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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让自焚母亲后悔不已

作者:王端 · 2014-02-10 来源:凯风网

  母爱本是人类最博大最神圣的感情,可痴迷于‘法轮功’邪教中的母亲却玷污了这个神圣的字眼,践踏了人性最纯真的感情,毁坏了人类最美好的形象。2001123日,来自河南开封的母亲郝惠君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携女在天安门广场参与了集体自焚,结果母女俩双双被烧成重伤。作为母亲,郝惠君觉得,应当把最好的东西给女儿,当她痴迷上“法轮功”后,觉得“法轮功”能使女儿“圆满”,从带女儿练琴到带女儿练“功”,郝惠君把“法轮功”的邪毒注入了陈果的灵魂。虽然学校的同事多次提醒,但她仍固执地认为:这是为女儿好,哪有做母亲的害自己的女儿。然而,正是她害了女儿,邪教法轮功害了她们母女。那么究竟什么原因让自焚母亲后悔不已,“圆满、修炼、护法”——李洪志所说的最好的东西真的是“最好”吗?  

  李洪志说的“圆满”真的是最好的东西吗? 

  “圆满”其实是最不可能兑现的“馅饼”,是沦为牺牲品和替罪羊的借口。李洪志曾经向弟子们承诺过“圆满”的美景:“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转法轮法解》);“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转法轮》);“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这是他的威德,自己经过吃苦修出来的”(《转法轮》);“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有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使人相无存的”。(《去掉最后的执著》经文)。李洪志将精心编织的“法轮世界”与传统佛教中的“极乐世界”、“琉璃世界”等相提并论,使弟子产生了美好的幻想和憧憬。因此在自焚母亲郝惠君看来,参加自焚的人应该不会真正死亡,这只是升入天堂的必然过程。但事实上王进东、郝惠君、陈果三人被烧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郝惠君本人应有的丰韵和长年从事音乐工作积淀的美丽大方的素养已荡然无存,也看不到年长母亲应有的慈祥头发、眉毛、鼻子、嘴唇和耳朵都没有了踪影,眼睛也让烧化的皮肤粘连住,只有右眼还残留一个小洞,双手也没有了。(请看下图) 

 

自焚前后的郝惠君 

  据郝惠君回忆当时的场景“当时我就是想要正这个法,‘圆满’之后能跟着师父‘升天’,没有想到后果会是这样。当火‘彭’一声点燃,我还憧憬着能够‘白日飞升’,马上就要圆满了。当火撕咬着我和大家一样的肉体的时候,那撕心裂肺的疼痛几乎使我失去意志,我仍然坚信大法就在坚持到最后,一定会得到师父给我们的最后的圆满。”但现实无情地打碎了自焚母亲对“圆满”是最好东西的期盼,正如大梦初醒的刘葆荣事后所说,同修们自焚冒的烟是黑乎乎的,也没去天国,这说明李洪志就是“圆满”的骗子。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年法轮功弟子越来越多,死亡的法轮功弟子不断增多。这就需要李洪志对弟子作出合理解释,作出交代:“当然啦,大法弟子嘛,去世那都是圆满,肯定的,因为一个常人你们讲真相中都能把他救了甚至能够归位,何况一个大法修炼人呢?而且是旧势力造成非正常离世的,当然得圆满。”(《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这个解释不仅荒谬,而且更揭示了“圆满”就是“镜中花,水中月”的真相:本以为“圆满了”就能成神成佛,但实际上“圆满”居然就是走向各种各样死亡的代名词。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那么拼命练法轮功呢?而其他法轮功同修的旁证也说明了“死了就是白死,天国世界连影子都没有见着”的客观事实,这正如“一•二三”自焚策划者薛红军所说:“当通过电视看到天安门广场自焚那惨烈的一幕时,我惊呆了。所谓‘圆满’不过是王进东等人被烧伤的惨状,这就是法轮功的真面目。” ;“‘圆满’是一个肥皂泡,对没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美梦;对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噩梦。”可见,“圆满”只是李洪志骗人的诱饵,如果真的按照李洪志要求去做,就变成了李洪志手心里的利用工具任凭摆布。 

  李洪志说的“修炼”真的是最好的东西吗? 

