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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人神之辩

作者:大 弓 · 2007-09-11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是人还是神,是转化攻坚中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法轮功痴迷者之所以义无反顾、顽固对抗,就是因为视李洪志为神,坚定追随。因此,李洪志人神之辩,意义重大。本文将根据事实证明李洪志究竟是人还是神,揭示真相,警醒痴顽。

   一、谁说李洪志是神呢?

  自我吹嘘。李洪志亲笔撰写的小传中,他吹嘘自己8岁圆满,12岁元婴初始,并且有许多特异功能,譬如捉迷藏时能够隐身,一动念就钻入玻璃中,不用开锁就遁入教室,手一碰水管就自动弯曲,等等,神乎其神,玄而又玄。他在《转法轮》书中还神侃,他到贵州,曾与一位明代修成人形的蛇仙斗法,将其下半身用一种强大的化功化成了水。1993年这个蛇仙不死心,又到北京与李洪志继续斗法,结果被全部销毁。李洪志还说他能给修炼者开天目,下法轮、净化身体,能以法身和法轮保护修炼者,保证修炼的过程中不出偏、不出危险,等等,唾沫横飞,天花乱坠。李晶超、宋炳辰、刘凤才等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曾警告他不要吹得太厉害,李洪志却振振有词地反驳说:“不吹大点别人不信”。其实李洪志的母亲、隔壁邻居、小学班主任、中学同学、部队战友、单位领导、早期弟子,都揭发说他根本没有什么特异功能。也有一些法轮功练习者要求李洪志表演特功而遭到拒绝,理由是修炼者不能有显示心。那么李洪志自我神吹是否显示心作怪呢?奇怪的是李洪志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吹嘘,竟然能够被法轮功修炼者信以为真,并作为李洪志是神的证据,这一点确实令人吃惊。不过仔细追究起来,也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因为李洪志提出了诸如“破常人观念”、“思想业”、“不二法门”、“悟先见后”等一系列破坏正常思维的邪说,使痴迷法轮功者根本就再动脑筋了,于是李洪志说什么都可信,只要是李洪志所说,那都成了绝对真理,不容置疑。

  暗示诱导。李洪志在《洪吟》中有三首诗,即“忆长安”、“访故里”、“游清东陵”,其中分别暗示他是唐太宗、岳飞、康熙转世。在“分明”、“佛主”等诗中,暗示他是再来世上传法之佛。他在《转法轮法解》中还明确地说:“‘佛道神’我都当过”。在《北美巡回讲法》中他还说曾在上一个地球上传过法。在《法轮大法义解》等书中,他还说,他写了一本天书《转法轮》,这是给人类的“一部上天的梯子”;他将“佛法”第一次完整地传出;世界上惟一能往高层次上带人的惟有他。这些说法,都或明或暗地告诉法轮功修炼者,他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人像俱全”的神,因为如果李洪志是一个普通的人,怎么能够写出一本“天书”,怎么能传出释迦牟尼都无法传出的完整佛法,怎么能往高层次上带人,怎么能让修炼者成神成佛呢?李洪志还通过暗示,诱导法轮功修炼者产生幻觉,并且以幻为真,更加坚定地认为他就是神,只是象当年在人间传教的耶稣一样,不为法利赛人所了解,受到迫害,等到有一天真相大显,世人才会真正看清李洪志主佛的面貌。我们终于明白,所谓李洪志是神,不仅是他自我吹嘘的结果,也是他暗示诱导的结果,总之,是先出自于他自己之口,尔后被法轮功痴迷者不假思索地接受,并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这样的神,能是真的吗?

   二、李洪志真的圆满了吗?

