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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轮功信徒在新加坡被判有罪并关进大牢

作者:陶松江 · 2006-12-04 来源:凯风网
  11月30日,两名新加坡法轮功信徒黄才华和余文忠被当地法庭判定“骚扰”罪成立,分别课以1500新元和1000新元罚款(折合975美元和650美元)。黄、余二位“神婆神汉”哪能服输,他们依“大法总部”指示拒不交纳罚金,结果,黄才华被立即送到樟宜女子监狱坐牢半月,余文忠则被直接关进女皇镇监狱服刑10天。这对于最近频频受挫的法轮功来说,无疑是又一次沉重打击,并引起李洪志和高层邪教头目的极度震动和惊恐。

  来自新加坡的消息再次表明,法轮功的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在中国会受到惩处,其他国家对他们的胡作非为也同样会严惩不贷。

  自从汉奸小丑李洪志在外国主子操纵下揭起反华、反共的杏黄旗,星散在世界各地的“大法徒”便纷纷蠢动,新加坡的弟子们也生怕耽误了“圆满”,忙不迭地拼凑几个“枯木朽株”到中国大使馆前静坐示威。原本指望这下可以升一个层次了,没想到“出师未捷”却先触犯了新加坡法律,犯下了“无证聚会”和“骚扰”罪,被警察诉上法庭。骄横狂妄、不可一世的法轮功哪里会把小小的新加坡放在眼里,于是一边在自产自销的媒体上挞伐声讨,一边发动全球信徒签名声援,还亮出臭名昭著的追查国际吓唬新加坡政府。特别有趣的是,竟然妄想通过无赖手段把毫不相干的李光耀等新加坡政要拖进官司中。真可谓机关算尽,心思挖空。

  而新加坡那厢则一概不理这个茬,不搭这个腔,更没见李光耀为这事瞅过一眼或哼过一声。人家只让庄严、神圣的法律机器不受干扰、照旧运行:犯什么法治什么罪,治什么罪判什么刑,该罚款的罚款,该蹲监的蹲监。这下子,李洪志就是有天大的“法术”也无一筹可展了。

  说来也是,人类发明了法律,本来就是一种纠正机制,制止那些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准则的恶状恶行。而不论古今中外,诸如杀人越货、偷盗抢劫、吸毒贩毒、贪污腐败,包括邪教作乱,都是全人类早已形成共识的犯罪活动。因此,法轮功在任何一个健康社会受到制裁,都是极为正常和必然的现象。随着法轮功邪教向世界各国渗透蔓延,他们因危害当地社会而被制裁的事例肯定会越来越多。

  可笑复可悲的黄才华今年9月才刚刚奉主佛之命到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闹了一场,如今未能领功受赏却已经进了新加坡的班房。另一个神经兮兮的余文忠则正在监牢里疑神疑鬼,指控有人在他的饭里下了蒙汗药之类。他们看来都没有从自己的可耻遭遇中悟出点什么。最滑稽的是事到如今,“大纪元”还在歇斯底里的叫嚣新加坡政府不“正视天意”,两个大法徒“失去的不过是2500新币,新加坡政府失去的将是整个新加坡”。真让人笑掉大牙。倒是全世界的大法弟子应该从新加坡的案例中接受教训了:不要再受蛰居美国豪宅里的李洪志唆使,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到处挑战铁的法律。谁不知道,即使大法弟子下回在新加坡受了鞭刑而皮开肉绽,李洪志也决不会有任何恻隐之心的。

  应该说,新加坡的案例给世界各国都树立了好榜样。对于法轮功邪教的倒行逆施,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予以惩治,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决不容情,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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