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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残害儿童案例

作者:雅思 · 2016-05-31 来源:凯风网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人类的未来,理应倍加呵护。可法轮功邪教却通过精神控制残害儿童,犯下了滔天罪行。

  “好心”送子女去“天国”  。

  李洪志抛出“人类罪恶说”、“地球垃圾说”,与此同时以圆满升天,去满地黄金的“法轮世界”来引诱信徒。既然在李洪志许诺的“天国”里“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没有苦,全是高兴事、幸福事,要什么有什么,大自在”,痴迷者又怎能不趋之若鹜?

  —— 2001年1月23日 (除夕)法轮功痴迷者刘春玲为了带着女儿刘思影一同“升天”去“法轮世界”,竟然拉着年仅12岁的女儿一同到天安门广场自焚,导致刘思影头和面部四度烧伤,呼吸困难,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刘春玲当场就被烧死)。

  —— 2005年9月30日上午 ,河北省阜城县古城镇西火星堂村,法轮功练习者张海玲在自家院内,用砖头击打自己年仅六个月的女儿刘如意头部致死。张海玲杀女后的解释是“帮她长功,让她和我一起‘圆满’”。

  —— 2009年7月7日 ,广东省南雄市黄坑镇法轮功习练者王群英为追求“圆满”用菜刀割脖子自杀,自杀前残忍地将六岁半的女儿砍死,原因同样是“带着女儿一起升天成仙”。

  很显然,在李洪志一通天花乱坠的描绘中,法轮功练习者决定自己“圆满”之际,脑子里产生的念头就是:带走亲人,带走儿女。如此“因爱成害”全拜李洪志所赐。

  为“除魔”杀死亲生骨肉。 

  李洪志为了控制弟子,抛出“附体说”、“除魔说”,什么清理“狐黄柳白”,除魔拿妖(见《转法轮》),将反对法轮功的人全都称为“恶魔”(见《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建议》),还有什么“自心生魔”、“情魔”等……总之,不管是什么“邪魔”,都是大法的敌人、修炼的阻力、圆满的障碍,必须除之而后快,并发出“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的疯狂叫嚣。缘此,有的痴迷者为除魔害死亲生儿女。

  —— 1999年12月16日 ,辽河油田供水公司职工佟岩将年仅6岁的女儿徐澈杀死在床上,口中不断喊叫:“升天,升天。”事后佟说:“有一个魔对我说,如果你把女儿杀了就能修成佛。”也就是说,除去女儿这个“魔”,方能圆满升天

  —— 2002年4月19日 至22日,黑龙江伊春美溪区的法轮功习练者关淑云受到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实施所谓的“除魔”,当着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的面,亲手将自己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的掐死。

  所谓的“魔”、“邪魔”、“附体之魔”,本属子虚乌有,全是邪教教主李洪志的杜撰。然而,由于对师父的崇拜,对大法的敬畏,对科学的无知,法轮功痴迷者根本没有辨别的能力,他们被师父的洗脑掏空了理性,主观臆断形成认知乖悖,严重的则是神经错乱,幻觉频现。掐死亲生女儿戴楠的关淑云就对记者说:“破坏大法的魔附在我女儿身上,一瞬间就进去了。掐死了女儿,魔就除掉了。”在关淑云看来,她掐死的不是女儿,而是女儿的“附体之魔”,真是愚昧之极!

  “练功消业”伤害青少年。  

  李洪志鼓吹“消业祛病”说并贬低现代医学。有弟子问:“修炼人的年纪很小的孩子需要看医生吗?”李洪志回答:“不修炼的人该看医生就看医生”,“我这里讲的是真正修炼的人,你的身体都将要转化成佛体,那是医生怎么治也达不到的”。见有的弟子不坚定,李便斥责道“信你还吃什么药?”于是,害命伤身的悲剧发生了。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的法轮功练习者马秀荣,强迫患病的孩子练功治病,当儿子症状加重至双目失明时,马秀荣仍在顽固地指导连站立都十分困难的宋双龙做法轮功的各种动作。 1999年5月12日 ,宋双龙在母亲对“法轮功包治百病”的坚信中离开了人世,年仅12岁。

  ——家住四川剑阁新华村的刘子榕,原本积极上进,因为经常头晕被法轮功的“袪病健身”吸引,在大学里潜心练功,被学校退学回家。练法轮功近9年不仅没让他强身健体,反而成了精神病人,最基本的生活也不能自理。

  ——无锡丹东李秀萍,考入南方的一所大学时,是系里很活跃的女生,学生会的文艺骨干,还被称江南名校的第一才女。而接触转法轮后独来独往,相信“只有法轮功才能让人圆满,才能让人百病消除”等歪理,不结伙打水吃饭,走路目不斜视,眼睛直直的从不瞅别人,仿佛与世隔绝一样,无法毕业,最终大小便失禁,失去了记忆。

  李洪志自己有病上医院,还手术摘除了阑尾,女儿和大妹夫李继光也是有病求医,却让信徒拒医拒药,致使很多青少年身心两伤甚至送了命,真是罪不容诛!

  法轮功邪教是“蓓蕾杀手,花朵毒剂”,它残害儿童,罪恶滔天,必须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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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