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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关键词”狙击“大法”

作者:李清溪 · 2015-05-06 来源:凯风网

  “狙击手”,类似于神枪手,其意义在于精准点射打击,弹无虚发,一枪命中要害!

  近闻,美国著名邪教问题专家瑞克·艾伦·罗斯的专著《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Cults Inside Out: How People Get In and Can Get Out)一书目前已正推出中文版,并在全球18个国家32家在线和实体书店上架——笔者认为,此书有三个“关键词”恰有“狙击”效果,值得一提:

  “极权”——颠倒的“T字型” 

  根据罗伯特·J·利夫顿(Rober Jay Lifton)关于邪教认定标准,罗斯对李洪志其人进行了深入剖析,“李洪志即是这样的人物,他对所做的唯我独尊的主张,被法轮功习练者毫无条件接受,并成为该组织的法则”。而罗斯赞同艾凯(Alitton)有关李洪志“人格操纵”法轮功组织的论断,指出“李洪志是绝对的、独裁的领导者”。罗斯还引入了“个人崇拜”这个概念,用来描述法轮功信徒膜拜李洪志的行为。书中,特别提到心理学家玛格丽特·辛格的理论,即邪教的组织架构是“倒置的T字型”,属于“极权主义”范畴。换言之,在“法轮大法”这一颠倒的“T字型”里面,李洪志正是“高居云端”的“法轮皇帝”,而弟子们都被踩在了该“字型”的底层,饱受奴役和压榨。

  巧合的是,李洪志早已不打自招:“假如我今天领着大家以君臣的方式领着你们一帮臣民修炼,能不能修炼?”这骨子里的帝王式情结,完美诠释了“倒置T字型”的荒谬与罪恶。

  “滥诉”——低劣的“山寨品” 

  在《言论自由》一节,作者以三藩市为例,陈述法轮功捣乱华人社团与“中国新年游行”的事实,并援引撒伯母·罗的话说,“法轮功以法律诉讼恐吓会议组织者”。罗斯发现,这种“威胁和不间断地提起诉讼”,“尝试以‘滥诉’压制批评者”的行为,其实是复制了科学教(山达基)滥打官司的模式。法轮功为了无限放大自己的“言论自由”,却要求“像罗一样的批评者闭嘴”,而“法轮式滥诉”不过是个“山寨品”。滥诉,其实也暴露出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在《法轮功是什么》里面,罗斯就曾提到,法轮功“对外部的批评”时,“并未表现出任何宽容”,并将这种质疑定性为“迫害”,一再地对“批评者们”进行“人身攻击、起诉和频繁诉讼”。这证明,李洪志一直挂在嘴上的“真善忍”只是一个掩人耳目的幌子。

  不过,滥诉的“执行者们”也没有因为“修炼”而“解除病痛”。例如刘静航,生前曾多次进行过这种“滥诉”,而其悲剧的人生,也意味着“法轮式滥诉”前景不妙。

  “眼睛”—— 震撼的“注意力” 

  据罗斯披露,很多西方人对法轮功的反感,恰恰跟法轮功的拙劣表演有关。正如一则“伦敦的评论”在指责“神韵”时说,“我很不欢迎一位男人的说教”。在第十一章末段,罗斯进一步提醒说,“法轮功再三企图扭转公众的注意力,使他们从关注法轮功自身的言行转变到关注中国政府的行为”。在结尾处,罗斯还引用了玛格丽特·辛格的话,“如果你要看到法轮功的真实面目,只要观察郝惠君和她女儿陈果的那两双眼睛”。简短有力的数十个字凸显出研究者的情怀,不仅仅是怜悯,也有憎恨之意。罗斯感觉到,郝惠君“带有明显的悔恨和严重愧疚感”,因为伤害,母女“再也不能回到从前”。

  读至此,笔者眼前顿时掠过那一幕令人震撼的画面——母女俩劫后余生的“眼睛”诉说着血泪事实:弟子遭受了几近毁灭性的打击,“师父”却毫不怜惜,而在诽谤和污蔑声的背后,其实还有“师父”那双毫无“真善忍”、无比卑劣的“眼睛”;也正是这同一双眼睛,在那张经过PS的、金光闪闪的“佛照”上,放射出无穷的贪婪与残忍,无情吞噬了封莉莉、李大勇、兰多等29名“大法骨干”及1400多名无辜受害者的人生!

  ——当然,还有更多的“关键词”有待发掘。所谓“管中窥豹”,仅从极权、滥诉、眼睛三者便可以看出此书的魅力,相信其对法轮功邪教的打击作用将在未来日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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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一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