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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又遇“法理必死”

作者:雅思 · 2015-10-28 来源:凯风网

  何为“法理必死”?且容慢慢道来。

  得先从“法理不死”说起。按照法轮功教主李洪志的说法,修炼法轮功,极有希望永远不死。为人们熟知的“法理”有:性命双修,元神不灭,青春长驻,金刚不败,法身保护,地狱除名,等等。为节省篇幅,简述其中两点。

  一是“青春长驻”。李洪志告诉弟子,法轮功修炼者身体“里边的能量发生改变了,所以这个人从此以后不会自然衰老,他的细胞不会消亡,那么他就青春长驻了。……人会显的年轻,最后就定在那里了。”(《转法轮》)通过修炼,不老的神仙细胞“慢慢的就把常人的细胞代替了。那个时候将发生质的变化,这个人就青春长驻了。”(《转法轮》)。

  二是“地狱除名”。李洪志对弟子说:“早期我就对你们讲过,我把大法弟子每个人都在地狱里除了名了,常人人人都在那里的名册中有名。大法弟子以前在地狱名册中的名字我都给你们勾销、叫地狱除名,那里面没有你们的名。也就是说呢,你根本就不属于三界内的生命,你已经不属于常人了(按,意即“成神”了)……”(2006年《洛杉矶法会讲法》)

  按以上二说,大法弟子有极大可能享受“法理不死”。然而,包括“佛亲”李继光在内的一大批骨干弟子的病亡祸死(详例参见凯风网“李洪志亲信去向成谜”、“悄悄死去的人”等专题)让这类“不死法理”不攻自破。

  于是,李洪志就得狡辩,就得推卸责任。他一方面胡说是“旧势力”捣的鬼,故意给修炼者设障,考验他们的心性;一方面胡说是死者本身有问题:人心未去,执着未放,心性太差,自心生魔,不够检点,心怀有求……诸“漏”有其一,则会被“旧势力”夺命。明眼人一望可知,这纯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即使如此,仍然解释不了,为什么各方面都很精进的骨干弟子仍然短命而亡。为了扑灭弟子质疑的火苗,在最近的《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2015年10月16日)中,李洪志又抛出了新狡辩:

  李洪志在最近的“美西法会”上先是说:“你的每一个执着,都会造成你修不成。每一个执着可能都会造成你在身体上出状况,在大法的坚定信念上造成动摇。”接着又强调:“甚至于不管我们有的学员有没有执着,它(旧势力)挑选一个人,觉的对这一个地区的人有考验,对别人的心性提高、信念有考验,它会把这个修炼人弄死,让这个大法弟子早走,动摇着其他人的心。”啥叫“身体上出状况”?就是生病或病亡。按此新“法理”,一个大法弟子,如果心有“执着”,就会生病或病亡;但如果自己没有“执着”,也会被旧势力选为“考验牺牲品”,旧势力会故意“让这个大法弟子早走”,以此来考验同“一个地区”其他大法弟子,看他们心性是否足够良好,信念是否足够坚定。

  于是,大法弟子陷入“法理必死”的境地:有“执着”会死,没有“执着”也得死!——谁让旧势力选中你当“考验牺牲品”的呢?换言之,做一个大法弟子,从“法理”角度看横竖是个死,无不死之理,因为任何一个弟子,要么就是有“执着”,要么就是无“执着”,不存在中间状态。

  有人可能会气愤地说,这不是强盗逻辑吗?

  别忙着忿忿不平,且听李教主的辩解。紧接着上面那句“让这个大法弟子早走,动摇着其他人的心”之后,李洪志又说:“那这样做看起来是不对的,但整体上它是占理的,因为你们这么大一批的修炼人,不考验、不用根本的考验能行吗?所以它是占理的,所以对你们来讲真的是非常的严肃。”

  这一辩解颇有“水平”:“看起来是不对的”,看起来是强盗逻辑,“但整体上它(旧势力)是占理的”。为什么占理呢?因为,如果旧势力只是让那些不精进、有问题的大法弟子“早走”,其他弟子会觉得理所当然,就没有考验价值。唯有让本身“没有执着”、看上去各方面都修得很好的人“早走”,才能起到真正的考验作用,因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人”还能够信师信法不动摇,才是经得起考验的真弟子,才是师父认可的好弟子,才有“圆满成佛”的资格。

  说白了,李洪志抛出“法理必死”的邪说,是为“精进者死”的事实作狡辩。

  这是最彻底的、一劳永逸的狡辩。有此歪理,如果弟子质疑,为什么那些极其精进的同修会病亡祸死而且寿命很短,李洪志就推脱是“旧势力”选中他们做了“考验牺牲品”。

  这也是天底下最无耻的狡辩。透过此狡辩,我们看到了自诩“高德大师”的李洪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泼皮无赖。要知道,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承诺过弟子,“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试问,李洪志作出如此绝对的承诺时,为什么就没有想到“旧势力”会从中作梗呢?因为那时候李洪志还没有杜撰出“旧势力”,“旧势力”不过是李洪志为寻找挡箭牌而胡诌出来的没有外延的“空概念”罢了。

  一个无耻的骗子,同时往往是一个超级无赖,李洪志新“创”的“法理必死”再一次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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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