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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国彦:打响媒体揭批李洪志第一枪

作者:段启明 · 2006-11-27 来源:凯风网

  1996年6 月17日,《光明日报》在第四版发表了署名“辛平”的文章——《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以下简称《警钟》),第一次在全国性重要报刊上“曝光”李洪志的迷信邪说,从而敲响了反对伪科学及邪教的警钟,打响了揭批李洪志及其邪恶势力的第一枪。作者“辛平”,就是原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司副司长潘国彦的笔名,寓意“新闻出版署评论员”。


  2006年11月22日,当年过七旬的潘国彦老人谈起《警钟》这篇文章时,时而激奋,时而沉思。只见他径直取下客厅中悬挂的龙泉宝剑,猛然抽出宝剑道:“如果法轮功真的刀枪不入,请吃我一剑!”说罢哈哈大笑,“李洪志之流对我短短几百字的文章恨得要死,怕得要命,真是蝼蚁不如!何须我动真刀剑!”


  据潘国彦回忆,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大地出现气功热、特异功能热,迷信愚昧思潮泛滥,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李洪志也跳出来胡编乱造了“法轮功”,开始在社会上行骗。时隔不久,他即在传授法轮功五套功法的过程中,吹嘘自己有“四大功能”,修炼他的“法轮佛法”,就能“上层次”、“升入天国”,极力神化自己,编造和散布迷信邪说,欺骗愚弄参加练功的人。为了诈骗更多的钱财,扩大他的影响,他通过各种关系,把这些迷信邪说编辑成书出版。


  1993年3月,由军事谊文出版社出版了李洪志的第一本书——《中国法轮功》,同年12月出版了《中国法轮功(修订本)》。1994年12月,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了被吹嘘成“法轮大法”经典的《转法轮》。1995年11月,先后由中国世界语出版社出版了《转法轮(卷二)》,长春出版社出版了《法轮大法义解》,沈阳出版社出版了署名“寒北星”的《神通大法——李洪志和中国法轮功》。上述图书印数动辄就是10万、20万册,有的还多次印刷。1996年4月,华龄出版社出版了繁体字竖排16开精装本《转法轮》。这些图书,有的是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有的则是盗用某出版社名义出版。然而,不管是由出版社正式出版,还是盗用出版社名义出版,都是违反国家新闻出版署(89)新出图字第338号——《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的图书的通知》规定的。


  1994年12月《转法轮》一书出版后,李洪志就不再强调练五套功法,甚至反对练习五套功法。他认为谁要强调练五套功法,就是在“传邪法”,“破坏大法”。他宣称:“法轮佛法”(后来改叫“法轮大法”)“不是低层次祛病健身的气功”,而是“度人上天国的宇宙大法”,《转法轮》是一本“天书”,是他“给人留下的一部上天的梯子”,他李洪志是主宰人类、主宰地球、主宰宇宙的最大最高的神。法轮功已经完全抛弃了气功“祛病健身”的功能,练习五套功法只不过成为他们“修炼”的一种仪式、聚会,成为欺骗局外人的一种招牌、幌子,他们最主要的任务是读李洪志的书,是“修炼”、“修心性”,是追求“上层次”、“圆满升天”。这就标志着法轮功彻底转变成了一种邪教。出版的李洪志的书正是宣扬其迷信邪说的载体,对李洪志迷信邪说的迅速广泛传播起到重要作用。


  这些图书的出版流行,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向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各级政府负责人乃至国家领导人写信反映情况。国家新闻出版署就收到各界群众不少来信。


  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人员在翻阅了被奉为经典的《转法轮》后,发现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李洪志在书中极力贬低各门派气功,认为现行的各门派气功都处在“祛病健身”的低层次上,而唯有他的“法轮佛法”是在“往高层次上传功”、“往高层次上带人”;他还认为释迦牟尼、耶稣、老子等充其量只能解释银河系的问题,而他的“法轮佛法”“是一个庞大的宇宙的理”,是他在末劫的最后一个时期第一次把“法轮佛法”弘传出来,这是千年不遇、万年不遇的;他还吹嘘自己能给他的弟子在小腹部装“法轮”,有了他的“法轮”,弟子与汽车相撞,弟子没事,轿车反而被撞进一个大坑;他胡言人生了病是“前世造了业,今世要还债”,有病不能去医院,不能吃药,如果去医院看病,就是欠债不还;他还吹嘘能给弟子“开天目”,“开了天目的人,能看见另外的空间”,能看见他的“法身”,等等。看到李洪志的这些迷信邪说,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工作人员感到吃惊,这些狂妄的胡吹是他们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原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司副司长、时任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的潘国彦参与了对《转法轮》一书的审读工作。


