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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内找”,还是“向外求”

作者:大 弓 · 2007-09-14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邪教人员遇到问题究竟该“向内找”还是“向外求”呢,按理说这个问题不应当成为问题,按照《转法轮》这本最重要的“法轮经”中的说法,法轮功邪教人员遇到问题应当无条件地“向内找”,而丝毫不应该“向外求”,因为“向内找”是法轮功邪教人员与普通常人的根本不同之处。但是,法轮功邪教被依法取缔后,李洪志的说法却改变了,不是按“向内找”的要求找自身的原因,而是不断地“向外求”,不停地指责中国政府,甚至采取无耻下流的造谣、谩骂等方式。从“向内找”到“向外求”,李洪志在法轮功邪教被依法取缔前后的说法相互矛盾,这的确让法轮功邪教人员难以应对,无所适从。还是让我们看一看李洪志自相矛盾的事实吧。

  一、李洪志强调遇到问题“向内找”

  先让我们看一看法轮功邪教被取缔前李洪志关于“向内找”的说法。

  李洪志早期讲法中,特别强调“向内找”的问题,在许多讲法中都着重讲到这个问题。在《转法轮》中说:“有问题向内找,这是大法弟子与常人的根本区别。”这里,李洪志十分明确地将“向内找”看成是区分“修炼人”与普通常人的最重要标准。在《芝加哥讲法》中说:“在世间这些利益面前不动心,在气恨面前还要微笑着对待着这一切,矛盾中还要找我们自己的原因,这是常人做不到的。”在《新加坡讲法》中说:“我们的法在常人社会中传,所遭受那些不了解我们的人和部门随便地攻击,或者是对我们随便下个定义,或者是对我们采取一些很不象样的手段,我想这些问题我们自己也要从自己的一方面来看一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是不是我们自己或者是我们的辅导站,炼功点,或者是我们某些学员做得不够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情都能够在我们自己这方面衡量一下,我说这个人真了不起,在圆满的这条路上就没有任何障碍能挡住你。我们往往碰到任何事情的时候都是在向外看,你为什么这样对我?心里头有一种不公的感觉,不去想自己,这是所有生命的一个最大的、致命的障碍。过去一些人讲修炼不上来,怎么能修炼上来呢?因为这是一个最大的障碍,谁都不愿意去在矛盾中看自己,觉得自己遭受痛苦了、遭受不幸了还要找找自己,看看自己那里做得不对,真是很难做到的。如果谁能做到,我说在这条路上,在修炼的这条路上,在你生命的永远,都没有什么能挡住你,真是这样,因为我们都是有思想的,在道理面前,尽管我们心里有的时候明白还是过不去,可是毕竟我们心里明白,知道那个是对的,那个是错的。一次做不好,两次做不好,我们以后会做好,关键是你如何知道自己,如何能够正确的针对自己,找自己的原因。”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中说:“我们学法碰到问题的时候,碰到你解不开问题的时候,不要老是向外求,向外去找……我们碰到了什么问题都要去从法中找答案,我们要看自己,看自己的内心,我那里做得不对呀?今天突然间发生的这个问题是不是我做得不对呀?仔细想想这个问题……你真能把自己当做一个修炼的人,你碰到什么事情、麻烦事,你心里头不高兴的事,不管表面上你对不对,你都要找一找自己的原因:我是不是在这些问题上有很不容易觉察的那个动机是错的?如果修炼的人要是只从表面上放得下,但内心里边还在保守着、固守着一个东西,固守着你自己的那个你最本质的利益不让人伤害的时候,我告诉大家,那是假修炼!你自己的内心要不动,你是一步都提高不了,那是骗自己。只有你真正地从内心提高,你才真正地提高。所以大家千万记住这一点,遇到任何事情,麻烦事呀,不高兴了,或者和谁发生冲突了,一定要查自己,找自己,你就能够找到解决不了问题的原因……我们学员在修炼中不论碰到什么麻烦,你要能够从自身查起,查自己的原因,你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碰到问题,一定要向内找。”在《欧洲讲法》中说:“那么发生矛盾的时候要各自向内找自己的原因,不管这件事情怨你还是不怨你。记住我的话:不管这件事情怨你还是不怨你,你都要找自己,你会发现问题。如果这件事情绝对地与你没有关系,没有你应该去的心,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少会发生在你身上。如果你没有这颗心,就不会引起矛盾,得对你修炼负责任的。是凡矛盾发生在你身上,出现在你这儿,出现你们之间,就很可能与你有关系,就有你要去的东西。”显然,上述李洪志关于“向内找”都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也就是说,不论碰到任何问题,作为“修炼人”,都要从自身找原因,绝对不许从外部找原因。这以来,实际上就彻底断了法轮功邪教人员“向外求”的念想。然而,这样的思维能一以贯之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真的遇到问题绝对地做到“向内找”而非“向外求”了吗?法轮功邪教人员也真的按照“向内找”的要求,遇到问题不“向外求”了吗?还是让我们拭目以待,用事实来说话吧。

