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揭密邪教混江湖的“十字诀”

2015-04-29

  【核心提示】邪教欺世盗名、妖言惑众、祸国殃民、害人害己;邪教犹如幽灵一般,可谓无孔不入,无处不在,有时甚至就在你的身边,就在自己眼皮底下。这些类似于“狼来了”的话语,在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确有许多人无动于衷,不以为然。比如,不少人都以为邪教只是法轮功而已,至于其它类邪教组织还有哪些,既不甚了解,也漠不关心。但当越来越多的涉邪教突发案(事)件进入国人视野,特别是2014年在山东招远发生的“全能神杀人案”(简称“招远血案”),一如十多年前法轮功制造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邪教如此穷凶极恶、凶残暴戾,促使人们不得不保持应有的警觉。那么,本文揭示的邪教五大基本特征,既通俗易懂、简单好记,又有助于快速、准确识别邪教。 

  这些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邪教,以及有哪些表现特征?从专家学者到有关业务部门,往往说法不尽一致,尤其是对邪教主要特征的表述,有的过于专业化或简单化,大多是针对某一邪教和其表面现象而言,有的又过于庞杂、细碎,普遍缺乏从具体到抽象的集中概括,譬如,最多的说邪教共有“三十二个特征”。尽管各地十分重视这方面的宣传教育,但现实生活中的广大普通群众,怎样辨认和识别邪教仍非易事。笔者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现结合平时的观察和调研思考,总结、归纳出以下“十字诀”,仅供大家参考。

  特征之一:所推崇的“教主教头”,基本靠“吹”靠“捧”。 

  有人提出,如何辨认和识别邪教,主要看其教主是否活着,如果崇拜的对象是“活人”,那十之八九可以判断为邪教。这确实有一定道理,因为古今中外,大凡邪教教主,均为现世活人,但从根本上说,邪教之所以成为邪教,不仅其教主是活生生的人,关键还在于每个教主或教头,几乎全是靠自我吹捧、自我神化起家的。

  譬如,法轮功总教头李洪志自吹是释迦牟尼转世,在早年传播法轮功期间,多次公开吹嘘自己“八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能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常常以“宇宙主佛”自居;全能神教主赵维山不但自封为“大祭司”,还将情妇杨向斌神化为“女基督”,且吹捧成“耶稣再道成肉身”、可以替上帝说话的“神”,而他自己则是背后的实际掌控者。华藏宗门邪教主吴泽衡,更是把自己吹得神乎其神,自称是佛教第88世、禅宗第61世衣钵传人、少林寺第32代传人,是“大日如来佛”的化身,还自封法号为“觉皇”,身兼“玄门功法创始人、般若法门总监坛”等职。

  因此,这些靠自我吹嘘起来的邪教主,再通过身边人不断包装和托捧,其邪教成员在受到精神控制后,很自然会把邪教主当成“神”顶礼膜拜,从而建立起各自的“邪教王国”。自我神话的教主,加上其它邪教的一些特征,便毫无疑问可以认定是邪教。

  特征之二:所炮制的“教理教义”,基本靠“套”靠“抄”。 

  许多邪教组织普遍采用偷梁换柱、移花接木、换汤不换药、照葫芦画瓢等手法,来杜撰自己的教义,以达到蛊惑人心、招揽信众的目的。也就是说,这些邪教所炮制出来的教理教义,大多带有生搬硬套、照搬照抄的痕迹,基本上是东拼西凑的大杂烩,其主要来源包括盗用、套用或直接抄袭某些传统宗教的名词术语及其经典教义中的主要篇章或精髓部分,甚至还要掺杂迷信、巫术、伪科学或民间功法等。

  比如,李洪志的法轮功就是冒用禅密功、九宫八卦功等名义,又盗用、套用中国传统宗教经典教义的邪教组织。其中,最典型的是《转法轮》一书,他把“法轮大法”冠以“佛法”,把从佛教或道教中抄袭来的内容,说成是自己撰写的“经文”,书中直接剽窃过来的名词术语俯拾皆是,类如“法身”、“业力”、“三界”、“不二法门”、“白日飞升”等等。全能神和华藏功也同样如此,虽然编写了许多教理教义,如《东方发出的闪电》、《话在肉身显现》等,但明眼一看就知道,这些教义全是以基督教的《圣经》为蓝本,肆意进行剽窃、拼凑和篡改,用以迷惑信众。华藏功所著的《论心》、《禅钟》、《生命的思索》、《华藏心法》等,有许多内容完全是抄自明末清初的“一贯道”,有的不过是将古文翻译成白话文而已。因此,作为普通群众一旦有所发现,就应当很快意识到,这是邪教必定无疑。

  特征之三:所发展的“教徒教众”,基本靠“诱”靠“拉”。 

  根据有关资料,几乎所有邪教组织都如出一辙,均把发展教徒作为首要目的和任务,尤其是在创始阶段和极欲扩张时期,更是千方百计、不择手段,这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能找出许多例证。比如,美国的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等教派,为谋求教徒人数的成指数增长,都自上而下硬性规定传教任务:要求“每人一辈子至少要拉两个人入教”。另外,有的邪教还制定丰厚诱人的激励措施,谁拉的教徒越多,得到奖赏就越多,地位也随之提高,这大大激发了邪教徒们的内动力,迫使他们想方设法、绞尽脑汁拉人入教。

