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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轮功的“修心性做好人”能否成立

作者:唐老鸭 · 2006-12-14 来源:凯风网
  (注:本文不涉及其他任何宗教)

  在李洪志渲染的法轮功中,还有一个非常能迷惑人的问题,即修心性、做好人问题。许多没有接触过法轮功的,也往往被这种说法的假象所迷惑,这也导致少数人对国家取缔法轮功的做法不甚理解,认为“人家要修心性做好人,有什么错,干嘛要取缔呢”!?下面我们就对李洪志提出的“修心性、做好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看看这一说法究竟能否成立。

   一、李洪志提出的“修心性、做好人”的概念是什么?

  综观李洪志从《转法轮》到各个时期、各个地方的“讲法”,我们始终没有找到他所说的“修心性”、“做好人”的准确概念到底是什么?因此,既然李洪志没有讲过什么“修心性”、“做好人”的准确概念(李洪志只讲过“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这里,我们也就没有什么必要妄加评论了。不过,李洪志讲过,“做好人首先要修心性”,那么下面,我们只要着重谈谈李洪志的“修心性”能否成立也就可以了。

   二、李洪志提出的“修心性”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李洪志提出的“修心性”的组成部分,在《转法轮》的“提高心性”中,已有明确表述,即包括“德”、“舍”、“忍”、“悟”和“吃苦”这五个方面。

  (一)关于“德”。“德”是李洪志提出的一种白色物质,法轮功信徒“修”来“修”去,就是围绕这个“德”做文章!法轮功信徒要这个“德”干什么?按李洪志的说法,“德对修炼人来说,是最珍贵的东西。”有“德”你就可以“长功”,就可以“上层次”,就可以出“三界”,就可以“圆满”,就可以拿“果位”!对“修炼人”而言,你什么都可以失去、放下、抛弃,但“德”是万万不能丢掉和失去的!

  (二)关于“舍”。“舍”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就是舍去、去掉、有意放弃的意思,也就是不失不得、失小得大、失去的越多得到的越大。总之,按《转法轮》的说法,就是失去地上的拿到“天上”的,失去有形的拿到“无形”的,失去宇宙中的拿到“另外空间”的。因此,法轮功信徒为什么会对一级工资、一个职称、一套住房、一个职业、一个级别等等无动于衷呢?甚至可以这么说:他对一、两百万的金钱也会无动于衷!道理很简单,这个“利”太小了,与那个所谓的“圆满”(实际上是虚幻的)是不成比例的!因此,法轮功信徒在正常人中可以做到貌似“好人”,比如加工资、评职称、分住房等,他都可以“不要”或“让掉”,让人们觉得他们好象确实是“好人”,但是,一旦你叫他让掉“圆满”、让出“果位”试试?恐怕就没那么“好”了吧?!

  (三)关于“忍”。“忍”在李洪志的《转法轮》中是有特别含义的。李洪志所说的“忍”,不是消失、消除和清除,它实质上是一种掩盖、掩藏、深埋和转移。法轮功中的“忍”,目的是为了“一举四得”,即一是得到了“德”,二是长了“功”,三是提高了“心性”,四是提高了“层次”等。而这“一举四得”的基础就是得到和积累了“德”。因此,看到这些,大家对以前有些法轮功信徒被别人打骂后,却连声向人家说“谢谢,谢谢”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他认为自己得到了“最珍贵”的东西,当然要向别人表示“感谢”了!

  (四)关于“悟”。“悟”这个问题在李洪志的法轮功中有他先决的条件,即:先要“学法”,而且要“多学法”,在这个基础上再去按照李洪志的“法理”要求去“悟”。你的“悟”符合了李洪志的要求了,你就是“正悟”;你的“悟”不符合李洪志的要求了,你就是“邪悟”;你按照李洪志的要求认真做到却出现问题了,你还是“邪悟”!总之,在“悟”这个问题上,李洪志的法轮功还是遵循了他的一贯做法,即:“成绩”是我的,“问题”是你的,“出偏”也还是你的。

  (五)关于“吃苦”。“吃苦”在李洪志的法轮功中只有一个目的和内容,就是为了“消业”(“业”是李洪志的法轮功中编造出来的一种黑色物质)。而“消业”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德”与“业”的演化(这个问题在下以后会在“德”与“业”的转化是否成立中作详细论述),还是为了得到所谓的“德”。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李洪志“修心性”五个组成部分的内容,实质都是有明确指向的,即为了得到一个所谓的白色物质——“德”,为了得到所谓的“圆满”。而这个“德”以及终极目标——“圆满”,都是给修炼人个人的,并不是、也不会给他人的!

   三、为什么要“修心性”?

  这个问题实际上相当简单,按照李洪志的话说就是“心性多高功多高”,“长功才是关键”!客观地说,修炼人按照法轮功的要求去“修心性”,目的是为了“长功”!而“长功”的基础必须要有“德”与“业”的演化,必须要积累“德”。法轮功信徒为什么要“修心性”?目的就是要得到“德”,目标就是“上天”、“圆满”。

   四、怎样“修心性、做好人”?

