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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一个耻辱的象征

2015-05-18 来源:凯风网

  “4·25”未远,“5·13”又至。在这个所谓的“世界法轮大法日”,法轮功上上下下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闹腾,还貌似个个“与有荣焉”。可依笔者看来,“5·13”的存在分明就是一个耻辱的象征啊!

  首先,这是李洪志父母的耻辱。知情人梁桂清详细介绍过李洪志父母李丹、卢淑珍相识的过程,他们是1951年5月相识,当年秋天结婚的。怀胎十月,李洪志至少得在1952年以后才可能出生。可李“主佛”为了沾佛祖的光,别有用心地把出生日期改成1951年5月13日,意思是跟释迦牟尼同一生日。这一改乱子可大了,李洪志不但把自己定性为“私生子”,更陷父母于不义:父亲李丹没来由地戴上了“绿帽子”,母亲卢淑珍惹上了作风不端的嫌疑。背上这样的名声,不管在哪朝哪代、哪国哪家都不会是个光彩事吧。

  其次,这是李洪志本人的耻辱。“世界法轮大法日”这样一个“全人类的伟大节日”,是怎么冒出来的呢?经查证,此“节日”的产生完全是自拉自唱,既非约定俗成,也从未经任何国家任何机构审批、宣布,唯一的出处就是法轮功代言网站的一则“公告”。当时悉尼法轮功人员还谎称该节日由伯伍德市确定,事后却遭该市政府官员辟谣。但即使如此,李洪志还恬不知耻地每年举行“盛会”。更夸张的是,在这个代表李洪志“佛诞”,应该是他“法力”处于最巅峰状态的特殊日子,他却不敢应一个凡人的挑战。2011年周锦兴“5·13”邀辩,李洪志不就当了缩头乌龟吗?

  再次,这是法轮功媒体的耻辱。每到“5·13”前后,法轮功媒体都要开足马力造势。弟子那方面还好唬弄,发几个《征稿通知》进行精神勒索,总能逼着他们或多或少地“交货”,再不济也可以旧文翻新,不愁没米下锅,再说反正就算穿帮了也没人追究。可外界这头就不太好处理了,因为所谓的“大法日”虽然号称是“世界”性的,却真没几个“常人”拿它当回事,只好通过“公关手段”骗取一大堆的“褒奖”、“推荐”来充数,实在没有“料”了就使出杜撰造假的手段。最典型的例子,2010年5月12日法轮功门户网站刊出一则‘新闻’,居然报道了美麻州众议员麦克·法尔颂13日才签发的“祝贺”,而且内容与前一年一字不差。为了虚张声势不顾职业操守,手法还如何低劣,可耻啊!而今年包括以后的“5·13”重磅“新闻”,都终脱不出这个怪圈。

  最后,这是法轮功信徒的耻辱。对法轮功信徒来说,每年参与“5·13”各种活动已成硬性任务,贴钱贴工夫的那还是小事,最要紧的是得帮着长“威德”、上“层次”、得“福报”啊,不然不白干了嘛!可在这个“神圣”的日子里,他们得到了什么“庇佑”呢?除了那些无据可查的“神迹”之外,一个也没有!相反的,灾难倒有不少,2000年5月13日重庆弟子朱长林车祸身亡,2004年5月13日河北省弟子赵子强、四川省弟子谭世全因病逝世,2005年5月13日四川弟子刘祖兰“飞升”送命,2007年5月13日湖南弟子杨小娥溺水丧生……至于在各类活动中热面孔贴冷屁股遭呛声,或因触犯法律而被拘捕扣押的,那都算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了。事实已摆在眼前,可还是有那么多的弟子视若无睹地一头扎进去凑热闹,这种境界早已不是愚蠢、愚昧可以形容的了。荷兰有句俗语:“耻辱是从我们感觉羞耻的行为产生的一种痛苦”,确实也只有早已不知耻辱为何物的法轮功人员才会干出这种傻事。

  在此郑重地提醒法轮功痴迷者们一句,别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跟着李洪志瞎折腾了,不然结局肯定是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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