  那么,中国邪教发展信徒更是如此,其方法和手段也多种多样。例如,由陕西农民季三保发起的“门徒会”邪教,就极其擅长用多重利诱拉人入教,凡是遇到比较合适的人选时,必先编造许多子虚乌有的“见证”,比方说,某某某因为虔诚信奉“门徒会”,不但能使自己进入“神界”,做了大官或发了大财,还能越活越年轻,返老还童,长生不老。紧接着,就会抓住一些人爱占小便宜的弱点,今天送其一只精巧实用的小电筒,明天再给一个钥匙扣上的小挂件,通过不断联络和增进感情,一步一步把对方引诱入邪。

  法轮功和全能神拉人入教更是过无不及,特别是法轮功在初创时期,李洪志及其班底的诸多表现,恰如赵本山小品中的《卖拐》,不仅打着为人治病的幌子,还披着“真、善、忍”的外皮,其花招迭出,尽显忽悠之能事,对于缺乏常识、不明就里的人,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进入圈套。而全能神除了采用套近乎、续缘份等温和手法外,必要时还会施之以色诱利诱,甚至是强拉硬拖、死缠硬抱,尤以“招远血案”最为典型,全能神成员竟然在麦当劳餐厅,逐个索要就餐人员电话号码,在遭到当事女子断然拒绝后,这伙邪教徒仍不肯罢休,转而发生这起骇人听闻的惨案。因此说,凡遇如此发展教徒的,都要想到是邪教所为。

  特征之四:所拥有的“教费教资”,基本靠“骗”靠“掠”。 

  如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刚开始主要靠兜售有关书籍资料、音像制品,靠发功“治病”和建“功德箱”、办“培训班”等骗钱,在全国各地大肆攫取“弟子”钱财,短短几年时间,就非法敛财4229万余元,无疑是邪教界的“掠财大亨”。尽管李洪志后来逃往美国,但他是如何骗得主子恩宠和赏赐的,又是怎样吃了上家吃下家的,这些年网站媒体多有揭露。据可靠消息,截止2014年4月,李洪志家族在美国共有11处房产,其中位于新泽西州的一处豪宅,总占地面积达43560平方英尺,还购有多辆豪华轿车等。

  同样是逃向美国的全能神教主赵维山,在大肆骗取教徒信众钱财方面,较之李洪志可谓毫不逊色,其组织体系不仅要收取一定数额的入教费,还把传销方式运用到“传福音”中,哪个教徒发展下线越多,在教内的职位也越高,形成了传销型的资金链条。此外,还有安徽的“被立王”、湖南的“主神教”等邪教主,也均擅长骗钱掠财,其中“主神教”头目刘家国,通过说谎、造谣、诈捐等手法,诱骗信徒把“奉献”看作是“消灾”,竟从信徒手中骗得大量现金,以及金银首饰、稻谷、油料等,导致许多人倾家荡产。著名学者司马南就曾这样说过,识别邪教有一个最简单的判断标准,一旦发现有家庭成员老是要交这个钱、缴那个费,家中钱财像一块木头用刀往下削一样,那指定是陷入了邪教的“魔窟”。

  特征之五:所建立的“教规教威”,基本靠“吓”靠“打” 

  邪教的组织体系严密,活动方式诡秘,且等级森严,禁忌颇多,有些完全是封闭性的。因为每个教主都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往往制定许多教规及其各种戒律。如“门徒会”在组织形式上,自上而下分设七个层级,每个层级均指定专人负责,并有秘密活动据点,内部联系全部用暗号接头,一般成员不敢越雷池一步,普通信众要想见到教主,须经相当一级骨干批准并陪同。而更多邪教聚会均选在晚上,具有昼伏夜出、夜聚晓散特性,其教主每到一处,从不预先通知,与教徒见面时,外边还要布岗放哨,与黑社会组织十分相似。

  不但如此,邪教还有许多恐吓、胁迫手段,一旦进入这个“邪门”,想摆脱出来难乎其难。这一方面体现在严厉的教规上,如“主神教”规定了《十条诫命》,其中就有这些条款:不可违反神的旨意,神所说的话要立即执行,不可延迟;服“权柄”要服到死地,不可辩驳;一旦发现有违规者,轻则罚跪,重则关禁闭,施加肉体折磨。另一方面就是靠诅咒和恐吓,企图在精神心理上控制信徒。比如,李洪志往往用“法身说”吓唬弟子,胡诌什么“你修炼时只要一动念,我的法身就知道”、并能“看得清清楚楚你的思想活动”等等。

  全能神教更是吓唬和胁迫信徒高手,为了防止信徒脱教、退教,不仅编造各种不信全能神而遭殃的“事例”来威吓,甚至还在教内设立专门的“护法队”,其队员个个凶蛮成性,无论是对不服“管教”的信徒,还是对不愿“配合”的无辜百姓,往往张口就骂,伸手就打。例如,“招远血案”中的邪教徒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一名无辜弱女子大打出手,直至残忍地殴打致死。此案经媒体曝光,即引起全国震惊,广大普通群众也受到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以后凡是遇到类似的情形,应判断为邪教并立即报警。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