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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报告”的可笑遁词

作者:霜 刃 · 2013-12-30 来源:凯风网

  最近,法轮功又在进行新一轮“活摘”谎言的炒作,气势汹汹,很是吓人。然而,新西兰官方通过调查研究,予以断然否定。与此相应的是来自美国的两份报道:一是美国之音(VOA)2013年12月17日报道,法轮功抛出的“活摘”谣言,不仅遭到中国政府的明确驳斥,甚至连铁杆的反华人权分子吴弘达对此都表示质疑,让法轮功拿出证据来;一是美国国会山出版公司网站(Thehill.com)12月11日报道,在批评中国器官采摘问题上,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之间产生了分歧,来自加州的民主党众议院议员布拉德·谢尔曼(Brad Sherman)认为“为获取他们的器官而对65000人被执行死刑的想象相当生动”,“要求与他一同工作的同僚拿出支持指控中国的证据”。

  对于法轮功来说,要命的就是:它根本拿不出任何一条能够起到“呈堂”作用的证据。“活摘”谣言赖以蒙蔽世人和国际社会的就是那个貌似第三方独立调查的“大卫报告”。2006年3月9日,法轮功网站炮制出《沈阳集中营设焚尸炉售法轮功学员器官》,造谣中伤中国政府。时隔不到4个月,2006年7月6日,加拿大人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发表了一份《关于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2007年1月31日又发表了这份报告的修订版。“大卫报告”公布了一个足以引起举世震惊的消息:中国政府大量非法摘取法轮功练习者的活体器官。然而,该报告除了捕风捉影、胡编乱造、信口雌黄外,根本没有有效的证据。报告中既无实施活摘器官组织者、手术者、目击者和受害者或受益者的证词,也无活摘地点、有关书证、音像资料、手术器械、运输、移植等物证。一句话,该有的一概没有。就连炮制此“活摘报告”的“大卫们”也不得不承认获取“目击证人的证据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没有证据却又要抹黑栽赃,怎么办呢?那就只能寻找遁词。且看,这个臭名昭著的“大卫报告”是如何寻找遁词的。

  遁词一:获得“目击证人”很难 

  ——“证明任何指控的最好的证据就是亲眼目击。但是对于这项罪行,获得目击证人是很难的。”

  ——“如果器官摘取确有发生,那么在场的人不是罪犯就是受害者,而没有旁观者。”“没有幸存者来讲述他们经历的暴行。那些罪犯不大可能认罪,如果有,他们面对的那将是反人类罪。”

  遁词二:获取“活摘痕迹”很难 

  ——“据称受害者都被杀害并火化了,尸身已无处可寻,更谈不上验尸。”

  ——“如果这种罪行发生了,那么犯罪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一旦器官摘取结束,手术室又同其它没有使用的手术室一样了。”

  遁词三:获取其他途径的指控、揭发很难 

  ——“中共对人权问题报道的高压控制使对这些指控的评估非常困难。”

  ——“那些从中国内部报道侵犯人权事件的人士往往被关入监狱,有的还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名被起诉。在这种情况下,非政府人权组织对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沉默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千难万难,都是为了找借口:别怪我们拿不出证据,实在是太难了!问题是再怎么“很难”、“非常困难”,也不是绝无可能呀。罪犯“不大可能认罪”,但还是“小有可能认罪”,找一个能够站在法庭上认罪的来行不行?然而,就是没有。

  可能“大卫们”也觉察出了问题,在报告中又补了一句:“尽管如此,虽然我们没有拿到完全的坦白证词,但是通过调查人员的电话调查,我们收集到出乎意外多的(对罪行的)承认。”可惜得很,这条此地无银的补充本身就很矛盾,既然是承认了“罪行”,咋又说不算“坦白”的证词呢?

  “大卫报告”说什么受害者被火化,手术室被“抹迹”,证据不好找。“大卫们”还是很谨慎的,用了“据称”,“如果……那么……”。据“谁”称呢?法轮功和它的媒体呗。其实,“大卫们”也不必沮丧。你们手中不是有很过硬的“证人”吗?比如第一证人皮特(PETER),第二证人安妮和她的丈夫,第三证人老军医。然而,“大卫们”也知道,这些伪造的“证人”根本拿不出手,若真的站到法庭上,立马露馅儿。而且,这些证人已经成了网友们调侃的对象,“笑果”辉煌啊!

  其实,对于法轮功和“大卫们”来说,不必把问题复杂化。只需考虑两点:第一,既然你们手中现有的证据已经得出了不可推翻的结论,还要呼吁调查干什么?直接拿出来得了。第二,别再鼓捣那些没用的,只需找出一个可靠的“活摘”证据,指出它姓甚名谁,性别和年龄(最好提供可信的照片),家住何处,在何时何地被通过何种方式活摘了器官的。找出一个足以让“真相”大白。

  如果连一个也说不出,那么洋洋十万言的“大卫报告”只能是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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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荷 一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