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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是社会之痈

作者:齐长城 · 2015-07-20 来源:凯风网

  今年7月22日是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16周年。16年来,斗争不断深入,成效十分显著。但是,斗争的历程反复表明,邪教问题具有极强的复杂性和顽固性。特别是去年山东招远“全能神”邪教人员杀人案,充分表明了当前邪教活动依然严重。邪教暴行,令人发指。邪教问题,发人深思。遏制邪教活动,消除邪教危害,仍然是摆在全社会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邪教:社会之痈

  邪教是人类社会的公害,与恐怖主义、毒品并称为当今人类安全的三大威胁。

  作为一个历史现象,邪教问题在我国由来已久。东汉末年张角所创“太平道”即被历代封建王朝视为“邪教”鼻祖,动辄以“张角黄巾之祸”相警戒。魏晋南北朝以降特别是明清民国时期,各类宗教异端、秘密教门、会道门层出不穷。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统计,有清一代,曾被政府破获的“邪教”名目达110余种。另据不完全统计,解放初期全国共有会道门330余种,道首达80万名之多。

  从实质上来说,当前我国邪教问题即是历史上“邪教”问题在新的社会时代环境下的延续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曾近乎灭迹的邪教活动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又渐趋复萌,并于九十年代达到一个相对高潮,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宗教政策的恢复和社会变革转型有着一定的关系。这一时期邪教出现的突出特点是境内滋生及演变与境外传入及衍生交互并起。除人所共知的“法轮功”外,国家先后定性的其他20余种邪教组织中,“门徒会”、“全范围教会”、“灵灵教”等属于境内滋生或演变;“呼喊派”、“全能神”、“血水圣灵”、“观音法门”等则属于境外传入或衍生。

  综合考察,冒用宗教或气功名义是新时期我国邪教组织的最典型特征。形形色色的邪教组织以“强身健体”、“祛病免灾”或“拯救灵魂”等为诱饵,以“世界末日论”相恐吓,大搞教主崇拜,滥施精神控制,非法聚敛钱财,欺骗裹胁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似一个个毒瘤严重侵蚀社会肌体健康,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悲剧性灾难。2000年之前全国因修练“法轮功”而拒医拒药和“走火入魔”自杀致死的达1400余人,不少群众因痴迷邪教致使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充分表明了邪教传播的严重危害性。有的邪教状似黑社会,恶意围攻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并为发展和争夺成员残暴制造殴打、绑架和恶性杀人等案件,为世人共愤。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相比国外邪教而言,我国邪教组织政治色彩更为浓厚。“法轮功”恶毒攻击党和政府,充当西方反华势力乱中遏华政治工具的反动面目昭然若揭。其他邪教组织也多有明显的政治野心,有的甚至公然声称“先夺民心、后夺政权”,妄图“改朝换代”,并极力向基层党政组织渗透。事实一再警示我们:邪教不除,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家无宁日。

  斗争:任重道远

  鬼神兴则邦衰,邪教兴则国亡。

  我国政府对邪教活动历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改革开放新时期,反邪教斗争伴随邪教滋生蔓延的全过程。特别是1999年“7.22”后对“法轮功”等邪教问题的集中处理,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坚定决心。必须充分肯定,经过坚持不懈地扎实努力,邪教活动泛滥猖獗的势头得到了有力遏制,全社会反邪教的意识已明显增强。但不可否认,邪教问题的产生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根源、复杂的经济社会现实原因以及特殊的国际背景,邪教活动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超出想象,当前我国反邪教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全面分析看,“法轮功”仍是目前我国活动最突出的邪教组织。在境外,“法轮功”依附于西方反华势力,与“台独”、“藏独”、“疆独”等敌对势力勾联聚合,淡化邪教色彩,扩展活动空间,加紧对境内进行渗透破坏,已成为组织架构严密、宣传体系完备、资金实力雄厚、破坏手段多样、现实危害严重的一股极端反动势力。在境内,一些痴迷者顽固不化,结成地下组织团伙,通过互联网与境外相勾联,频繁进行反宣等各类破坏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尤其是少数邪教顽固分子及其家属与一些别有用心人士相勾结,打着“维权”旗号公开挑战我法律底线、政治底线,斗争呈现出日益尖锐化的趋势。

  与此同时,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活动也屡打不绝。它们潜伏地下,以商养邪,秘密发展,企图谋求与我进行长期对抗。有的邪教组织甚至公开跳出来活动。2012年底,“全能神”邪教人员借所谓“世界末日”传言公然上街进行规模性聚集、宣扬邪教歪理邪说并暴力对抗干警执法的事件,令人极为震惊。一些邪教为扩展组织,将魔掌伸向青少年,用心极其险恶。此外,一些类似邪教的非法组织也不时出现,个别的发展蔓延迅速。

  事实表明,当前我国邪教活动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还远未消除。在今后长时期内,邪教问题将持续存在,某个阶段甚至会相对活跃,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对策:标本兼治

  邪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决定了应对措施必须标本兼治,坚持遏制邪教现实活动和铲除邪教滋生蔓延的社会土壤,着力消除邪教危害。

  依法严打邪教。要坚持依法治理邪教,始终严防“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严防形成大的现实危害。对构成犯罪的邪教分子,必须深挖地下组织团伙和骨干分子。同时,要及时发现和遏制类邪教,严防坐大成势。

  注重教育挽救。“力足者取乎人,力不足者取乎神”。要充分认识到,邪教人员也是受害者,由于各方面原因而误入邪教歧途。必须竭尽全力挽救受害者将大多数受骗上当的一般群众与极少数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非法活动的犯罪分子区别开来,千方百计将他们挽救过来。

  加强邪教预防。名医治未病。要利用广告、微信、视频等现代传播形式,宣传邪教的危害,让广大群众高度警觉邪教的侵袭。要突出加强对农村妇女、宗教信众和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识别邪教、自觉远离邪教。要注重发挥典型事例的警示作用,还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反邪教斗争,形成防范邪教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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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皓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