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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法徒张孟业的遗孀罗慕栾的公开信

作者:秦琼山 · 2007-08-02

  罗慕栾女士是已故法轮功学员、原广东电力学校高级讲师张孟业的遗孀。张孟业夫妇于1994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法轮功组织的精心策划下,张夫妇二人于2005年11月11日,乘到泰国旅游之机,申请政治避难,走上了叛国忘典的道路。李洪志曾致电泰国法轮功组织要求对张孟业“特别关照”。张到泰国后不久即担任“VIP小组”中国学员负责人及联系人。在李洪志和境外法轮功组织的操控下,张孟业夫妇在境外疯狂从事反共、反华活动,大肆发布反动言论。2006年6月,其夫妇俩原本有机会申请赴新西兰居留,但美国法轮功总部表示李洪志希望他赴美国,以发挥其更大的宣传作用,因此他们放弃了赴新西兰的申请,一直在泰国等待法轮功之友及联合国难民署的赴美安排。

  2006年9月1日早晨5点多,已练功12年,自认为功力达非常境界、圆满在即的大法徒张孟业,在去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聚集闹事途中,就在其住地门口过马路时与一辆货车相撞,导致骨折、脾脏破裂和脑震荡而住院治疗。车祸发生后,泰国法轮功组织负责人钟亦江第一时间将该情况告知美国法轮功总部,但美国法轮功总部和吹嘘“功能无所不能、法身无处不在、疾病无所不治”、“我要保护不了你,谁也保护不了你”的李洪志,以及相濡以沫几十年的罗慕栾女士,装聋作哑,态度冷漠,没有对张孟业尽到照顾的责任,甚至连一名翻译也没有给张孟业请。导致张孟业三天后在一家私人医院孤零零地去世。2007年2月10日,在法轮功组织的操控下,罗慕栾女士独自来到美国,成为一名国际“难民”,仍然从事反华反共行为,继续发布反动言论。罗慕栾的以上行为让笔者如哽在喉、不吐不快。特以此文应答罗慕栾女士。

 

                               --秦琼山

 

  罗慕栾女士:

  我从网上看到你的反华言行后,只替你感到悲哀,深深的悲哀。你要知道你有四错:一错是1994年受李洪志诱骗,听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练习了法轮功;二错是2005年和张孟业抛家舍业,舍弃广州亲人和优裕生活,叛逃到泰国;三错是张孟业被李洪志和法轮功雇佣、利用,去从事法轮功活动时被汽车撞死,应该认定工伤,法轮功和李洪志理应给予你补偿,但在这一血的教训前你非但不知道反思、悔改,也不知道找法轮功和李洪志算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倒打一耙、反咬一口,声称是受中国政府“迫害”;四是张孟业死后,你以其遗孀的身份,发表了不少无知、愚昧的言论。我真的感到不平,我替你悲哀,你受到李洪志和法轮功那么大的伤害还不觉悟!

  一、法轮功和李洪志组织你和张孟业叛逃泰国,从法律和道义上负有照顾你们的责任

  罗慕栾女士,你声称:“ 以前,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今天我以一个中国流亡难民的身份……”实际情况是,你和张孟业在法轮功组织的精心策划下,积极追求、主动走上了叛逃的道路。因此一切后果都是咎由自取,苦果只能由自己和法轮功组织、李洪志承担。

  法轮功组织的《人民报》于2005年12月18日发布一篇文章中的信息中称:“原中国广东省电力工业学校高级讲师、法轮功学员张孟业及夫人罗木栾,在饱受中共迫害后,于今年11月11日获得友人的协助,成功离开大陆来到泰国,目前已向联合国申请庇护,持有联合国难民保护信。”法轮功组织机关报《大纪元》于2005年11月28日发布的一篇消息中则称:“2005年11月11日,张孟业乘出国之机,成功离开大陆到海外,获得了自由。”《大纪元》于2006年9月28日发布的一篇消息则称:“罗慕栾表示,能去美国揭露中共的迫害,一直是张孟业的心愿。”法轮功“希望之声广播电台”2006年9月27日发布的一篇消息说:“张孟业妻子罗慕栾说:‘出事前两周,我们刚接到联合国难民署通知,要把张孟业安置到美国。”张孟业的心愿是去美国法院控告XXX,他的诉状都已经写好’”。