  潘国彦这位资深的图书出版专家,在看了李洪志的《转法轮》后深感这类图书问题的严重,深感图书出版领域里存在的混乱,同时也深感迷信愚昧活动泛滥给人民群众身心所造成的危害。他思考了很久,在一位朋友的敦促下,一种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驱使他提笔写下了《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的文章。他在《警钟》一文的结尾写到:“我们说《转法轮》一书值得注意,是因为这样一本书居然得以正式出版,而且出版后确实迷惑了一些人。《转法轮》的出版和流行再一次提醒我们,在当前,反对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普及科技知识、加强唯物主义宣传教育的任务仍然很艰巨。一位哲人说过,伪科学的流行,是骗子和傻子共同造成的。希望我们的出版工作者能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以保证将骗子的伪科学图书拒之门外;也希望读者提高辨别能力,在伪科学面前不上当,使其越来越没有市场。”

 

  一石激起千层浪!《警钟》一文的确是反伪科学、反邪教的一响警钟,坚持科学正义的人们从中受到鼓舞,它也是对掩盖着的法轮功邪教本质的一次曝光,让不了解法轮功的人们知道法轮功是怎么回事,也促使那些上当受骗误入法轮功的人们反思、觉醒,更是对李洪志及其邪恶势力的当头一棒。

 

  《警钟》一文的发表,伸张了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的正气。许多反对伪科学、伪气功和邪教的人士从中受到鼓舞,积极投身到反对李洪志及其邪恶势力的斗争中来。李洪志及法轮功问题也因此引起某些政府主管部门的关注,开始着手进行调查研究。许多新闻工作者拿起自己手中的笔,大胆揭露李洪志的迷信邪说对练习者所造成的身心伤害。从1997年1月至1999年4月,全国许多新闻媒体,如中国佛协《研究动态》、《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浙江日报·钱塘周末》、《钱江晚报》、《齐鲁晚报》、《健康文摘报》、《中国青年报》、《华西都市报》、《南方农村报》、《河北政法报》、《新疆经济报》、《重庆晚报》、江苏《武进日报》、《华商报》、天津教育学院《青少年科技博览》,以及北京电视台、沈阳电视台等,都先后报道了一些痴迷李洪志迷信邪说、走火入魔、精神失常、致人死亡的典型事件。人们从这些事件中,看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的本质和危害,李洪志及法轮功才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了解。

 

  《警钟》一文的发表,击中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要害,在法轮功组织内部引起了强烈震荡。一些人醒悟,脱离法轮功组织;一些人反戈一击、后来成为揭批李洪志迷信邪说的坚强战士;一些人开始反思李洪志究竟是骗子还是主宰宇宙的大佛,“法轮佛法”究竟是科学还是迷信;一些人则仍然沉迷于“上层次”、“升天国”的梦想,李洪志及其邪恶势力策划组织了疯狂反扑。

 

  “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骨干们慌了神,很快他们在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礼堂召开骨干分子会议,研究对策。在会上,有的头目煽动说,中央有规定不能在报刊上公开批判法轮功(中央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作者注),《光明日报》犯了错误。一些骨干分子情绪激昂,发誓“要和光明日报斗争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最后,法轮功头头做出部署,要求“法轮弟子”以个人名义给《光明日报》写“抗议信”。在他们的组织和鼓动下,《光明日报》社在此之后收到900多封这类所谓“抗议信”,他们还组织人员连续到《光明日报》社滋事,要求为李洪志及法轮功“赔礼道歉”,追究作者的“责任”。

 

  法轮功头目李洪志在得知这篇文章后,为了维护他的教主地位、巩固内部、煽动反扑,连续抛出多篇所谓“经文”。其中最重要的当属1996年8月28日的《大曝光》。在这篇所谓“经文”中,李洪志用他那低俗蹩脚的文字给人们描绘出了当时法轮功组织内部的混乱情况。他这样写到:“自从《光明日报》事件以后,直到目前,大法弟子人人都扮演了一个角色,有坚定实修的;有为大法名誉,直言上书的;有为不负责任的报导不平的;但也有在艰难形势下,不向内修,搞分裂的,加重了当前的形势的复杂;也有害怕自己身名利益受到损害而不修的;也有不顾大法的安定而传播小道不实的消息的,加重了乱法的因素;也有一部分各地的负责人,┅┅认为出现了什么社会动向,还有意地传达给学员,虽然是有种种原因的,但还有比这更严重的破坏大法吗?更有甚者,带着魔性造谣生事,惟恐天下不乱。”李洪志是不允许法轮功内部出现分裂,更不允许内部出现叛逆者的,他用“分裂”、“乱法”、“魔性”、“生事”、“破坏大法”一类语言无情地敲打那些受骗上当的人们。

