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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病历为证戳穿李洪志拒医拒药谎言(图)

作者:石 磊 · 2013-11-01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李洪志先生简介》)。一直以来自诩为“神”、“佛”的李洪志,一向以“法身护体、拒医拒药”的言论来蛊惑群众、欺骗群众,教诲众多的弟子修炼“法轮功”可以祛病强身。那么李洪志就真的是百病不侵、法身护体,不用就医吃药的吗?

  其实不然,李洪志“仙体”欠安时,也需人间的医生为其祛病。按说“仙体”应该是金刚不坏之身,最起码也要百病不侵,可这位“神仙”偏偏得过好多次的病。据悉,在长春市粮油食品供应总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吉林警方对李洪志于1982年至1992年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其本人及家人医疗报销情况进行了调查,查阅了该公司1982年至1992年的财务报销单据卷宗600余本,各类单据数万张。在其中36本卷宗中查出李洪志及其女儿李美歌报销的医疗费单据73张,总金额219.71元。其中李洪志的医疗费单据48张,金额129.6元;李美歌的医疗费单据25张,金额90.11元。

  这也就罢了,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李洪志的“仙体”居然还交给常人做过阑尾炎手术。李洪志在1984年7月8日早晨突发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住进吉林省人民医院普通外科,发烧38.9度,于当天下午实施阑尾切除手术,住院10天。想想一个“神仙”,躺在手术台上任凭人间的医生“宰割”阑尾,这样的“神仙”真的是丢人丢到家了。

  从李洪志的病历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就是:李洪志并不是神,没有什么所谓的“法身护体、百病不侵”,他只是一个常人,和所有人一样会生老病死。李洪志自己在宣扬“大法祛病”的同时,自己又在违反“法轮功”可以祛病强身的戒律,与女儿有病照样就医、吃药,可见“法轮功”可以祛病强身的功效连身为创始人的李洪志都不信,还要求弟子做到,真是愚昧可笑,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图为李洪志1984年7月住院期间的《住院病志》,由于当时医生笔误,错将李洪志写作“李宏志”,根据病历上的患者年龄、工作单 位、家庭住址及家属(李妻)的手术签字,可确定患者即李洪志。

图为当时为李洪志做手术的主治医师、现吉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李英杰(右)讲述当年为李洪志确诊手术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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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虎