  在李洪志的“讲法”中,对法轮功信徒怎样“修心性”问题,界定了两条标准。一是“向内找”,二是“真善忍”。

  (一)向内找。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就是找自己的问题(本段引号中的内容,除特别注明的外,其它均取自《转法轮》提高心性一节)。

  1、为什么要“向内找”?按《转法轮》的说法就是:“在矛盾中你才好提高上来,提高心性与层次,长功才是关键!”可见,“向内找”的指向是相当明确的,就是为了要“长功”嘛!

  2、怎样“向内找”?按李洪志的说法就是要放下、修去名利情。“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放下名利情,修成佛道神”。而名利情的根本与核心又是什么?“名利情的根本就是人的情哪”(《新加破讲法》和《澳大利亚讲法》)!“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出自于这个情。情要是不断,你就修不了!”由此可见,要按照李洪志的标准“向内找修心性”,最根本的就是要去掉人的“情”,人的“情”要是去不掉,你就不可能“修”成!

  假如李洪志的“讲法”正确,我们设想一下,在咱们正常的人群中,哪些人能真正去掉“情”?除了植物人、木乃伊、僵尸、正在发病的精神病人、低档次的机器人等等,还能有什么?李洪志提出的这种“修炼”,不正是把正常的人领向不正常的轨道吗?

  3、怎样评判“向内找”?李洪志说过:“时时对照,做到是修。”“对照”和“做到”自然是要按照李洪志的法轮功的要求才行。那么如何评价这种“向内找”、“对照”与“做到”的好坏呢?“好坏出自人的一念,一念之差会带来不同的结果。”不难看出,李洪志将“向内找”好与坏的评判标准,设定在法轮功信徒的“一念”上。看似不好的东西,“一念”一转,什么都好了!

  需要注意的是:李洪志提出的“向内找”是一种无条件的向内找,不管遇到了什么,不管发生了什么,法轮功信徒都要“找自己的问题”(因为一切都不是偶然的嘛),两个人发生矛盾了,两人要找自己,第三个人看见了,他还是要找自己。这种“向内找”是丧失了原则和前提的“向内找”,它与“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有本质的差异和区别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是:绝不能丧失原则和前提。

  (二)真善忍。这是李洪志为法轮功信徒设定的第二条“修心性、做好人”的标准。

  1、真善忍是什么?按李洪志的说法:“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关于“真善忍”能否成立的问题,我们在“二论”中已有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从这可以看出:李洪志将法轮功信徒过去形成的评判事物的标准,诸如道德、法律、科学、良心等等,改换成他的“真善忍”了。

  2、为什么要拿“真善忍”作为标准?李洪志说的很明确:“有人说你好,你不一定真好,有人说你坏,你不一定真坏,因为衡量好坏人的标准发生了扭曲,只有符合宇宙特性的他才是好人,这是唯一衡量好坏人的标准!”因为在李洪志的嘴里,人类社会的评判标准都是错误的和扭曲的,诸如“科学是错误的,是邪教”,“人类道德是下滑的、滑坡的”,“法律是管不住、约束不了人的”等等,在李洪志的眼里,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一塌糊涂的,所以正常人的评判标准,在法轮功中就不能运用的,只有他李洪志的“真善忍”,才是唯一的、正确的衡量好坏人的标准。这样,李洪志就用他的所谓的“真善忍”标准,置换了法轮功信徒长期形成的、正常的、正确的、科学的评判标准了。

  3、“修炼人”能否用正常人的标准。李洪志的讲法也非常明确:“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标准去要求了!”前面我们提过,正常人的评判标准是:道德、法律、科学、良心等等。而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他在正常人中生活、生存,却不用正常人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他还能正常吗?他能顺应正常人的社会发展要求吗?他能与正常人的社会生活相融吗?他能与正常人和谐和睦地相处吗?

   五、法轮功“修心性、做好人”的结局是什么?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法轮功信徒要是不折不扣地按照李洪志提出的“修心性、做好人”的要求行事,其结局就是:只能与正常人的社会发展和要求背道而驰、格格不入!

  “修”的本意应该是一个人使自身从偏离正常的状态,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的过程。对正常人而言,一个心理异常者是需要通过“修”,逐步恢复到心理正常的状态。但是,对心理异常的人来说,他倒是更想通过“修”,使自己达到更加异于常人的状态!何为“真修”?真修就是真正的恢复常态,就是要更好地融合社会,更好地接纳社会,更好地顺应社会,更好地适应社会文化和社会发展。

  而“修炼”是指这个“修”的过程的艰难,其本身不具有任何色彩,只是后人将“修炼”赋予了一个“修心”的专门指向。从佛、道两家倡导的“修炼”角度来说,“修”又分成“修佛”与“修魔”两类,“修”的基础与结局恰恰是“修佛”与“修魔”的最终证明!而李洪志法轮功的“修炼”,强调的是为了自己个人“长功”、“上层次”,多获取、窃取所谓的“德”,总之是从一心为己的基础起步,其结局只能是与人类、与社会背道而驰!就是从佛、道两家倡导的“修炼”的角度来看,李洪志鼓吹的法轮功式的“修炼”,只能走向“修魔”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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