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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宪法日,谁最着急?

作者:吴用 · 2015-12-04 来源:凯风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整个国家体制的基石。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2015年宪法日即将来临,全国各地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社区都将举行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全国上下、大江南北将掀起轰轰烈烈地全民学法尊法守法护法浓厚氛围,广大民众怀着崇敬宪法的心情来纪念这一神圣的日子。可是,宪法日的到来,却使邪教教主们坐立不安,惶惶不可终日,十分着急。他们急什么呢?

  一急自己犯大法,害怕被逮住。宪法日到来之际,邪教头子开始拿《宪法》36条“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断章取义说事,指责自己遭受中国政府迫害,不承认自己是邪教组织,避而不谈36条还规定的“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等法律内容。”“法轮功”头目李洪志伪装自己,用歪理邪说诱骗并强制人们信仰“法轮功”。全能神教主赵维山,更是唆使弟子向陌生人索要电话号码,强制她人入教,不给电话号码,就残忍地剥夺她人生命,山东招远血案就是铁证。再说“法轮功”冒用佛教的名义,神化教主李洪志,上百次围攻党政机关、新闻单位和“围攻中南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制造谣言,以“消业”“圆满”控制弟子有病不医,造成众多弟子不治而亡,漠视践踏他人生命,“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李洪志诋毁现代科学和教育,称“这些小弟子都是来得法的”,诱骗未成年人沉溺于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之中,严重“妨碍国家教育制度”。这些都是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所不允的。李洪志和赵维山投靠美国后,争相替西方反华势力摸黑中国政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他们是典型的卖国贼,依照《宪法》28条规定,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李洪志和赵维山等邪教主,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听到宪法日和法律一词就恐惧着急,生怕有朝一日被逮着,过不上花天酒地、骄奢淫逸的日子了。

  二急弟子被判刑,老底被揭穿。宪法日来了,李洪志、赵维山及其他邪教主,最着急的是怕弟子跟着主子违法受到牵连被判刑,弟子悔恨,一股脑将主子的违法事儿抖落出来,剥开主子的假面皮,老底被揭穿,使教主的丑恶嘴脸暴露殆尽,让主子无地自容。山东招远血案的发生,暴露出“全能神”邪教的恐怖本质,回顾这起血案,依然令人心悸:2014年5月28日21时许,张帆、吕迎春为发展“全能神”教徒,让张航、张巧联、张某向在餐厅内就餐的顾客索要联系方式。因张航两次向被害人吴硕艳索要手机号码遭拒,张帆、吕迎春遂认定吴硕艳为“恶灵”,张帆率先持餐厅内座椅砸击吴硕艳,吴硕艳反抗,在场的张立冬、吕迎春、张航上前与张帆共同将吴硕艳打倒在地,张帆手撑餐桌反复跳起用力踩踏吴硕艳头面部直至无力跳起。后张帆将张立冬购买的拖把分别递给张立冬和张某,指使张立冬、张航、张巧联、张某上前“咒诅”、殴打吴硕艳。张立冬抡起拖把连续猛击吴硕艳头面部,直至将拖把打断,又将吴硕艳从桌椅之间拖出,用脚猛力踢、踩、跺吴硕艳头面部。被害人吴硕艳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另查明,被告人张帆、张立冬还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全能神”邪教分子制造的招远血案,让赵维山彻底抬不起头。张帆、张立冬这些小人物都“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何况总教主赵维山?用罪恶滔天一词还显不够分量。赵维山和李洪志最怕的事,就是弟子们犯如同招远血案一样的大案,被抓受刑,弟子说出自己真实身份,揭发主子罪行,无法狡辩,今后做教主难、骗人难。

  李洪志在2015年10月16日的“法会”上,一边教唆弟子继续为他卖命,一面喋喋不休要求弟子注意安全,“当然相互帮助是没错了,但要注意安全”“这么说吧,我一说注意安全,大家想,现在情况宽松了”等等。李洪志心知肚明,深知“法轮功”是被我国政府依法取缔的邪教组织,自己一生干了无数违法犯罪的事,负罪累累,弟子若不“注意安全”,违法被捉,揭发主子,铁证如山,到那时,纵有成千上万张能说会道的狡辩之嘴,也不能自圆其说了。宪法日抵近,李洪志等邪教主特别着急,生怕弟子不“注意安全”,步入关淑云、王进东、陈福兆、温玉平等犯罪分子后尘受刑,让事实撕开了主子的丑恶面纱。

  三急民众都学法,面目被看清。邪教头目都知道,我国在宪法日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学习纪念《宪法》活动。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效果突出实效。会在全社会举办宪法文本朗诵会,举行宪法知识讲座,开展宪法知识竞赛,设计制作内容丰富、可读性强、法治主题突出、形式生动活泼的宪法知识展板等,并以卡通漫画、以案说法、微信公众号等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图文并茂地展现宪法知识,突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同时,宣传活动进机关、单位、学校、厂矿、企业、社区院落等各个区域,从学法尊法,做守法好公民;警钟长鸣,远离毒品危害;坚决抵制,邪教组织渗透;自我保护,免受不法侵害等多个方面对民众介绍宪法知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教育人们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法律、尊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掌握依法自我保护、防止遭受侵害的科学方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样一来,邪教就被更多懂法的人们认识看清了,往年哪些诱骗伎俩失效,生存土壤越来越少,生存空间愈来愈小,邪教主们抓耳挠腮,不得不着急了。

  四急没人去信邪,财路被堵死。世界上的邪教组织,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利用邪教大肆敛财,供邪教主挥霍,过着奢华糜烂的生活。“华藏宗门”头目吴泽衡骗取600多万,花天酒地,玩弄女人,荒淫无度。“法轮功”头子李洪志骗得过亿资金,在美国购买11处豪宅,养情人,开房间玩弄“神韵艺术团”的女弟子。赵维山以“全能神”教为谋取经济利益的重要工具,有完整的敛财程序,以“为‘神’工作就要向‘神’奉献一切”的名义,向信徒收取“奉献款”。他骗得巨额钱财逃至美国,住在用骗取的钱购置的豪宅里遥控传教,继续过着轻松敛财、大肆传教的生活。

  现在,我国人民有了宪法日,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地尊法守法纪念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和常规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和守法习惯,很多人不想做法盲,不再去信邪了。甚至有一些误入邪教组织的成员学了法律知识后,认清了邪教的邪恶本质,恍然大悟,离开魔窟,导致“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主最终成为孤家寡人,断了李洪志、赵维山之流的主要财源,致使邪教主们挥霍奢靡的生活大打折扣,你说他们怎么不着急?

  法律是“护身符”,只要公民尊法守法,相信法律,一切邪教都“百毒不侵”,免受伤害。法律又是“金箍棒”,只要人们举起法律武器,猛击邪教魔鬼,一打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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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