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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大盗”道歉表明了什么(图)

作者:秋 霜 · 2014-04-03 来源:凯风网

  据法轮功媒体大纪元326日自曝,由该网站非法刊载的马季作品《相声艺术漫谈》数字版本引发的版权纠纷近日达成“和解”,大纪元中文网站表示道歉,同时从该网站完全删除所有马季作品的数字版本。 

 

“和解声明”截图

  说起来,这已经不是法轮功媒体第一次盗窃大陆艺术家的文艺作品了。类似的事件还有:20122月,法轮功新唐人电视台非法播放国产电视剧《鹿鼎记》(08张纪中版),播出至第19集时,被版权方泰盛娱乐公司发现,经严正交涉,新唐人电视台于227日停播《鹿鼎记》。20124月,新唐人电视台再次盗播由北京慈文影视公司制作、泰盛娱乐公司享有海外发行权的电视剧《雪山飞狐》,在版权方泰盛娱乐公司多次发律师函交涉下,新唐人电视台置若罔闻,继续盗播《雪山飞狐》。5月初,泰盛娱乐公司向美国加州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新唐人电视台侵犯知识产权。 

  这样的事件一再出现并以法轮功媒体的失败收场,至少表明了以下三点: 

  法轮功媒体在境外不受待见。

  法轮功媒体总是标榜自己在境外如何受欢迎,报纸发行到了多少万份,网站点击量排到了第多少名,其实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宣传伎俩罢了。以大纪元为例,它的报纸是免费派发的,一般是在旅游景点上强行往游客手里塞,有的游客拒绝不了,转手将报纸扔进了垃圾箱,如果这样的强行派发也统计为发行量,那这样的发行量还有提升的空间。至于其中文网站的点击量,鉴于其一贯的扮演的“谣言发球机”角色,登陆者除了怀着猎奇的心理偶尔进入满足过过“眼球”瘾外,真正关心和认同法轮功媒体观点的网友很少,其点击量自然也不会高,呆在网站的时间更不会长,其生存状况是举步维艰。否则,法轮功媒体也不用冒着吃官司的风险盗窃大陆知名艺术家的文艺作品以充门面了。 

  “法轮大法”斗不过人间法律。

  法轮功媒体都是些无良媒体,抱有流氓无赖的心态。因为其“师父”李洪志曾经说过,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法人类社会的法律是束缚人的笼子,只能管“常人”,管不了他的弟子。所以,法轮功媒体就认为,即使盗窃了大陆艺术家的文艺作品也没事,人间法律也奈何不得。但这3起法轮功落败的官司清楚地表明,只要正义的人们不信邪,拿起法律的武器与法轮功作斗争,所谓的“宇宙大法”不过是“银样镴枪头”,根本不是人间法律的对手。其结果不外是,要不法轮功媒体主动认错,要不就是吃官司败诉,不服不行。 

  “宇宙主佛”斗不过常人。

  李洪志曾经大言不惭地说过,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转法轮》)所以,法轮功弟子就觉得,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撑腰,弟子们杀人放火、强夺豪取、坑蒙拐骗什么事都能干,常人也徒唤奈何。事实上,由于法轮功一贯死缠硬磨,常人中确实有很多人觉得对待法轮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不起躲得起,懒得去给法轮功磨嘴皮,正所谓“宁给君子吵一架,不给小人说句话。”但一旦人们给法轮功较真儿,法轮功也好,李洪志也罢,其实是不堪一击的。前有《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凭一己之力与法轮功打官司而最终胜诉,这次有马季先生之子马东以版权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起诉法轮功媒体而逼迫法轮功媒体低头认错,让“宇宙主佛”露出了孱弱的本来面目,给了常人战胜邪恶的信心。 

  陈毅元帅说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奉劝法轮功无良媒体,以后再不要充当“文艺大盗”这样的泼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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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一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