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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神”能抗过法律吗?

作者:丹琳 · 2015-02-06 来源:凯风网

  2015年2月2日,倍受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5·28招远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犯张帆、张立冬执行死刑。罪大恶极、猖狂一时的全能神邪教徒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受害者吴硕艳的灵魂终于可以在九泉之下得到安息了!

  看到这则新闻以后,不禁想起当招远血案发生以后,记者采访张立冬时,问他“你害怕法律吗?”当时的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称:“我不怕法律,我信神!”而今天,面对被执行死刑,张立冬所信的“神”在哪里?不是称“全能神”吗?不是无所不能的“神”吗?为什么不“神迹”大显来拯救张立冬他们,让世人来见证一下你“女基督”的“超凡”的“大能”呢?

  依仗着自己相信“神”,就觉得可以为所欲为,这是所有邪教信徒共同的心理特征。在全能神信徒中,“女基督”高于一切,“神话”高于一切,只要吃喝了“神话”,为“神”作工,为“神”奉献,亲人可以不要,家庭可以抛弃,尊严可以丢弃,国家法律可以置若罔闻,因为在他们的心中,不管做了什么坏事,只要是维护神的荣誉,“神”就可以无条件地保护他们。请看《话在肉身显现》中的一段话:“......全能神啊!今天你打开了我们的灵眼,使瞎子能看见,瘫子能行走,大麻疯病得医治;是你打开了天窗,我们看见了灵界奥秘,能被你那神圣话语贯穿,从撒但所败坏的人性里拯救出来,这是你极大的工作和极大的怜悯。我们就是你的见证人!......”既然说得这样神乎其神,那么张帆、张立冬站在审判台上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打开“天窗”,把他们接往“灵界”去逃避法律的制裁呢?!

  张帆、张立冬被执行死刑,是在告诉全能神信徒一个铁的事实: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神”,所谓的“女基督”,只不过是装神弄鬼来迷惑信徒的,真正应该敬畏的是人间的法律,它庄严、神圣、不容侵犯!一旦触犯了法律,必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任何人也无法抗拒的定律!

  张帆、张立冬被执行死刑,不仅给全能神信徒敲响了警钟,而且也给法轮功以及其他邪教信奉者一记响亮的耳光!不管是自诩什么“宇宙大法”的法轮功,还是自称“法力无边”的“华藏宗门”;不管是打着“传福音”旗号的“门徒会”,还是躲在环保慈善外衣下的“观音法门”,与法律抗衡,都只不过是一番螳臂挡车,不自量力的幼稚的表演罢了!

  “神”大还是“法”大,相信张帆、张立冬被执行死刑一事,会唤起那些邪教痴迷者的警醒和深思,使他们早日远离邪教,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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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柏枫 林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