 

  不仅如此,李洪志在《大曝光》中还吓唬他的“弟子们”说,这(指《警钟》一文)是他早就安排的、对修炼“法轮大法”人们的一次“考验”,用以考验“弟子们的心性”,如果在这样关键时刻“连佛(指他李洪志——作者注)都敢出卖,这是小问题吗?”他歇斯底里地叫嚷:“有人怕,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李洪志深知信徒、组织对他的重要,如果他没有了“弟子”,没有了追随者,没有了法轮功组织,他就不再有任何价值。在这样的“关键时期”,他要玩弄欺骗恫吓伎俩抓住“弟子”,巩固组织,煽动受骗上当的人们用生命向科学、公理、正义、社会、法律、政府进行疯狂反扑,以保护他这位无知狂妄的宇宙最大的“佛”和所谓的“法轮大法”。

 

  面对李洪志及其邪恶势力的反扑,坚守在国家新闻出版战线的人们无所畏惧,他们正确运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为重,坚决履行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的职责,执行国家有关图书出版的法律法规,对李洪志神化自己、宣扬迷信邪说的出版物进行了严肃查处。他们向有关出版社调来了《中国法轮功》、《转法轮》、《转法轮(卷二)》、《法轮大法义解》、《神通大法——李洪志和中国法轮功》样书,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了审读,于1996年7月24日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对上述图书进行了收缴封存。1996年8 月16日,又做出《关于对华龄出版社出版〈转法轮〉一书的处理决定》,收缴封存了繁体竖排16开精装本《转法轮》。对于后来《花城》出版社、青海出版社等顶风出版或盗用出版社名义出版的李洪志的书也进行了坚决查处。

 

  狡猾的骗子李洪志十分清楚“法轮大法”、“法轮”、“法身”、“开天目”、“天国”、“法轮世界”等等,都不过是他欺骗愚弄法轮功练习者、诈骗他们钱财所编造的谎言,他也清楚国家法律和坚持科学正义的人们是不会宽恕他的,他看重人间的荣华富贵,他绝不相信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更珍惜他的脑袋,所以他溜之大吉,逃到美国“自由世界”去过世俗的花天酒地的人间生活。

 

  然而,李洪志不仅继续用他那一套迷信邪说残害受骗上当的人们,同时还把他们的生命当儿戏,煽动那些受骗上当的人们对抗国家法律,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李洪志及其邪恶势力犹如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谁敢揭露他们,他们就视谁是“破坏大法的魔”,他们就组织人员围攻谁。他们煽动练习者到国家新闻出版署门前静坐示威,投寄所谓“抗议信”,对国家新闻出版署进行围攻,对其正常工作进行骚扰。他们咒骂揭露李洪志及法轮功的人们是“文痞”、“科痞”、“气功痞”,对揭露他们的人们进行威胁恫吓。刊登播出过揭露李洪志及法轮功文章的报刊、电台、电视台几乎都遭到过他们的围攻。李洪志及其骨干们亲自策划和组织了这些非法违法活动。这其中有几件事特别值得一提。

 

