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热文
我所认识的“法轮功”

作者:权大勇 · 2006-11-24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邪教组织有个发展和演变过程,它的性质也随着发展和演变发生变化。

   一、历程

   1.气功阶段(1992年以前)

  在80、90年代的气功高潮中,“法轮功”是出现比较晚的一种功派,大约1992年李洪志到北京创办“法轮大法研究会”,当时是中国气功协会的直属功派之一。第一本书是《中国法轮功》,和其它功派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可随着《中国法轮功(修订本)》的出版,很快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地方。1992年—1994年,李洪志到全国各地办班授课讲“法”,这时候就已经系统地提出了他的修炼理论。后来出版的《转法轮》是他讲“法”的总结。一般气功的主要内容是调身、调息、调心,是一种自我身心调节方法,而“法轮功”则有很强烈的意识形态的内容,用李洪志的话来说,就是不仅要练动作,还有“修”的内容,“修”什么呢?“修”心性,心性是什么呢?用李洪志的话来说:包括“忍”、“悟”、“舍”、“德”、“信”等。用正常人的语言来讲就是人格,包括价值观、世界观、脾气、性格等都要按照他的要求发生改变。

   2.修炼阶段(1992年一1997年)

  所谓修炼,不仅要你戒除不好的行为和嗜好,还要你放弃正常人的各种追求,“去执著心”,“破除常人的各种观念”,要按照“法”的要求去改变自己的行为、心态、思想和思维方式。用“法”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工作,处理所发生的各种矛盾。

   3.弘法阶段(1997年一1998年)

  在这阶段,李洪志要求新老学员都要参加集体练功,组织集体学“法”,开始把“弘法”当做一件重要的事情,这一阶段,由于“法轮功”活动比较嚣张,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注意,同时由于修炼者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拒医拒药导致死亡及练功引发精神失常),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非议,这些意见也反映到一些媒体上。

   4.护法阶段(1998年一2000年)

  由于前述矛盾的出现,李洪志要求学员要维护“法”,采取的方式就是所谓“集体反映意见”,这段时间出现了300多起围攻报社或党政机关的事件,到“4•25事件”就是事态发展到了高潮。

   5.正法修炼阶段(2000年6月以后)

  这一阶段李洪志提出了“正法修炼”的概念,大意是:宇宙有一个成、住、坏、灭的过程,以前发生这样的事情时,就自然发生了,可这一次宇宙即将进入“灭”的阶段,李洪志从宇宙最高层次下来挽救这个宇宙,他把挽救、更新宇宙的过程叫“正法”,不仅李洪志是来挽救宇宙的,“法轮功”学员(“大法弟子”)们也都是从很高层次下来成就这件事情的。而宇宙中那些在“正法”面前不愿意改变自己而阻挡“正法”这件事(也就是反对“法轮大法”)的旧宇宙的生命就是所谓“旧势力”。

  这听上去像一个神话故事,可那些“法轮功”痴迷者却深信不疑。李洪志就通过给练习者灌输歪理邪说,把“法轮功”学员变成了参与宇宙更新的“宇宙战士”,而“法轮功”的对抗行为则变成了一场与“旧势力”决斗的“圣战”。既然“法轮功”代表了宇宙中正义的力量,那么反对“法轮大法”的就是“邪恶”,而普通的民众则是被蒙蔽了的受害者。“法轮功”痴迷者心目中的所谓“真相”就是“法轮大法好”。

  李洪志说,任何一个人在正法这件事结束时,如果头脑中有认为“法轮大法”不好的念头,这个人在“正法”这件事结束时就会被淘汰掉;反之,如果这个人不认为“法轮大法”不好,则可以被保留下来,进入新的宇宙。所以“法轮功”痴迷者认为他们对抗政府、对抗法律的行为是在“讲清真相、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免遭淘汰的壮举。

  人们所看到一些“法轮功”痴迷者为“法轮功”吃尽了苦头,被李洪志一骗再骗却不敢对“法轮功”说半个“不”字,也不敢对李洪志有丝毫不敬,不要觉得奇怪。因为他们相信,对“法轮功”和李洪志的态度决定了他们的未来,决定了他们将来在宇宙中的位置。

   二、修炼过程:

   1.什么是修炼:李洪志说修炼就是去执著心,那么“执著心”又是什么呢?李洪志说:“你认为好的,你老是抓着不放,这就是执著,跟你说白了,你放不下的任何东西都是执著。”李洪志还把“执著心”概括地分为“名、利、情”。他说一切执著都是从“情”中派生出来的,在《转法轮》中他还说,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你高兴,不高兴,你爱干什么,不爱干什么,你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都是出自于这个情。他还将执著心具体细分为:妒嫉心、争斗心、显示心、欢喜心、怕心、色欲之心、名利心、事业心,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法轮功”的“执著心”包涵了情绪和情感的一切内容。修炼意味着要改变常人的情绪和情感。李洪志对修炼还有一个概念,那就是修炼是一个破除后天形成的观念的过程。这就意味着修炼还是一个改变常人认知、思想和思维方式的过程。