  “修炼”其实就是一个最结实的绳套,将痴迷者的身心牢牢套住。“1.23自焚事件”的组织者薜红军告诉人们,“他(李洪志)讲了一个形神全灭的问题。他说一个人呢,为啥到人,就是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因为,所有每个人都是从无比美好的空间最后掉、掉、掉、最后一步掉到这,成为人了。成为人以后呢,就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让你修炼,让你返回去。如果你返不回去,最后的结果就是形神全灭!…… ”李洪志绕了一个圈子,无非是强调做人必需修炼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修炼是挽救堕落的人的唯一机会。而郝慧君就是相信了李洪志的话才把女儿带上邪路的,这位有着艺术修养的母亲无疑对女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从小就显示出在音乐方面的天赋,陈果5岁就开始拜师学习琵琶,1993年就被选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小学习,曾被学校推荐参加过中央电视台银河艺术团赴新加坡的访问演出,1999年她又考上了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摆在她面前的,是一条可以想象的充满阳光的道路。然而,正是在母亲郝惠君的选择和促进下,陈果随母亲开始练习“法轮功”,最终走上不归路。自焚后,她全身烧伤面积达80%以上,面目全非,严重毁容,肢体残缺(请看下图)。 

 

自焚前后的陈果 

  本来演艺人员是呈献艺术美的天使,可陈果从此再也无法向别人展示自身的美和艺术之美。此外李洪志吹嘘的所谓修炼法轮功可以祛病健身、清理身体、提高“层次”,“返本归真”、“法身”保护的承诺,既迎合了练习者对健康的需求,又满足了对生命延续的渴求。但在实际上,修炼给法轮功痴迷者的亲情带来了重创,严重淡漠了昔日亲人间的家庭关系。如自焚未遂者刘葆荣的丈夫、开封市广播电视局事业管理科科长吕进军就曾向记者愤怒控诉法轮功毁坏亲情的罪恶,他说妻子自从练上法轮功后就很少过问家事,参加自焚是因为“练得走火入魔了”。吕进军表示:“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坚决将‘法轮功’斩草除根,彻底铲除。”自焚组织者刘云芳的妻子李秋莉也控诉说:丈夫迷上法轮功后,“能挣的钱也不想挣了,成天家务活不干,孩子的事也不管,与亲友不来往,与家人也无法沟通”,与家里人“经常吵架。我们担心他会出事,果然出了事。‘法轮功’真是害人不浅,毁了我们全家。”毫无疑问,郝惠君也是很爱自己的女儿的。她一直想把最好的给她的女儿。当她认为练习法轮功就能到达“美好”的“法轮世界”时,她就给她的女儿买《转法轮》让她练法轮功。当她认为听了李洪志的话放弃对“人体的执著”而可以升天时,她就让女儿跟她一起自焚。结果是身心备受打击的陈果怨恨母亲,不理母亲、顶嘴吵架甚至推搡母亲,这就是修炼法轮功成痴带来的“好处”。据郝惠君的妹妹介绍,姐姐对女儿始终有负罪感,精神上特别痛苦。由此可知,正是李洪志提倡的“修炼”玷污了“母女情”,让神圣的母爱变成不可理喻的畸形的爱,让母亲的好心变成了“毒药”。正如反邪教志愿者茉莉在河南省反邪教协会组织部分专家、反邪教志愿者和热心网友参加的座谈会上所说:“郝惠君当时对女儿的爱被邪教所蒙蔽了。因为她的‘爱’,女儿被带上邪路。” 

  李洪志说的“护法”真的是最好的东西吗? 