  由此可以看出,你和张孟业叛逃国外,哪有一点难民的故土难舍、悲痛欲绝的苦难心情?反而是一种叛国者欢呼雀跃的喜悦心态。你们叛逃也并非由于什么“迫害”,而是在法轮功组织的精心组织下,主动去美国追求“自由”、“ 揭露中共的迫害”, 目的无非是到国外给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抹黑。

 

  罗慕栾女士,看了你的反华言行后,我真的替你悲哀,真的也很想骂你。虽然咱们不认识,你们本是广东省广州市的一对退休干部啊,拥有丰厚的退休工资及幸福的晚年生活,像你这样的年纪本应该在家里安度晚年、共享天伦之乐才对,却甘心受法轮功和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和驱使,甚至不惜背叛自己亲爱的祖国,不惜遗弃家中生你、养你的年近九十的老母亲,不惜抛弃自己的亲生女儿,居心何在啊?!

  二、张孟业死于工伤,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理应给予你们赔偿

  “希望之声广播电台”2006年9月27日发布的一篇消息说:“张孟业妻子罗慕栾说:9月1日是星期五,凡是星期五,他们规律性的早上5点15分会出发去中共驻泰国大使馆炼功。”《大纪元》2006年9月28日发布的消息称:“9月1日早晨5点多,在泰国政治避难的原广州电力学院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张孟业,在去公园炼功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三天后在一私人医院离奇去世。”这篇文章中还说:“据现场与张孟业同行的法轮功学员范海琴介绍:1号那天是星期五,按惯例,我们去附近公园炼功后到中国驻泰国使馆前抗议。那天我和张老师拿着横幅,从我们住的佬客隆难民营出来,经过一条宽20米左右,中间有绿化隔离带的大马路。”

 

  罗慕栾女士,难道你从中还看不出大纪元故意将“张孟业受法轮功组织安排去中国驻泰国使馆抗议闹事”篡改为“去公园练功”,是在替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推卸应该承担张孟业的工伤责任吗?

 

  张孟业和你叛逃泰国是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安排的;到泰国的“‘VIP小组’中国学员负责人及联系人”职务是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安排的;去中国使馆聚集闹事也是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安排的;张孟业他们用于闹事的设备和人员也是法轮功组织和李洪志准备的。因此,张孟业已经和法轮功和李洪志构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张孟业在工作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无论哪国法律也应该由其雇主——法轮功组织和李洪志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我推测,当年李晶超辞去公职,天天跟随李洪志编造大法,替李洪志在前台表演、教授动作,李洪志也日日在其兄李晶锋家中蹭吃蹭喝,而当李晶超爱人生孩子时,李大师才给扔出500元让其回家处理家事。象李洪志这样的铁公鸡一向“光吃不屙”,当然不会主动吐给你一分钱赔偿!建议你将李大师告上法庭,索讨张孟业的工伤赔偿。

  三、张孟业被李洪志欺骗、利用,导致遭遇车祸死亡

  李洪志一向吹嘘自己的法身无所不能、无所不在,“大法弟子绝对不会出现危险”,在李洪志这种精神暗示下,法轮功骨干张孟业,自然有点飘飘然,认为已经“刀枪不入”、“汽车来了我不怕,我跟汽车打一架”,出了车祸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先看看《转法轮》中李洪志是怎样说的。

 

  “我的法身已经多得无法计算了,别说这些学员,再多我也管得了。”“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真正往正道上修炼,谁也不敢来轻易动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 “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那时候你将走出世间法的修炼了,你已经得道了。”

  “欠债要还,所以在修炼的路上可能要发生一些危险的事情。但是出现这类事情的时候,你不会害怕,也不会让你真正的出现危险。我可以给大家举些例子。我在北京办班的时候,有一个学员,骑自行车过马路,走在马路一拐弯的时候,有一辆高级轿车在急转弯处把我们这位学员给撞了,这位学员是个女的,50多岁。那轿车一下子就撞上她了,撞得够狠的,就听那动静“当”的一声撞在头上了,她的头正好撞在车棚上。这时这个学员的脚还跨在车子上,头撞上了,却不觉得疼。不但不觉得疼,也不出血,连包都没有……说没有事儿,可那轿车被撞進一个大坑去。”