   2.为什么修炼:那就是上层次、圆满,超脱常人生老病死等人生痛苦,成为更高级的生命一—佛、道、神。“圆满”可以说是“法轮功”修炼者的最根本的动力。

   3.怎么修炼(去执著心):那就是“遇到矛盾向内找”,要求学员在复杂的矛盾当中,在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当中,不和常人一般见识,把自己当作一个修炼的人,守住心性,去掉自己的执著心。那么也就是说,“法轮功”对人的思想和情感的改变是融入日常生活、日常行为和社会交住当中的。甚至当你睡觉时,梦中发生的一些事情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也可能是对你心性的考验,看你修得扎实不扎实。

   4.“学法”是洗脑的重要手段。通过“修炼”,一个人正常的思想和情感会发生改变。但这种改变并不仅仅是通过“去执著心”、“破除后天观念”来完成的,而是伴随着一个“学法”的过程,李洪志要求学员要学、记、背甚至抄写《转法轮》。人的大脑就象一个杯子一样,杯子里的正常人的思想倒出来了,“法轮功”的货色就装进去了。但“去执著心”和“学法”这两个过程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同时进行的。修炼者的行为、思想和情感在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地发生着改变,直到他们的行为完全受李洪志的控制,他们的思想完全被《转法轮》和李洪志的经文所代替,他们的情感完全倾注到“法轮功”组织当中去了。

   5.“正法修炼”时期修炼内容的变化:应当指出的是在所谓的“正法修炼”阶段,李洪志为“法轮功”的修炼规定了新的内容,也就是“大法弟子”在“正法时期”的三件事:学法、发正念、讲真相。

   三、“法轮功”的思想体系

   1.价值观。“法轮功”的一套价值观,不是建立在现实世界的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立在另外空间,建立在天国世界的基础之上的。“法轮功”的价值观在某种程度上也能满足一些人的心理需求,但不能使人更好地适应这个社会,相反,却使人脱离社会,甚至最终走上与社会相对抗的道路。“法轮功”修炼者的核心价值观念是什么呢?是天国世界、是上层次、是佛道神、是圆满后的永生状态--永享幸福,永不吃苦。为了实现这一最终的价值,一个“法轮功”痴迷者可以放弃现实社会中的一切以至于自己的生命。这就是为什么会有“4•25”事件,为什么会有“天安门自焚”事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铤而走险,不顾一切地和国家法律相对抗。李洪志的独到之处,在于“精神追求的物质化”,宗教中也存在“精神追求物质化”的现象,但不如“法轮功”中“物质化”这样彻底,这样精致。李洪志说:这个宇宙中有一个理叫“不失不得”,你不愿意失的时候,要强制你失。这种得失的平衡和物质的转换是通过“德”(另外空间存在的一种白色物质)这种物质为媒介来完成的。那么也就是说,你在人类社会中得到的任何物质利益都是以另外空间中的失去为代价的(失去德),同时,你在人类社会中失去的东西也会在另外空间得到补偿(得到德);人在做好事的时候会得到德,人在做坏事的时候会失去德,同时得到与德相对的一种黑色物质叫“业力”,人在吃苦的时候则是将业力这种物质转化为德。世间的一切物质利益都是生带不来,死带不去,而“德”则可以跟随着你的生生世世,并可以转化成你想要得到的金钱、地位等任何物质利益。

  对于“修炼人”来说,这个“德”则可以演化成“功”并最终让你圆满。“德”是“法轮功”中很核心的一个概念,相当于人类社会中的“钱币”一样,不同的是“德”是生带得来,死带得去,是通行于阴阳两界和另外空间,永远不会贬值的“硬通货”。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就是要“积德”、“守德”并将它演化成功,直至达到圆满。“法轮功”利用“德”这样一个概念,一方面以满足一些人精神信仰的追求,同时也满足他们的物质追求,并将二者合而为一。而“法轮功”痴迷者的价值观也就是这样从现实社会中转移到了另外的虚幻世界。

  当然了,德的积累也并非没有捷径可走,李洪志说:弘扬“大法”是功德无量的事;“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则是“大法弟子”在“建立威德”;在关键时刻不能走出来维护“法”的学员则面临着被销毁的危险。可见,在“法轮功”的价值体系当中,德也好,圆满也好,来生来世的福报也好,这些另外空间的一切价值都是掌握在李洪志的手中,李洪志一句话可以让你圆满,也可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这就是李洪志能够实施精神控制的根本原因。

   2.宇宙观。李洪志宣扬,他传出的“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根本大法,他作为宇宙的创造者或拯救者,在宇宙中占据最高的位置。这个宇宙是分层次的,不同的生命(根据它们执著心的多少不同)在宇宙结构中占据不同的位置,高层次的生命沾染了“执著心”可能一层一层住下掉,掉到最低层次就是人类社会。人类社会是宇宙的最低层次,是一个迷的空间,在这里看不到宇宙的真相,但这里有一个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修炼,低层次的生命要想上升到高层次去就只有来到人类社会认真修炼才有返回机会。