  二、李洪志变脸改为“向外求”

  法轮功邪教被依法取缔后,李洪志也迅速变脸,一改从前的说法,调子完全变了,在他后来的所有经文和讲法中,他不再提“向内求”,而是不停地“向外求”,他将法轮功邪教人员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将法轮功邪教被依法取缔的当然结果,全都归结为外部原因,归咎于所谓“历史的安排”、“旧势力的安排”、“中国共产党的迫害”、“邪恶生命”、“人世间的败类”等。

  他在《我的一点感想》中说:“然而我做的事也是注定与‘政’无缘的。但人心的向善,道德提高后的修炼人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件好事。怎么能把帮助人民祛病健身、提高人民道德水准的事说成是邪教……邪教就是邪教,不是由政府来决定的。难道邪教要是符合了政府中一些人的观念就可以定为正的,而正的不符合自己的观念也可以定为邪的吗?”显然,这时候李洪志不再强调“向内找”,而是转变态度,开始“向外求”,不再从自身找法轮功被定为邪教、被依法取缔的原因,而是从外部找原因,将法轮功被定为邪教的原因归结为“政府中一些人的观念”。他在《走向圆满》中说“那些坏的、旧的恶势力”利用“人中的败类”来“迫害法”,“目前旧的恶势力对大法迫害的最大的借口之一就是说你们的根本执著在掩盖着,从而加大此难,要把这些人找出来……目前所发生的事是久远历史前就安排好了的……破坏大法的只是一小部分恶势力,它们也是利用这些它们也认为一定要淘汰的邪恶生命而已”。在这里,李洪志提到的都是“旧的恶势力”、“人中的败类”、“邪恶生命”、“久远历史前的安排”等外部原因,完全是“向外求”,根本见不到一句是“向内找”。他在《去掉最后的执着》中说:“大法与大法学员经历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邪恶、最恶毒的破坏性的检验……所以我们才能从人类历史最邪恶、最恶毒、最流氓的迫害中走过来……目前天体中的邪恶已被除尽,三界内也都被正完法,只有物质皮壳的最表层在快速突破着,已经在接近那打死、打伤大法弟子(未来的佛、道、神)的恶毒的凶手与人间败类了。”在这里李洪志又提到了“恶毒的凶手”和“人间败类”,仍然是“向外求”而非“向内找”。他在《大法坚不可摧》中说:“大法弟子为什么被邪恶残酷地折磨,是因为他们坚持对大法的正信,是因为他们是大法中的一个粒子。为什么要正法,是因为宇宙的众生都不符合标准了。作为大法弟子,坚定正念是绝不可动摇的,因为你们更新的生命就是在正法中形成的。但是,宇宙中旧的邪恶势力为了达到它们所要干的一切,不断地利用它们自己所制造出来的、不符合宇宙真正法理的邪恶安排,直接参与对大法、大法弟子与众生的迫害,利用大法弟子人的表面没去掉的观念、业力动摇大法弟子的正念……师父要挽救一切众生,而邪恶势力却在真正地利用众生对大法犯罪,根本目的是毁灭众生。”在这里李洪志提到的仍然是外部的“邪恶势力”,仍然不找自身那怕丁点原因。他在《强制改变不了人心》中说:“邪恶利用坏人手中的权力经过近两年的造事,使用了集人类历史中最下流的行为、动用了古今中外一切最恶毒的方式迫害大法与修炼者……邪恶利用其被当作工具的坏人,采用各种刑具与方式毒打与折磨大法修炼者……但是邪恶在中国这样不计后果的迫害,将导致人民对执政党及政权的完全不信任、对政府的不服从……邪恶对大法迫害的同时也安排了运动中利用其党当今头子自己从党内毁掉该党与政权。”李洪志在这里实际上将“邪恶”与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划上了等号,撕下了“不参与政治”的面纱,暴露了其反动政治嘴脸。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说:“在这场邪恶的破坏中……中国政府中那个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它们所采用的一切手段都是最卑鄙的、最邪恶的,是历史上从来都没有的,已经到了顶峰了,登峰造极了。一个政府被利用来耍流氓,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李洪志这里干脆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集体称之为“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政治反动性进一步暴露。好了,李洪志这类话在后来的经文与讲法中是不断重复的,总之,目的就是要说明法轮功邪教被依法取缔的原因不在于法轮功邪教自身的原因,而在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恶意“迫害”,说穿了,就是不再“向内找”,而是“向外求”了。

