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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再一次自砸“真”字招牌(图)

作者:柳随风 · 2014-04-03 来源:凯风网

  326日,法轮功网站赫然登了一则《和解声明》,说的是法轮功之前因擅自刊登中国著名表演艺术家、相声大师马季的作品《相声艺术漫谈》,并将其著作权占为己有,遭到了马季先生之子马东的起诉,法轮功无奈下发表公开道歉,并从网站上删除所有马季的相关作品,于是就有了这份《和解声明》。(见下图)

   

  尽管法轮功用词委婉至极,讲什么“未经许可”、“不应该刊登”云云,其行为本质无非就是盗用、盗版而已。而说起法轮功的盗性之浓、盗行之广,与其教主李洪志的身份有得一拼,堪称“宇宙级”的。 

  早在这以前,媒体就曝光过法轮功的盗播行为。20122月,法轮功某电视台非法播放国产电视剧08张纪中版《鹿鼎记》赚取广告费,被版权方泰盛娱乐公司发现后停播。同年4月,该电视台再次盗播泰盛娱乐公司发行的电视剧《雪山飞狐》,并在版权方多次发律师函交涉下置若罔闻,结果被提起诉讼。这次能忍气吞声地“和解”,显然是吃了亏后学了乖。 

  而在知识产权上的明偷暗盗,则更多了。李洪志所谓的奠基之作《转法轮》,以及诠解该书为主的15种系列材料中,盗用歪曲的佛教概念多达数十种,比如“佛法”、“法轮”、“转法轮”、“法身”、“业力”、“白业黑业”、“不二法门”、“八万四千法门”、“三界”、“三千大千世界”、“圆满”、“如来”、“末法”、“放下执著”等。一直以来,李洪志都厚颜无耻地将这些视作“原创”,据为己有。 

  不止如此,法轮功连小偷小摸的事也干。2011728日,在华埠国际商场二楼MO6号之“珍珍糖果海味药材店”中,两名法轮功弟子佯称买花旗参,偷走店中代售《华侨时报》附送的《正义特刊》约十份,结果被当场抓获。 

  盗者,贼也;贼者,无耻也!一个无耻于斯的组织,一串龌龊于斯的行径,一纸虚弱于斯的声明。无他,法轮功再一次自砸“真”字招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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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