  李洪志亲笔撰写的小传中说自己8岁就圆满了,然而,这是真的吗?让我们对照一下圆满的标准,看一看李洪志究竟是真圆满还是假圆满,是讲真话还是讲假话吧。根据《转法轮》,圆满的标准:第一,身体充满了高能量物质,修成了金刚不坏之体,百病不生;第二,拥有了佛法神通,法力无边;第三,停止了新陈代谢,青春长驻;第四,完全同化了真善忍,没有了任何人的执著。

  李洪志如果8岁就圆满,那就不应该再有常人的各种病痛。然而无情的事实是,李洪志曾经在长春的多家医院就诊,留下了许多报销单据。而且他还做过急性阑尾炎手术,有关病历资料医院至今仍保存着,并且做手术的医生还健在。李洪志在北京的住所内还有瓶装药品和中医用拔火罐,说明他并非没有病。而且他讲法过程中,众目睽睽之下多次咳嗽,为了遮掩,他说是清理宇宙败坏物质时,那些物质钻入他的嗓子眼,要通过咳嗽清理掉。这些话,不仅常人不信,就是有些痴迷程度不太深的法轮功修炼者也不信。

  李洪志虽然吹嘘自己有许多功能神通,譬如化功、遥视、隐身、遁术、搬运、思维控制等,还有无数法身,能给人下气机、下法轮等,可是有谁见过他的这些功能神通呢?每当有人提出让他表演一下,他就很生气,斥责别人有意拿他当猴耍,并说什么修炼不是做表演,修炼人不能有显示心等。其实他那有这些功能神通呵。他的母亲、邻居、老师、同学、战友、同事、领导等,无一不指责他在骗人。他自己也承认,到那儿去要乘飞机、坐汽车,与大法研究会联系要发传真、打电话,如果真有功能神通,何需这些现代化的交通和通讯工具呢?显然,他并没有这些功能神通,这一切不过是吹牛放炮,纯粹唬人蒙人,完全是江湖上那套坑蒙拐骗的伎俩。

  停止新陈代谢意味着不吃不喝,不睡不歇,然而,李洪志到北京塞别塞斯饭店吃烤肉,讲法过程中喝水,天热了还要流汗,累了还要睡觉,都说明他并没有真正停止新陈代谢,否则他还需要吃喝休息吗?说到青春永驻,那更是一派胡言,如果他真的能够青春永驻,那就应当在圆满之时停止生长,永远保持8岁儿童的相貌。可是,李洪志从儿童到少年,从青年到中年,也如常人一样生长变化,不断走向衰老。我们可以将他年轻时期的照片与现在的照片作个对比,就可以明显看出衰老的痕迹:鼓胀的眼袋、松驰的皮肤、斑驳的华发、臃肿的体态、迟缓的动作,等等。岁月无情,只要是人,都摆脱不了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李洪志既然不是神,又焉能例外?

  李洪志也没有放弃人的执着,同样有着人的各种弱点。他好名犹如叶公好龙,自吹自擂不遗余力,甚至于为了抬高自己,索性贬低一切宗教、神祗。他对于别人的批评万分反感,动不动就煽动围攻,滥施淫威,搞舆论专制。他对钱的贪婪,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据李昌交待,李洪志曾经私毁帐薄。据姚洁交待,李洪志对管钱管的很死,对管钱的人不停地换,相互还不许通气。李洪志原本家境贫困,但自从创立法轮功以来,在公主岭市、长春市、北京市先后购房4套,价值不菲,并且还有宝马、捷达、桑塔那等多部轿车。到美国又先后购房两套,还有一辆红色跑车。另据反映,他在香港还存有数千万元的港币。试问,李洪志没有正当职业,那里来的这么多的钱呢?他的妹妹嫁到泰国,他本人到美国后,将母亲、妻子、女儿、弟弟都弄出去,而且女儿在美国还读了大学。李洪志为什么不将其他法轮功修炼者弄到美国呢?显然,他亲情未去。名利情既然是常人的执著,何以李洪志不去呢?

  对照圆满的标准后我们发现,李洪志并不符合圆满的要求,因此,所谓圆满显然是假的,是骗人的,是说谎。既然没有圆满,当然也不可能是神。

   三、李洪志没说过假话吗?