  三、李洪志的矛盾逻辑

  李洪志一方面将“向内找”与“向外求”对立起来,在《转法轮》说:“有问题向内找,这是大法弟子与常人的根本区别。”但另一方面,对于法轮功邪教被依法取缔耿耿于怀,不是按“向内找”的要求找自身的原因,而是不断“向外求”,怪罪于中国政府,甚至于用“邪恶”、“下流”、“流氓”等恶毒的词汇来形容中国政府。显然,李洪志的经文、讲法中关于“向内找”与“向外求”存在着致命的逻辑矛盾。这种逻辑矛盾突出表现在:一是性质判断存在矛盾,从肯定“向内找”到否定“向内找”,从否定“向外求”到肯定“向外求”,在逻辑判断的过程中违背了性质判断的同一律,出现了同一思维过程中的思想不确定性、矛盾性。二是违背了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不仅违背了同一律,而且也违背了矛盾律,既然明确“向内找”与“向外求”的矛盾关系,那么就应该明确肯定与否的对象,如果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者都进行肯定,显然是违背逻辑同一律的。其实,对于思维逻辑,李洪志是一贯不在乎的,他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利益,法轮功邪教的利益,围绕利益轴心,可以任意违背思维逻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完全是一个机会主义分子,一个市井无赖。

  四、李洪志形而上学的认知方法

  “一个巴掌拍不响”是群众形象的说法,讲的是遇到问题既要找客观原因,也要找主观原因,其实质是辩证思维,强调按照对立统一规律和辩证思维方式认识事物。法轮功邪教被依法取缔,有其必然性。从客观方面看,从气功到所谓特功,再到所谓神功,在“人体生命科学”、“超常科学”等幌子下招摇撞骗的伪科学的泛滥对“科教兴国”战略已经构成实质威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一系列非法犯罪活动也严重影响了国内的社会政治稳定,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于法律有据,于国家有利。从主观方面看,法轮功组织动不动就采取聚众围攻方式,搞舆论专制,对政府施压,其邪教本质日益暴露,其社会危害日益突出,被依法取缔也是咎由自取。对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不是按照“向内找”的要求进行深入反思,开展自我批评,而是一味指责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甚至采取污蔑、谩骂、造谣、诽谤等下作手法,这不是“向外求”,又是什么。其实,“向内找”与“向外求”根本就不应该人为地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平心而论,“向内找”是找主观原因,“向外求”是找客观原因,主、客观原因结合,对事物的认识才可能趋于全面、客观、公正。一味“向内找”或者“向外求”,其实都是典型的形而上学的认识方法,用这种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认识方法,永远也不可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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