   3.社会观。李洪志诅咒人类社会,他说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常人社会是一个大染缸,对常人来说这里是一个轮回受苦、迷中造业,直至业大销毁的地方。修炼人不该留恋这个地方,因为“对修炼人来说,来到人类社会就象住店一样,小住几日,匆匆就走”。只有在这里才可以修炼返回去,甚至上升到更高层次。所以人类社会对修炼人来说是一个可以利用,又不可久留,不值得留恋的地方。

   4.人生观。李洪志鼓吹,人生的意义不是在常人中过好日子,也不在人类社会本身,而是在于修炼。在“法轮功”痴迷者看来人生唯一的意义就是修炼,“返本归真”(达到圆满)。李洪志还给“法轮功”披上一层道德的外衣。如:一方面,“法轮功”要学员看淡并放下亲情,可另一方面又强调“一人练功,全家受益”,这样面对给亲人造成的伤害,就可以心安理得了,“反正我将来圆满以后都可以加倍回报你们的”。再如:自私自利的修炼,对德、对圆满的追求被“真、善、忍”字眼所掩盖。还有如“做好人”、“提升人类道德”之说都属于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装扮。

   四、“法轮功”痴迷者的特殊认知与思维方式

  具体的表现出四个特点:

   1、沉迷于内心体验,轻视客观现实

  ——幻觉是另外空间的真实。李洪志将练功中出现的各种状态和幻觉解释为另外空间的真实存在,如对练功时出现的幻视,他说:“…你不动念,静静看时那都是真实的”,对练功时的功态的感觉,他说:“你会感到两臂之间有法轮在旋转,…有发热,电麻感”等等。这些说法肯定了幻觉的真实性,引导练习者追求各种幻觉和功态体验,同时也使许多人沉迷于幻觉和所谓的“功态体验”当中,分不清现实与虚幻的界限,他们把虚幻看成是现实,把现实看成是虚幻的。这种被颠倒的思维状态发展到严重程度时就是精神病的病态。种种强烈的“功态体验”为法轮功以“功德”为核心的价值观提供了感性的基础,并不断使其得到强化。

  ——“梦”也被李洪志解释为另外空间的真实存在。“法轮功”练习者的“梦”有可能是师父的点化,或对你心性的考验,看你修得扎实不扎实,也有可能是魔的干扰。这些都要靠自己去“悟”。所以“法轮功”练习者很重视梦,做梦之后都要“悟一悟”。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人类社会是一个被掩盖了真相的现实,如过眼烟云。这样,幻觉则成为另外空间的真实,而现实的世界反倒成了虚幻。

   2、敏感于偶然现象,轻视简单推理

  有个想要转化的练习者上街时,碰到了过去的俩个功友,都劝他不要转化。他就认为怎么有这么巧的事情,一定是师父在点化他,自己不能转化,如果转化就是错的。有的人还会把两件本来无关的事联系在一起。有时不小心磕着碰着,或走路绊了一下,都要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今天做错什么事了,说错什么话了,或者是刚才动了什么不该动的念头了?简直是糊思乱想。

   3、执著于直觉感悟,轻视理性思考

  “法轮功”痴迷者凡事都喜欢“悟一悟”,什么是“悟”呢?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悟就是在碰到麻烦时能够意识到自己是个修炼人,在磨难当中,在心性考验当中能不能按照“法”的要求去做。“法轮功”痴迷者的脑子都装满了“法轮功”歪理邪说,能悟出别的什么东西来?这种盲目的“悟”,使“法轮功”痴迷者思想单一,甚至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盲目追随李洪志却觉察不到李洪志“法”中漏洞百出和自相矛盾之处。

   4、受制于精神控制,变成行尸走肉

  李洪志最狠毒的一手就是“精神控制”。被“法轮功”洗过脑的痴迷者基本上会有大致相同的思维模式,他们不仅在行为上受李洪志的操纵,而且在语言的表达和应对上简直就是李洪志和明慧网的传声筒。精神控制可以严重到什么程度呢?一位“法轮功”痴迷者在谈到她的经历时说:我白天听他(指做教育转化工作的人员)讲得也有道理,可我只要心里想,我不能听他的,他前一天讲过的话,我第二天就一句也想不起来了。有时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给“法轮功”痴迷者解答后,他当时不说什么了,你以为他已经听明白了,可他第二天又会提出同样的问题。而且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不是他健忘,是他的思想排斥了“法轮功”之外的信息。有一位痴迷者,她把钱包丢在了公交车上,不知道该怎么办,回家后她母亲给她出了很多主意,可她自己就是一点办法都想不出来。而她过去(修炼“法轮功”之前)是一个很有主见很有办法的人。她认为修炼人就应该是这个状态,思想变单纯了,很多常人的思想(办法)都“修”没了。其实她的思想都被“法轮功”的内容占据了,于是她也就束手无策了。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