  如果李洪志真是神,就不应当有任何假话。如果李洪志确实说过假话,那他就不应当是神。只有人才说假话,神怎么可能说假话呢?不幸的是,李洪志确实说过假话。他自撰的简历,根本就不符合事实,完全是他为神话自我炮制的一篇志异录。他在《转法轮》中所谓斗败蛇仙、汽车撞不伤、钢管打不着等离奇故事,纯粹是子虚乌有的谎言。他的所谓法身、法轮保护说,也不过是任意编造的欺人之谈。那么多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邪说蛊惑下,采取的为消业拒医,为圆满自焚,为除魔杀人等愚昧之至、违法犯罪之举,其结果或死或伤,或拘或捕,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酿成许多悲剧,何曾见法身、法轮的一星半点的保护呢?既然无力保护,何必大言不惭,可怜修炼者言听计从,信以为真,一旦酿成惨剧,哀号悲恸,李洪志又百般抵赖,设计开脱,其言其行,何真之有,何善之有?如其为神,亦是邪神。况且真神不说谎,说谎成癖,焉得为真神,不过是一个伪装成神的人间骗子罢了。

  李洪志说谎,最有说服力的一个证据就是他关于“4.25”事件前后矛盾的说法。这一事件发生后,李洪志在悉尼答记者问时说:“北京发生的事,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当时在从美国来澳洲的路上”。后来,他在《我的一点声明》中说:“关于学员去北京中南海反映情况一事,我当时是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转机,也根本不知道北京出了什么事就离开了”。需要指出的问题是:第一,这一事件发生时,李洪志在哪里,是在美国到澳洲的途中呢,还是在北京转机,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第二,对这一事件,李洪志是事后知道呢,还是事前就知道?第三,李洪志是根本无辜呢,还是与事件有牵连?大量证据表明:“4.25”事件发生时,李洪志既不在美国飞往澳洲的飞机上,也不在北京转机,而是躲在纪烈武在香港的住处,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遥控指挥;对这一事件,李洪志事先就知道,4月22日下午他就回到北京,与纪烈武见了面,次日李昌等到李洪志家,商量把“天津事件”继续扩大到北京,24日李洪志离京赴港,有意造成事件与之无关的假象,李洪志在香港与纪烈武保持电话联系,对北京事态的进展一清二楚;从李昌、姚洁、刘桂荣等人的交待情况看,李洪志不仅事先知道,而且是这一事件的幕后策划指挥者,与这一事件有着脱不掉的干系。

  2003年发生“非典”疫情,李洪志又借题发挥,胡说什么“非典”是神对“迫害”法轮功降下的惩罚,“非典”攻入了中南海,中央政治局常委都倒下几个,并且预言上海很快将大面积爆发“非典”。然而,这又是一个弥天大谎。第一,“非典”疫情不仅在大陆发生,香港、台湾、美国等地都发生了,而且台湾的“非典”疫情还很严重,然而台湾对法轮功并没有“迫害”呀,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第二,李洪志说中央政治局常委都倒下几个,请问那几个政治局常委倒下了,为什么不指名道姓,说的清楚一些呢?第三,事实上,上海对“非典”疫情控制的非常有力,并没有发生“非典”疫情的大爆发,李洪志的预言为何不准呢?事实就是事实,谎言在事实面前总是直不起腰杆的。李洪志如果真是神的话,能这样信口开河,言而无信吗?

   四、李洪志究竟是何许人呢?

  既然我们已经从李洪志是否圆满,是否说谎等方面证明李洪志不是神,而是人,那么,李洪志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首先,他就是一个普通的人,有血有肉,要吃要喝,娶妻生子、七情六欲,与常人并无二致。

  其次,他又是人间一个骗子,李洪志不肯承认自己是个常人,非要打扮成神,于是殚精竭虑,绞尽脑汁,摇唇鼓舌,花言巧语,蛊惑人心,诱人上当。

  再次,他是一个邪教教主,他创立了法轮功邪教,利用这个邪教骗钱渔利,欺世盗名。

  最后,他还是一个被通缉的要犯,因为他散布邪说,组织邪教,图财害命,伤天害理,成为人民的罪人、国家的罪人,法律的罪人,受到公安机关的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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