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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多之死”的多重讽刺

2015-03-24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西人弟子”兰多•埃夫纳(Randall Effner)突发心脏病去世,引发网议纷纷。兰多生前死后,皆颇“热闹”,可以说是一种“兰多现象”了。只可惜此现象蕴含着多重讽刺。

  第一重讽刺:“伪言”不敌“真尸” 

  “伪言”者,兰多之言也。兰多生前长期替法轮功奔波宣传,并创作和演奏多首法轮功歌曲,是个精进的的吹鼓手,兰多与女儿自办个人网站,替邪教“背书”,大赞法轮功“强健身体,促进健康”。可事实呢?其妻黛安娜女士在悼文中坦承,“尽管兰多本人没有不良嗜好,生活习惯良好,但一直遭受慢性疾病的折磨”。可见,兰多之宣传既有违事实也有违良心。最终,兰多死于“突发心脏病”,留一具“真尸”,面对这具“真尸”,其“伪言”不攻自破。这真是“嘴硬身不硬”,兰多用自己的死亡对自己作了辛辣的讽刺,他警示人们,假话说不得。

  第二重讽刺:“轮理”不敌“人理” 

  “人理”者,遵规律、讲常识也。生老病死,人之常态;有病求医,事之常识。可李洪志却抛出怪异的“轮理”,一是说“真正修炼大法的人,身上带的都不是常人的东西,常人得的病都不允许在你身上得”;二是说修炼法轮功可以形成奶白体、晶白体什么的,身体成为高能量物质,可以定住青春,长生不老;三是说求医吃药会把病压回另外空间,通过师父“消业”才能除病根。兰多本人也学医治病,却听信妻子黛安娜(也是铁杆大法徒)的建议放弃吃药,改用“饮食疗法”医治自己的慢性病,结果送了小命。试想,以上三条“轮理”若是有一条成立,兰多何至于因病早逝呢?可见,“轮理”难敌“人理”。

  第三重讽刺:“主佛”不敌“旧势力” 

  李洪志承诺绝对保护弟子的生命安全,“不会出任何危险”。可是,别说普通大法徒,就是骨干弟子也照样一个接一个地祸死病亡。怎么办呢?推给“旧势力”呗。且听李教主之谎言:“当然啦,死亡的也有历史上旧势力安排的。”(《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旧势力很可能让他出问题甚至早走。”(《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还有出现大法弟子去世啊……旧势力可能认为你看着他修、而不是自己去认识法,那就很可能让他去世。”(《2013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说这些话的时候,李洪志忘记了,他曾经说过:“你们知道吗?旧势力的一切生命对我佩服的是五体投地的!……因为它们是尊敬我的。”(《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既然旧势力佩服、尊敬李“主佛”,那为什么李的“保护之盾”抵不住旧势力的“夺命之矛”呢?

  第四重讽刺:“轮规”不敌“人俗” 

  法轮功死了人,从来是秘不发丧,也不追悼,甚至连“佛亲”李继光死后也是如此。然而,这次洋弟子兰多病故后,这条不成文的“轮规”被破了天荒。法轮功方面一改以往秘不发丧的惯例,允许兰多家公开发丧并举行一系列悼念活动,且一改以往抛弃病亡弟子的做派,安排外围组织“法轮功之友”为兰多家安排捐款活动。这说明什么,说明堂堂“宇宙主佛”也得向常人习俗屈服,因为法轮功不敢得罪兰多的家属,不敢违背人类慎终追远、悼亡习俗以引发众怒,毁坏法轮功在西方人眼中的形象。无奈之下,“轮规”只能向“人俗”举白旗。

  第五重讽刺:“轮媒”不敌“人媒” 

  兰多生前,法轮功媒体把他和他的妻子、女儿捧上了天,多次采访报道,兰多一家几乎就是一个“大法英雄之家”。兰多死后,法轮功媒体集体噤声,不提一字。与如此冷寂的反应不同的是,常人社会的反邪教网站转发了美国媒体及殡葬业网站2014年12月公布的兰多的死讯,并连续发表网友的评论。诸如《美国精进弟子病故 再破法轮功谎言》、《兰多病亡的反常与正常》、《吊诡的发丧》、《奈何“赞歌”成“挽歌”》、《兰多之死的警示》、《兰多病逝背后的“三失”》,每一篇评论都击中法轮功邪教的软肋,让它敢怒而不敢言,只能做缩头乌龟。李洪志一向瞧不起常人,叫嚣“人对神能做什么?”。可在“兰多死亡事件”上,“轮媒”在“人媒”面前全面败北,彻底缴械,真是大丢“佛脸”啊!

  总之,“兰多之死”让李洪志和法轮功再一次出乖露丑,成为世人的笑料。这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是邪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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