定”过了,那么再请他做一次测定如何?如果他怕回国测定会对他这位“大神”构成危险的话,那么就请他这位“美国公民籍的神”在美国做一下测定如何?当然,他李洪志要是乐意的话,最好请一下詹姆斯·兰迪先生到场,因为詹姆斯·兰迪在佛罗里达设立了一个基金会,设了一项100万美元的特殊基金(最近听说好象又涨到200万美金了),所有的术士、气功大师,全世界所有的人,如果不借助魔术而运用人体的“特异功能”,就完成任何一件超出人的自然能力的事情,詹姆斯·兰迪就会付给你100万美元的奖金。但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气功大师拿走这100万美元的奖金!其中原因,不值得人们深思吗?假如“李大师”不想要这100万美金的话,他可以把它捐助给世界的慈善事业

  啊!这不更凸显了“主佛”的慈悲吗?

  十、李洪志手握铝片真的能让手中铝片变成金银铜铁吗?

  李洪志在他的讲法中曾经说过,他在一次讲法的时候,手里随便拿了一块铝片,李洪志就这么握了握、晃了晃,结果手中的铝片一部分变成了金,一部分变成了银,一部分变成了铜,一部分变成了铁等等(详见《李洪志其人其事》中的“讲法”录像)。

  其一:假如李洪志的说法是真的,那么他那次“壮举”是何人、何时、何地、又有何部门、何机构进行检验或测定的?

  其二:李洪志的“功能”到底有多大能量,能使物体的分子结构发生改变?

  其三:李洪志到底使用什么“功能”,通过什么载体,运用什么原理,从而使铝片的分子结构发生改变?

  其四:请“李大师”在美国再作一次公开、公正的测定或表演如何呢?不错,李洪志本人是说过“功能”是不能在常人中表演或显示的。但是,你“李大师”既然已做过一次表演或显示了,再做一次又有何妨?这样不就能很快地达到“弘法”的效果啦?不就能很快地让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啦?不就能让更多地世人练习和接受法轮功啦?不就能让全世界常人同声高呼“法轮大法好”啦?何乐而不为呢?何需弟子们煞费苦心、劳民伤财且还劳而无功呢?!莫非是这位“主佛”就怕别人“较真”吧!?

  其五:李洪志既然有这种“点石成金”的本事,法轮功组织何需为经费发愁呢?只要请“李大师”多捏几块铝片或石头,法轮功组织的活动经费也就用不完了,何必再去乞求主子拨给点“赏钱”,或有劳弟子们赔着笑脸“四处化缘”、自相解囊呢?

  十一、原子构成的物质真的能够轻易穿过分子构成的物质吗?

  李洪志曾经多次说过(原意):佛是由原子这层物质构成的,而我们人类生存生活的这层空间,是由分子这层物质构成的;由原子构成 的这层物质,人类是看不见的;但是“神”、“佛”,他们则能在人类生存生活的这层空间里自由穿行,没有任何阻碍,他们能看见人类,但人类看不见他们。1999年5月23日,李洪志又在多伦多发表了《在加拿法会上讲法》,他说:“那么就象我们今天讲的,看到了佛的世界,能看到佛,有人就是不相信。因为你的眼睛是由分子组成的,而不是由原子组成的,所以你看不见原子一层粒子组成的一切。而佛的身体是由原子组成的,你怎么能看得见呢?就是说他们不在你的可见光范围之内。”

  第一,由原子构成的这层物质,人类到底能不能发现,或者说能不能借助科学仪器和科学手段发现,这个问题我们在上面和以前已经讲到了,这里不再重复赘述。

  第二,由原子构成的这层物质,能否轻而易举地在分子构成的这层物质里自由穿行,科学目前还没有证实,至少目前的科学结论还是否定的。

  第三,光的性质主要是以波的形式来体现的。就是说,光是一种电磁波,它的波长区间从几个纳米(1纳米等于10的负9次方米)到1毫米左右。人眼可见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我们称之为可见光。可见光的波长范围为380纳米~780纳米之间。可见光的波长由长到短分为红、橙、黄、绿、青、兰、紫光,波长比红光长的称为红外光,波长比紫光短的称为紫外光。由此可见,可见光的波长是在一定的数值范围内的,在这个数值范围内的光波,人的肉眼都可以看到,也就是看到了光;而大于或小于这个数值范围的光波,人们的肉眼就不能看到了,也就是看不到光,但是借助科学仪器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和看到它,如红外光和紫外光等。因此,李洪志所表述的不在可见光范围之内的东西人的肉眼是看不见的观点是错误的、不成立的。

