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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记鞭刑说明了啥(图)

2015-03-23 来源:凯风网

 

  《海峡时报》截图 

  新加坡《海峡时报》2015年1月20日报道,一中国公民因在新加坡地铁高架桥柱非法张贴法轮功宣传标语,嫌疑人高兵(译音)系法轮功学员,他于2014年8月21日用黑色记号笔在沿新加坡芽笼区东大一道的地铁高架立柱上用中文书写“法轮大法好,中国共产党就要灭亡,退党保平安”等内容,还留下了手机号,新加坡地铁公司为修复立柱污迹花费了300美金。一周后,高兵又在属于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芽笼区罗笼22号的一个信号控制箱上书写法轮功宣传标语。高兵因此被判两个月监禁及六记鞭刑。

  违法要挨打 

  新加坡是一个法制高度完备的国家,也是一座美丽整洁的城市,法轮功学员在新加坡的地铁立柱和信号控制箱上涂鸦,玷污了城市的形象,污染了城市的环境,属于没事找抽型的,被打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六记鞭刑打在违法弟子的身上,可以让这些弟子长个记性,不仅在国内不能恣意妄为,就是跑到国外,只要你跑不出地球,就得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否则,你挨打了你的师父也保护不了你,除非你跑到月球上。当然,月球上的事你的师父能不能保护你还说不清楚,但估计嫦娥和吴刚也是不会欢迎你的。

  违法要受罚 

  不仅挨打,这位叫高兵的弟子还要因此被处两个月监禁。两个月的刑期不算太长,但也够这位弟子吃一壶的了。两个月能干多少事呀?如果是改邪归正辛勤工作,应该能挣几千美金;如果是屡教不改继续作奸犯科,也能在新加坡的大街上再造N多倍的法轮功宣传标语。但现在,这位弟子要失去两个月的人身自由,怪谁呢?也许法轮功弟子的师父李洪志会说,这位弟子前世“业力”太大,住进监狱是应得的报应,活该他在监狱受两个月的苦。也许,这位大法弟子会抱怨,人间法律怎么能管住法轮大法?师父的“法身”为什么不来救他?要我说,这位弟子就不要抱什么幻想了,李洪志号称“宇宙主佛”,在美国飙车还要因为超速和未系安全带两次乖乖交罚款呢?师父尚且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又怎么能有能力保护弟子呢?

  法轮难护身 

  即使是师父的“法身”保护不了这位弟子吧,那不是还有师父安装的“法轮”吗?李洪志说过,“我们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位修炼一个法轮,在学习班上我亲自给学员下上。”没有参加过法轮功学习班的弟子,“只要你去学,你拿着书,拿来录像带、拿录音带去看去听都是同样能得到。”“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法轮保护你。”有了师父安装的“法轮”,“正旋转度己,反旋转度人。”弟子身体很快能被高能量的物质所替代,不仅能够飞檐走壁,还能有隐身术、障眼术,这样的弟子怎么会被抓个现行呢?难道是这位弟子的“法轮”没有安装上,还是他的“法轮”生锈了,变形了?

  劝退难平安 

  李洪志曾经说过他是来“度人”的,“我传你们法中可没有说当师父的必须与同修人同样苦修啊。”按照这个说法,大法弟子“助师正法”、劝人“三退”,同样是“度人”,如果是“三退”就能保平安,那么劝退者更应该保平安、上“层次”、得“福报”才对。但目前,劝退者不仅被挨了六记鞭刑,还要有两个月的牢狱之灾,弟子为什么要受这么多的苦?这难道就是李大师所说的保平安吗?李洪志说过,“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但现在“精进”弟子又是挨鞭子抽,又是蹲班房的,李洪志所说的“法身”保护在哪里?弟子所要的平安在哪里?这不是扯淡吗?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六记鞭刑打在违法弟子的身上,那滋味想必不会好受。仍在痴迷法轮功的大法弟子,该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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