  第一件事是:李洪志于1998年7月6日抛出的《挖根》。1998年5月25日,北京电视台在《北京特快》节目中播出了批评法轮功报导后,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召集北京法轮功“辅导总站”负责人多次密谋,策划围攻北京电视台。身在国外的李洪志在回答李昌的请示时指令李昌等人“尽可能多的组织学员”,“给电视台施加压力”。之后,又指责“法轮大法研究会”和北京“辅导总站”组织不力,去的人太少,并抛出《挖根》的“经文”。他在这篇文字拙劣的小文中攻击揭露他们的人们和报纸、电台、电视台在“破坏大法”,声称“北京大法弟子”围攻北京电视台,“叫那些人停止破坏大法,做法其实没有错”,这是“在极特殊的情况下”,采用“法最低层次的方式”,“圆融法的行为”。他指责法轮功内部有人还在用“常人的观点”、想做“维护常人社会秩序的好人”,这就站错了“基点”,就“不是修炼中的人”。李洪志虽在文中提出法轮功“不参与政治”,但其实质是要他的“弟子们”不要去顾及政治、 国法,而要视李洪志至高无上、视“法轮大法”至高无上;什么“常人社会的秩序”、道德,什么政治、国法,都不是“修炼中人”应该“执著的”、顾及的;凡是“执著”、顾及这些东西,就是从“基点”上出了问题,李洪志就不承认这种行为是“修炼”。所以李洪志声言:“我要用一切办法暴露出你们所有的心,从根子上挖掉它。”李洪志煽动说:“你们不能总是让我带着往上走,而你们自己不走,法讲明了你们才动,没有讲明你们就不动或反向动,我不能承认这种行为是修炼。关键时我要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李洪志用他那特有的拙劣语言煽动练习者要做“修炼中人”,与常人社会决裂,不要考虑什么常人社会的秩序、政治,而要唯李洪志之命是从,跟随他与揭露批判他及法轮功的人们和新闻媒体、与国家法律相对抗,否则就再也不会有“圆满”的机会。这就是李洪志所谓的“根子”和“挖根”。

 

  第二件事是:叶浩、于长新等21人的“告状”信。国家新闻出版署编发的内部刊物以《法轮功信徒围攻新闻单位》为题,向上级领导机关如实地客观地反映了法轮功组织煽动练习者围攻一些新闻单位的情况。法轮功组织利用非法手段窃取了这份只印有28份上报的内部机密文件。1998年8月8日由叶浩、于长新等21人联名给中央有关领导人写信“告状”。在信中他们颠倒黑白,吹捧李洪志的书“深受社会各界读者喜爱,是社会上最畅销书之一”,修炼“法轮大法”是“教人做好人”、“劝人向善”;一些新闻单位报导的法轮功信徒围攻新闻单位是“不公正、不真实的”,“纯属恶意歪曲、人身攻击”,要求合法出版李洪志的书,要求对编写简报的人“严肃查处”。他们幻想用恶人告状的手法,改变李洪志及法轮功的非法地位。

 

  第三件事是:李昌、于长新六人的“告状”信。1998年12月10日,李昌、于长新、王治文、叶浩、纪烈武、汤学华又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给有关领导人写信,指责中国佛教协会在其主办的刊物和出版物上公开“诬蔑”法轮功是邪教。他们在信中曲解有关人体科学“不宣传、不批判、不争论”的方针,曲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掩盖李洪志迷信邪说的荒谬及其所造成的危害,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涂脂抹粉,荒谬地要求中国佛协“承认错误”,公开向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赔礼道歉”,并追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

 

  “法轮大法研究会”将上述两封信以“简报”形式在法轮功组织内部广为散发,对统一法轮功内部的思想和口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就是利用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煽动法轮功练习者对揭露批判他们的人们、对新闻媒体、对政府机关乃至国家领导人进行疯狂反扑。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1999年底,在李洪志及“法轮大法研究会”的策划和组织下,法轮功练习者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的事件就有300多起,每次300人以上的有78起。不仅如此,利令智昏的李洪志及其邪恶势力,竟敢煽动上万名练习者在一夜之间赶到北京,制造了震惊中外的“4.25”事件。

 

  多行不义必自毙!李洪志及其邪恶势力的覆灭,乃是其与科学、公理、道德、正义、法律、社会、人民、国家、民族为敌的必然结果。

 

  回忆起同李洪志及其邪恶势力斗争的岁月,潘国彦这位资深的图书出版专家,为自己和他的同事们尽了一份应尽的责任而感到欣慰,同时也对法轮功一类邪教的滋生、蔓延、成势有着颇多感慨。他再次表示:一定要警钟常鸣,一定要让广大干部群众牢记法轮功一类邪教滋生、蔓延、成势的教训,我们的新闻出版工作者要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把好图书出版关,社会各界都应当行动起来,崇尚科学文明,破除迷信愚昧,做好防范和抵御邪教的工作,决不能让邪教、伪科学、迷信愚昧思潮危害群众、危害社会、危害国家和民族。

 

  “少数法轮功死硬分子逃亡到海外,继续扮演反共、反华、反科学的丑恶角色,注定没有好下场!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潘国彦笑道,“让这些小丑向隅而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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