  “护法”其实是最不值得的献身,是一时头脑发热,失去理智的冲动。李洪志传播法轮功,害怕普通群众的较真和质疑,更害怕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而随着社会质疑声的不断增加与法轮功的被取缔,狗急跳墙的李洪志先后发布《挖根》、《去掉最后的执着》、《忍无可忍》等催命“经文”,挑唆更多的弟子站出来用极端的方式“助师护法”,以达到与中国政府对抗的政治目的。因此对于“敢于走出来、通过自焚”等极端方式“护师护法”的弟子,李洪志则大加鼓励、大肆宣传。他在《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说,“我们每个人哪,都在为大法……无论我们走到天安门去,还是去了中南海”,又在《2001年加拿大法会讲法》使劲鼓吹,“特别是为大法失去人体的,都是在证实法中体现出来的伟大”等。关于“1.23自焚事件”的真相,郝惠君认为是“护法”,“在法轮功中间出现了到天安门广场去护法的当时这种情况……去自焚就是最好高的境界了,也是舍尽了”。可悲的是在母亲的影响和带动下,女儿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据陈果回忆,“我当时都是抱着捍卫这个法的。法就是宇宙真理嘛!……我宁可不要我、舍弃我的生命也得捍卫这个法!”在陈果看来,到北京天安门前自焚是“护师护法”的 “英雄”行为!正因为基于这种对“护法”的执著和痴迷,“1·23自焚事件”当事人为之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无论是死、是伤,还是侥幸未曾伤亡的,都给她们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郝惠君、陈果母女都是重度烧伤,面目全非,肢体不全。她们一度曾丧失了生活下去的勇气,郝惠君还多次请求政府将她和女儿都枪毙了,并且说:“其实果果和我想的是一样的。我们俩谁走了谁就解脱了。”而刘春玲、刘思影母女的结局更为凄惨,毕竟刘思影只有12岁,刘春玲只有37岁啊!如果刘春玲泉下有知,听得到女儿一度曾躺在病床上发自内心的想法,“我想回家,我要找妈妈!我还想老师、同学,我要上学。我得赶紧补课,不然,同学们都上六年级了,我就落下来了。”不知会作何感想啊? 

  然而就在“1·23”自焚事件发生的当天,李洪志的发言人张而平在接受法轮功媒体采访时称:“新华社报道的所谓自焚人士与我们法轮功根本无关,这仅仅是栽赃陷害我们的一种手段。”2001213日,法轮功网站发表《新华社越抹越黑:“自焚身亡的刘春玲是个‘新’练功者”》,否认刘春玲是法轮功人员,同时也否认了其女儿刘思影是法轮功练习者的身份。此外当陈果母女接受了美国反邪教专家和中国关爱协会工作人员的采访后,法轮功媒体立刻开始恶意中伤,宣称陈果母女“已成行尸走肉十年了”,“郝惠君与陈果母女从此只为煽动民众仇恨而活着,成为迫害法轮功的政治标本。”如此污蔑造谣真让“护法”的参与者心寒啊,对此陈果的母亲郝惠君作了愤怒的回应:“我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我在开封市回民中学任音乐教员,我的同事、朋友和周围的人都可以证明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应该说冷酷无情,急于撇清任何对法轮功不利的弟子关系,这充分暴露了法轮功一贯自私自利的作风。可以这么说,只要弟子的行为触犯了师父的利益或者名声(尽管这弟子只是奉师命行事),法轮功方面也会推得一干二净的,或者干脆就不承认是法轮功弟子。比如李洪志宣扬自己法身如何了得,无处不在,可以治病救人;然而,一旦出现弟子病故的情况时,李洪志便马上找借口推卸责任:或者是修炼者“不精进”,或者是“旧势力”干扰迫害等。应该说弟子为了弘法和护法甘愿舍弃自己的生命,可谓抛家弃财,不顾一切,替师父忠心耿耿卖命;但是如果自焚护法给师父老人家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后果,威胁到了法轮功的生存处境,那么不管你是骨干弟子还是功臣元老,法轮功生恐引火上身,一概翻脸不认人,全都无情抛弃,毕竟先要保住自身才是最要紧的。 

  看来,让自焚母亲后悔不已的就是迷信“法轮大法好,李洪志好”这九字真言,正因为相信李洪志“圆满、修炼、护法”所谓“最好”的东西,神圣的母爱才会变了味,成为将无辜儿女推向毁灭深渊的黑手。所以郝慧只希望天下痴迷邪教的人快快早醒悟,“那些修炼太深的法轮功练习者,希望他们能够赶快警醒过来,别在痴迷地走下去了,练这个功的最终结果就是害人害已害国家,我希望他们能够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确实天下没有后悔药,这位曾经走错路的母亲,用自己的亲身教训作为一面镜子,提醒更多的母亲们为了儿女的幸福,牢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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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