  “在北京还有这么一件事。有个学员骑着自行车往家赶,前面只有一辆吉普车在跑,跑着跑着,那辆车突然刹车了。他没有注意,还低头在往前骑。可是那个吉普车突然间又向后倒车,急速的倒车,车倒得还挺快,这两股力合在一起,那也是来取命的。眼看就撞到一起的那一瞬间,一股力量一下子就把他的自行车拖后半米多远,而且吉普车马上顶着他的车轱辘急刹住了,可能车里司机发现后边有人。这个学员当时也没有害怕……他立刻明白了:是老师在保护我呢。”

  “这类事情很多,数不胜数,可是没有出现危险的。这类事情不一定都遇得到,我们个别人会遇到这种事情。遇到也好,不遇到也好,保证你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这一点我可以保证得了。”


  李洪志既然对车祸作了如此保证,大法徒们自然也就纷纷跟风捧李大师的臭脚。

 

  秦某通过《明慧网》搜索栏作了如下统计:从1999年6月29日至2007年7月28日共计2952天内,输入“车祸”一词,相关信息共3076篇;输入“车撞”一词,相关信息共1007篇;输入“交通事故”一词,相关信息共205篇;输入“撞车”一词,相关信息共184篇;输入“碰车”一词,相关信息共19篇;输入“车辆相撞”一词,相关信息共10篇;输入“车难”一词,相关信息共5篇。共计4508篇。其中某些文章中还涉及车祸数起,如《明慧网》2004年9月20日登载的一篇《从四次车祸的不同结果看大法修炼的严肃性》文章中说:“2004年7月21日至9月5日,一个来月时间里,山东省滨州市有四位大法学员遭遇了车祸。”

 

  这些文章中报道的车祸和交通事故,70%是宣传大法弟子遭遇车祸安然无恙的,以显示“大法神威”。如1999年6月29日报道的《遭车祸双双平安》、2007年7月26日报道的《被汽车撞出八米仍安然无恙》;30%是报道由于反对大法徒而遭遇恶报的。总之,大法弟子遇到车祸很多,信大法者得福报,撞车不伤、翻车不死;不信大法者遭遇恶报,见车即死,遇车则亡。

 

  说到这里,秦某不禁请问罗慕栾女士,咱们家张孟业遭遇车祸到底是属于“福报”呢?还是算“恶报”呢?李洪志的法身当时到哪里去了?李洪志许下的诺言兑现了没有?建议你将李大师告上法庭,为其欺骗导致张孟业被车撞死一事向李洪志讨个说法。

  四、张孟业被李洪志欺骗利用,死了,被法轮功弃若敝履;你顶着遗孀的身份,厚着脸皮,为法轮功摇旗呐喊,又有什么实际价值?也必将被法轮功和李洪志愚弄、遗弃

  法轮功和李洪志对练习者向来是狐死狗烹、卸磨杀驴,法轮功练习者没有一个得到好下场的。

 

  早期的李晶超、赵杰民、宋炳辰等人先后被李洪志遗弃,他们的合作成果被李洪志拿走变成了其个人的“大法”,还被李洪志恶语中伤,说他们贪婪;中期的李昌、王治文、纪烈武、于长新等人至今在监狱服刑,李洪志卷走了他们帮助聚敛的数亿钱财,这些人分文未得;晚期的封丽丽、李国栋、朱根妹等人先后抱病而亡,他们的“师父”李洪志住着别墅,数着台独势力和反华势力支付的美元,却不施以任何援手……。咱们的张孟业为了法轮功,连命都搭上了,李洪志和法轮功除了抛出一个 “中共利用特务在海外加害法轮功,现在老张的遗体还躺在医院冰库里,我们会继续调查”的唬人幌子外,再无下文,连个讣告也没有发。如若不信,请问罗慕栾女士和众大法徒,你见过法轮功数十种媒体,几百家网站哪家、哪天、哪条发过一个大法徒得到善终的消息?

  罗慕栾女士你说:“现在我虽然流亡在外,但我很自由,能自由炼功、学法、做好人。”既然你自己不以为丑、反以为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你就在美国乐去吧!但我们坚决反对为邪教充当走狗,为迷信制造理由,为了分得一杯羹,不惜自贱人格,当走狗、随着主子的心意吠叫的人!

 

  罗慕栾女士,请不要再拿张孟业造谣了,请不要再拿自己到处诬蔑了,请不要再糟蹋自己和家人的人格了,也请千万不要再做这种可笑可怜可恨的傻事了!

 

  罗慕栾女士,我替你感到悲哀!


  罗慕栾女士,请你自尊自爱!

 

                      --秦琼山

 

                     200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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