  第四,我们大家知道,金属铜、铁等,它们是直接由原子构成的,而不是由分子构成的,应该说,我们人类的肉眼,还是能看到一部分直接由原子构成的物质的!那么李洪志凭什么说,人类根本看不到由原子构成的物质呢?

  第五,假如李洪志说的由原子构成的物质,能自由地在分子构成的物质中穿行,这一说法成立,那么,我们就可以做一个非常简单的实验:请你们拿一根铁棒或铜棒(因为它们是由原子构成的),直接去穿一下墙壁、书桌或猪、马、牛、羊等,看看能不能轻易穿过?看看它们的结果到底是什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嘛!

  十二、假如李洪志是有功能的,那么他的衣服、书包也有功能吗?为什么他的衣服和书包也能不留痕迹地轻易穿过玻璃呢?

  我们在前面提到过李洪志在他的《转法轮》小传中的一段话,即他小时候回学校,拿回遗忘在教室中的书包之事,这时他李洪志使出了自己的“特异功能”,轻易地在教室的窗户玻璃中自由进出。这里我们要做三个并列的假设:假设一,李洪志的说法是真实的;假设二,李洪志确实存有“特异功能”;假设三,李洪志确实能通过意念在玻璃中自由出入,而且不留任何痕迹。

  其一,麻烦“李大师”再当众动用意念表演一次如何?

  其二,烦请“李大师”在美国作一次检验鉴定如何?

  其三,如果“李大师”真的修出了“特异功能”,那么他身上的衣服也“修”出了“特异功能”吗?他的衣服、书和书包也能“修炼”并“修”出“特异功能”吗?不然的话,这些衣服、书、书包怎么能轻易地在玻璃中穿行出入,而且还不留下任何痕迹呢?!不知李洪志先生对此有些什么合理的解释。

  十三、修炼人裹着被子让别人打,忍痛、吃苦、消业,看看“德”能否尽快演化,提高层次,尽快圆满。

  按照李洪志的理论,当“修炼”人被别人打了以后,打人者身上的一块“德”就要飞落到你这个“修炼”人身上,打人者打的越多、打的越重,他送给这个“修炼”人的“德”也就越多;“修炼”人就是要积攒这些“德”啊,然后把“德”演化成“功”;你得到的“德”越多,你获得的“功”也就越高,“功柱”长得也就越快;当你的“功柱”长出三界后,你这个“修炼”人就可以“圆满”、拿“果位”了,你就是成“神”、成“佛”了。假设李洪志的理论成立,我们不妨做一个简单的试验:

  我们请一位仍在“修炼”的自愿者,再找5个不修炼的正常人,每天每日都让这5个“常人”对“修炼”人的身体部位,进行善意的“殴打”。为防止被试受伤,我们可以将被试身上裹上几层棉被,而且不允许“常人”对被试的裸露部位进行“殴打”。这里必须做到以下几个要求:

  要求一,打人和被打的双方都是自愿的。

  要求二,被打的“修炼”人完全是无求的,他不想贪图或得到对方的白色物质“德”。

  要求三,打人者是自愿无偿奉献自己的“德”的,也不想贪图“修炼”人的任何东西。

  要求四,试验的目的就是要证实“修炼”人身上有无“德”与“功”的存在,看看很多的“德”能否演化出很多的“功”来。

  要求五,看看几个月后,被试究竟是“长功”后飞走了,还是继续呆在人间。如果被试确实带着肉身飞走了,说明“德”与“功”确实存在,“德”也确实演化出“功”了;如果被试还呆在人间,则说明“德”与“功”都不存在,“德”也根本不可能演化出“功”来!

  诸位朋友,大家对此有兴趣吗?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从上述的试验中挑一个试试,看看结果到底是什么,究竟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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